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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夫林的风格理论的历史意义

发布时间:2021-03-15 06:20:43

Ⅰ 海因里希·沃尔夫林的《艺术风格学》中的五对基本范畴

线描和图绘、平面和纵深、封闭形式和开放形式、多样性统一和同一性统一、清晰性和模糊性

Ⅱ 中国美术史的试题,能帮我回答一下吗

关于美术史论研究与绘画实践关系的一些思考

对于美术史论专业需不需要美术实践这个问题,困惑了我很长时间。在刚上大学的那一天,我就问了老师这样一个问题:“咱们专业以后的实践课多吗?”老师当时的回答是:“有,但不多。”现在回想,确实是这样。我一直天真而又无比坚定地认为:作为美术学院毕业的学生,不会画两笔多少时间汗颜的事。故在大学这四年中我几乎是将对半的时间花在了画画上,油画风景、人物、静物以及国画山水、花鸟、人物都接触过,尤其是将大量的时间花在了油画人物和国画山水上了。尽管没有画出自己的东西,但至少我掌握了这些绘画的一些属性,也加强了手与眼的协调能力,更深深体会到了“经典”与“一般”之间的天壤之别。要毕业了,我对自己大学期间所走的路没有怀疑。

我始终都认为美术史论研究与美术创作实践是不分家的,第一次将这种观点与同学交流是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

零六年五一长假后,我们班赴北京开始为期两周的艺术考察实践,其间有一个与中央美院同学的交流互动活动。我发言的主题就是美术史论的研究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在经过一番的讨论后,中央美院三年级的一个同学以 “如果有人想研究妓女的历史,那他就非得先做会妓女不可”(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著名论调结束了整个问题的讨论。我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言以对,也一直很佩服这位师兄(可以这样称呼)的雄辩能力,也为他的发散思维所惊讶——美术研究与妓女研究也可类比?

我们不能否认,确实有一些非常杰出的美术史论家没有从事过创作实践,但在理论的研究上同样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如瑞士美术史论家海因里希 沃尔夫林,在他的美术史研究中不会过多地研究艺术家,而是紧紧围绕着艺术作品本身,力图创建而且较之于以前的美术研究者他确实是创建了一部“无名美术史”——《艺术风格学》。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这部著作的问世有着它的客观必然性:第一,在沃尔夫林之前,西方学者对他们的艺术作品已经作了大量的图像志的研究工作,而且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图像谱系,这就为沃尔夫林撇开艺术家而紧紧围绕艺术作品本身展开风格学的研究奠定了扎实的图像资料基础。第二,我尔夫林的研究不是从艺术到艺术的研究,而是跨学科的,他将文化史、心理学以及形式分析的研究方法广泛应用到了美术史论的研究当中,这在方法论上为他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第三,它有着得天独厚的对于图像资料的敏感力。用潘耀昌先生的话讲:“沃尔夫林的研究方法,与其说扎根于理论的思考,不如说扎根于对具体艺术作品形式特点的敏锐观察。”这种超常的先天条件不是每个美术史论研究者都具有的。

此外,如果我们从事的仅仅是“从史料到史料”的研究,那同样可以撇开美术实践。因为关于历史上不同时期艺术现状的研究许多画家的个案研究,古往今来一直有人作着,现在也积累下了非常可观的文字资料,你完全可以将这些著述集中起来,在经过一番的分析比较后做出自己的审美判断。但我个人认为,把这种“从史料到史料”的研究方法运用于美术的研究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当然对史料的整理还是必须待做的)。用俗话讲,是在啃别人啃过的骨头。你所作的研究永远只是“二次研究”,你的理论理论灵感总是得益于他人的理论启迪,而不是直接源自艺术作品本身。故从研究的整个过程来看,我觉得这种研究方式多少带有“剽窃”的嫌疑。将话题岔开一下,对于时下美术论文的撰写方式,我也是很不以为然,尤其是对那写酷爱“引经据典”表面上装得好像满腹经纶的“老学究”。无论是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还是博士论文的完成,前提好像必须待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且要在行文的过程中对一些新的论题必须做出充足的论证,否则就会别人指脊梁,最好在最后的“参考文献”一项中详加注明(好像这条“尾巴”拖的越长越好,你的论文的撰写是否下了大力气导师会从这个参考文献中看出来,学生往往也以此为荣,动辄就将他在论文撰写的过程中查阅了多少多少本书,甚是不解)。在这种“引经据典”外衣的掩饰下,所谓的美术史论家们也动不动就洋洋洒洒千万言,但论其学术价值,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有时用“大海捞针”来形容一点不为过。看时下一些美术批评家们为画家们所写的批评,大量的笔墨在列举别人对艺术的观点,但就是不直面他的艺术作品,最后说上几句套话,再赞扬几句,就算OK了。讲的玄玄乎乎,艺术家似懂非懂,读者更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大家都以为是 “高深”。 有时我真想说:你不就是东拼西凑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这种“从史料到史料”的美术史论研究方法以及“引经据典”的行文方式很容易使人陷入纯文字的思辨游戏当中。

引经据典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防止在写文章的过程中说空话,也以此来增强论点的说服力。但那些我们所认为的“经”或“典”,真的就那么可靠吗?今人做文章,时不时就来段“孔子曰 ”、“老子云 ”或者干脆来段“马克思主义讲 ”、“黑格尔说 ”,我不知道孔老夫子他们当年又是引了谁的经据了谁的典?南朝谢赫提出“六法论”,唐张璪讲“外师造化,中的心源”,我想这都是对当时艺术创作现状的客观理论总结,故他们不必引经据典世人也是奉为经典。

我想,今天我们这种“引经据典”的习惯与我国的文化传统不无关系,只要读一下明清以来的画论就知道了。它在一个层面上反映了我们严谨的学术态度,值得肯定;也在另一层面上暴露了我们这个时代学术的不自信。

事实上,在美术史论研究的许多领域里都是不需要绘画实践的,如建筑、雕塑、工艺美术等。但并不是说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就不需要实践,同样需要,只不过不再是绘画实践而已。梁思成所著的《中国建筑 雕塑史》一书至今有着很高的学术价值,就其原因,主要在于他的独创性,而这种独创恰巧是建立在他广泛的实践基础之上的。他认为可以将中国的传统建筑形式,用类似语言翻译的方法转化到西方建筑的结构体系上,形成带有中国特色的新建筑。故他和夫人林徽因曾一度爬山涉水实地测绘调研中国古代建筑,并对宋《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进行了深入研究,为中国建筑史学奠定了基础。建国后,他在建筑创作理论上提倡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强调新建筑要对传统形式有所继承。由他设计规划并参与建造的吉林大学礼堂和教学楼、鉴真和尚纪念堂、仁立公司门面、北京大学女生宿舍楼至今有着很高的声誉。梁思成的理论观点,实际上代表了当时多数建筑师的思想和政府的希望,直到今天依然对中国建筑界有很大影响。

另外再具体到工艺美术,就拿瓷器而言,若借传统的用毛笔蘸墨在宣纸上 “画道”的经验去论述青花上的纹饰,又可能是驴头不对马嘴,接触过的人都知道在瓷器素胎上绘画的难度,根本是两码事。

话说回来,在美术史论的研究上,特别是在中国书画的研究方面,只要你涉足的是与绘画有关的东西,就需要必要的绘画实践基础。因为不管是“绘画史”还是“绘画理论”,他们的第一研究对象都是“绘画”,只有蒋前人的史料总结与理论评述和具体的绘画作品相加印证,我们才能去伪存真,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绘画史和绘画理论的研究,从而最大限度地接近艺术的本真。当然,这种“印证”具体到实践当中又是谈何容易?中国许多笔墨及绘画材料的问题不深入到具体的实践研习之中是很难用肉眼看出个所以然的。例如对清代山水画家龚贤的研究,一般美术史家都会这样写道:龚贤“山水取法董源,米家父子,吴镇,沈周等,重视写生,变化古法,用墨深厚,浓郁苍润,具有光影明暗之效果。”尤其强调他的“积墨法”,但事实上这主要是指他画山时的特点,在画树时是很少用积墨法的,枝叶的表现有浓淡的变化,但更多情况下是一种分离笔触的平面排列(这种用笔习惯跟后来的西方印象派大师梵高的画风极为相似),非常概念化但又有着丰富的组合变化。总体而言,他所追求的是一种大开大合、大巧大拙的绘画效果,有浑厚华滋的特点,但也不乏轻巧灵妙的一面。如果对个别艺术家画风的研究有出入还情有可原的话,那对整个研究主体的偏离将是很不负责的,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如一些绘画史的撰写,用大量的篇幅谈论画家的生平及他人的论述,对于画家之所以被称作画家的绘画作品往往以“代表作有 ”的列举方式一笔带过,即有论述画作者,也只是在描述一些表面的绘画内容,这应该是图像说明,而非研究论述。诸如此类的书籍我们大可以《中国画家简史》或《欧洲画家史》命名,而不应在无意中作“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对读者而言,有被愚弄的感觉。既名之为《绘画史》,就应该以绘画作品本身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其他相关的文献都应该是作为辅助资料而被应用的,决不可喧宾夺主。美术史论家不直接面对绘画我想与其对绘画的理解深入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

从事中国书画的研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那就是书画鉴定。要干这一行而不通中国书画的具体实践,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徐建融先生曾将中国的书画鉴定家分为两大派别——经验派和实践派。具体来讲,经验派的鉴定是建立在大量实物接触的经验积累之上的,他们尽可能地全面比较研究同一地区或同一时代不同画家的风格以及统一画家在不同时期的不同风格,在此基础之上逐渐形成一个“标准器”。这一流派主要是古今一些大收藏家、书画商,以及今天博物馆、美术馆中的研究人员。代表人物主要是徐邦达、刘九庵等先生。而实践派的鉴定则主要建立在对“书画本身的认识”之上(但这并不是说有了扎实的绘画实践基础就可以成为鉴定家),不只限于接触实物的经验。这一派以谢稚柳、张大千、吴湖帆为主要代表。理论上可以这样分,但实际上,真正杰出的书画鉴定家谁也不会完全脱离书画实践,拿徐邦达先生来讲,他的行书就写得非常好,得二王书法之神韵,又不失怀素草书之风骨,运笔外柔内刚、婉转流畅,极是俊秀。

谢稚柳先生的艺术经验是“并不是为了当鉴定家而研究鉴定,为了当史论家而研究史论,而是为了搞好书画创作而研究鉴定,研究史论”(转引自徐建融语),结果他却在书画鉴定和史论研究以及绘画创作上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最后,我要说的是作为美术史论专业的实践,应该是不同于创作型的研究性实践,对于不同时代不同艺术流派之间笔墨关系的深层次思考应是我们实践的主要课题。负责,不管有多少的绘画实践都是无济于事的,到头来还是两茫茫。

Ⅲ 沃尔夫林——艺术批评观

瑞士艺术史家沃尔夫林被称为“现代艺术史之父”在艺术史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自己的形式主义学说,在艺术批评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通常被认为是“科学的”方法。沃尔夫林提出,有两种观看或表现观看对象的基本方式线绘的和图绘的。线绘的与图绘的既说明了整个体系,还被沃尔夫林用来作为他的第一对相互对立的原理。这些对立原理是:(1)线绘的与图绘的;(2)平面与纵深;(3)封闭的形与开放的形;(4)多样性与统一性;(5)绝对的清晰与相对的模糊。其中线绘的指的是艺术作品中的线条、布局或轮廓等要素。人物的边缘、轮廓或界限是不是清楚的、连续的、明确的;在图绘的艺术中,块面常常是整体构图的一部分,和总的色调与氛围融为一体。人物相互融合,并是一个连续整体的部分;把个体要素分割开来就很难辨别他们了。线绘的是稳定的,但图绘的却不是;它意味着运动的、不完整的、有时是不确定;沃尔夫林的第二对概念是关于空间错觉的。在文艺复兴盛期的艺术中,空间被处理成了一个个的屏幕,一切都像是画在相互平行、并与画面平行的玻璃片上的。在巴洛克艺术中,深度是沿对角线延伸的。
沃尔夫林的第三对视觉概念适用于封闭物。多样性与统一性是关注作品中的细节与独立程度巴洛克时期?——统一性的时期—— 局部被溶于整体之中了。清晰性的问题与文艺复兴时期以及巴洛克艺术不同的认识方式有关,两个时期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它们“对世界的态度不同”
沃尔夫林将美术书研究理论加以系统化当代的评论者更注重沃尔夫林的分析形势的辩证比较和他所提供的、并被认为在今天仍然有效的“一个建构与逻辑之中的经验型结构的批评的形式主义者体系”。形式主义为二十世纪美术史研究方法提供了一个经典的范本。

Ⅳ 巴洛克艺术的特点及美术史意义

解释一:
巴洛克艺术是16世纪后期开始在欧洲流行的一种艺术形式,不仅在绘画方面,巴洛克艺术代表整个艺术领域,包括音乐、建筑、装饰艺术等,内涵也极为复杂。但最基本的特点是打破文艺复兴时期的严肃、含蓄和均衡,崇尚豪华和气派,注重强烈情感的表现,气氛热烈紧张,具有刺人耳目、动人心魄的艺术效果。

解释二:
巴洛克艺术
巴洛克是17世纪广为流传的一种艺术风格。它的名称由来,说法不一,一说来自葡萄牙或西班牙语,意思是不圆的珠子;又一说它来自意大利语,有奇特、古怪或推论上错误的含义。总的来说这个名称在当时含有贬意,是18世纪古典主义艺术理论家对于上一个世纪一种艺术风格的称呼。古典主义者认为巴洛克是一种堕落瓦解的艺术,只是到了后来,才对巴洛克艺术有了一个较为公正的评价。巴洛克艺术产生于16世纪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纪,进入18世纪,除北欧和中欧地区外,它逐渐衰落。巴洛文艺术最早产生于意大利,它无疑与反宗教改革有关,罗马是当时教会势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罗马兴起就不足为奇了,可以说,巴格克艺术虽不是宗教发明的,但它是为教会服务,被宗教利用的,教会是它最强有力的支柱。概括地讲巴洛克艺术有如下的一些特点:首先是它有豪华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乐主义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种激情的艺术,它打破理性的宁静和谐,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非常强调艺术家的丰富想象力三是它极力强调、运动,运动与变化可以说是巴洛克艺术的灵魂;四是它很关注作品的空间感和立体感;五是它的综合性,巴洛克艺术强调艺术形式的综合手段,例如在建筑上重视建筑与雕刻、绘画的综合,此外,巴洛克艺术也吸收了文学、戏剧、音乐等领域里的一些因素和想象;六是它有着浓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题材在巴洛克艺术中占有主导的地位;七是大多数巴洛克的艺术家有远离生活和时代的倾向,如在一些天顶画中,人的形象变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纹。当然,一些积极的巴洛克艺术大师不在此例,如鲁本斯、贝尼尼的作品和生活仍然保持有密切的联系。
巴洛克艺术是指(16世纪)后期开始在欧洲流行的一种艺术形式,不仅在绘画方面,巴洛克艺术代表整个艺术领域,包括音乐、建筑、装饰艺术等。

解释三:
巴洛克艺术
一、巴洛克艺术概念
1、意义与背景
巴洛克艺术(Baroque art)是十七世纪欧洲的艺术风格,初发源于17世纪教皇统治的罗马,那时意大利是欧洲艺术中心,但在巴洛克后期,欧洲艺术中心移转到法国,它并没有明确的艺术风格,只能算是一种爱好和时尚。
文艺复兴意味着平衡、适中、庄重、理性与逻辑;而巴洛克却意味着运动、追求新奇、热中于无穷、不安和对比、以及各种艺术形式的大胆融合。巴洛克艺术一反文艺复兴艺术的平静和克制,而表现为戏剧性、豪华与夸张。
十七世纪欧洲强权扩张,掠夺海外殖民地累聚巨富,生活上提倡豪华享受,因此对建筑、音乐、美术也要求豪华生动、富于热情的情调。
十七世纪欧洲有新旧教的权力之争。旧教势力用暴力镇压信徒,再积极利用艺术思想形态——巴洛克,去迷惑、征服人心。
巴洛克艺术不排斥异端的感官喜悦,亦忠实于基督教的世界观,故亦是「基督教化的文艺复兴」。
2、词源与含义
巴洛克一词的来源可能有三: 意大利语的baroco,指中世纪繁缛可笑的一种神学讨论;意大利语的barocchio,指暧昧可疑的买卖活动;葡萄牙语的barocco,指畸形的珍珠。三词皆含悖礼怪奇之意,因此从十八世纪的建筑师责难十七世纪那种复杂而考就的样式,生气地称它为「荒谬的、奇怪的、巴洛克的」称呼之后,巴洛克这一词就被相沿成习了。
学术研究中,确定巴洛克艺术地位的是德国艺术史家沃尔夫林(H.wofflin),他的著作《文艺复兴与巴洛克》(1888)、《美术史原理》(1915),前者指出巴洛克是继文艺复兴之后的主要流派,并对其形式特点作了分析和历史考察。后者认为巴洛克风格可作为每一文化或文明进入后期阶段的特征,使之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
二、巴洛克艺术的表现
建筑

西方都市计画的历史是从巴洛克时期开始的,那时最醒目的建筑物是教堂与宫殿。建筑师认为建筑物是根据许多要求塑造成形的一个独立的总体,所以巴洛克建筑通常看来就像一尊大型雕塑。
把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画成平面图,其共同特点是正方形、圆形和十字形;而巴洛克建筑的典型特征是椭圆形、橄榄形以及从复杂的几何图形中变化而来的更为复杂的图形。
用规则的波浪状曲线和反曲线的形式赋予建筑元素以动感的理念,是所有巴洛克艺术最重要的特征。文艺复兴建筑如同现代建筑一样,是以简单的、基本的比例和相互关系为基础;而巴洛克建筑不再崇尚那种含蓄的逻辑性,而是追求令人感到意外的、如戏剧般的效果。例如:
米开兰基罗助手维纽拉(Vignola,1507-1673)和戴拉‧伯达(G.della porta C.1537~1602)在1568~1584年间完成的罗马《耶稣教堂》,被公认为是从样式主义转向巴洛克的代表作。这座教堂内部突出了主厅和中央圆顶,加强了中央大门的作用,以其结构的严密和中心效果的强烈而显示了新的特色。因此,耶稣教堂的内部和门面,后来都成为巴洛克建筑的模式,又可称为「前巴洛克风格」。
十七世纪早期巴洛克建筑代表是马德诺(C.Maderno,1556~1629),在1607~15年完成米开兰基罗未完成的《圣彼得教堂》(1607-15,罗马梵谛冈,另有专属网站详细图片解析),他用戏剧性的方式强调正门,例如由扁平的方柱变为半圆柱,再变为四分之三圆柱,使建筑的立体塑形复杂多变,动态强烈。他所设计凸出的门面或深凹的门面,都使得教堂和前面广场上的空间能更进一步的连接起来。
十七世纪盛期巴洛克建筑最伟大的大师是贝尼尼(G.L.Bernini,1598~1680),以雕刻家而兼精建筑,在1624~33年间完成置于圣彼得大教堂内的青铜华盖,是一座高达二十九公尺的巨型幕棚,以四根螺旋形雕花大柱支撑盖顶,雄伟而又华丽(很像布景装饰)。又为圣彼得大教堂设计了门前双臂环拱形的广场和柱廊(1657),使它成为西方最的广场建筑之一。
波罗米尼(F.Borromini, 1599~1667)是盛期巴洛克另一位建筑大师,喜用凹凸多变的曲线和多种几何形体的复杂交错,从整体布局到细部安排,都能独出新裁,代表作如四泉的《圣卡罗(S.Carlo)教堂》(1665~67,罗马),被誉为巴洛克建筑的典范。
除以上罗马地区外,意大利北部的杜林(Turin)地区也有相当发展,瓜里尼(G.Guarini,1624~83)建的《圣布小教堂》(1668~94)圆顶,表现天堂的穹窿,给人一种飘渺无尽永恒的幽思。
西欧诸国的巴洛克建筑又结合各地的特点而各有所长,如英、法等国带有较严谨的色彩,例如巴黎凡尔赛宫(1669~85,鼠标点选可看到360度外观旋转图),德国南部则华丽辉煌达于极致,西班牙及其统治下的拉丁美洲也是巴洛克的沃土之一。

雕刻
巴洛克雕刻有时是建筑的一部份,艺术家表现真实人间的技法臻于成熟完美,例如根据主体的男女老幼来表现人的皮肤外观,卷发、衣饰、织物的质感都很逼真。动势的展现是其最重要的特点,人物不再被雕成静止或休息的姿态,而总是处于运动之中。
最著名的是贝尼尼(Gian Lorenzo Bernini,1598~1680)的名作《圣泰雷莎(St.Theresa)之幻觉》(1645~52,罗马圣马利亚教堂),是宗教性和官能性的结合,欣赏这类雕像要搭配建筑、绘画一起观看,以产生视觉上的幻觉。这种风格也影响西欧各地。其它名作如《四河喷泉》(局部图,1648-51,罗马Navona广场)、《大卫》(David,1623-24,大理石, 高170 cm,Galleria Borghese, Rome)。
法国巴洛克雕刻大师有:

普杰(P.Puget,1620-94)的《克罗托那的米罗》(1671~83,巴黎罗浮宫)。

柯塞沃克(A.Coysevox,1640~1720)的《勒布兰半身像》(1676)、《路易十四半身像》(1680,凡尔赛宫)。

绘画
宏伟壮观,充满动感,精湛的透视变奏(如前缩法),戏剧性的构图,起伏波动,体现无限的空间,加以理想光的对比,使画面产生统一协调如舞台布景的效果是巴洛克绘画的特色。
意大利

卡拉瓦乔(Caravaggio,1573~1610),是巴洛克绘画的先驱,作品的特色是利用光线以获得画面戏剧性的效果,也利用明暗表现法以衬托真实的空间感,并舍弃细节的描写。他对自然的态度是直观的,以粗野或纯朴的市民为模特儿作肖像画。他更在静物画上另辟蹊径。代表作有《在以马杵斯吃晚餐》(1601,,伦敦国家画廊)、《埋葬基督》(1604,梵谛冈美术馆)、《水果篮》(静物, 1596,46×64.5cm,米兰,谙布罗西阿纳美术馆)、《酒神》(1597,佛罗伦斯乌菲兹美术馆)。个性狂野、暴躁、易怒,命短,他要脱离陈规,重新思考艺术,风格上被称为「自然主义者」。

卡拉契(Carracci,1560~1609),勤练古典美,代表作祭坛画——《圣母哀悼基督之死》(1603,92,8 x 103,2 cm,伦敦国家画廊),画中光线照耀在救主形体上,与整体引发观者情感的手法,都属巴洛克式的,构图简单和谐,有点感伤性,但避免提醒人们有关死亡的恐怖和受难的痛苦。

Ⅳ 论文:关于《西方艺术教育史》的几点思考

想研究好美术史,就别怕花钱。一、世界美术史 1、[英] 伍德福特等 《剑桥艺术史》 ★ 2、[美] 休·昂纳等 《世界美术史》 ★ 3、[英] 贡布里希 《艺术发展史》 范景中译 ☆ 附: 加德纳(Gardner)《艺术史》(Art through the Ages)(2001) / 詹森(Janson)艺术史(History of art)(2001) / (美)阿纳森《西方现代艺术史》 / (英)里德《现代绘画简史》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79年 / (苏)阿尔巴托夫《美术史文选》 / (意)文杜里《欧洲近代绘画大师》(旧译《西欧近代画家美》 / (美)柯耐尔《西方美术风格演变史》 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2年 / 沃尔夫林《古典艺术》 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2年 / 扎内奇《西方中世纪艺术史》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1年 / 金维诺主编《世界美术全集》(20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西方视觉艺术》(7册)吉林美术出版社 《世界美术全集》 《现代世界美术全集》 (日)集英社或平凡社,讲谈社同名著作 《世界美术馆全集》 台湾光复书局 二、西方美术理论 1、(意) 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 ★ 2、(德) 沃尔夫林《艺术风格学》 ★ 3、(德) 帊诺夫斯基《视觉艺术的含义》 ★ 4、(英) 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 ★ 5、(美) 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 附: (英) 贡布里希 《理想与偶像》(范景中等译)/ 阿洛瓦*里 《风格问题:装饰艺术的基础》 / 迟柯主编 《西方美术理论文选》 /(德) 汉斯*贝尔廷 《艺术史终结了吗?》 / 斯坦戈斯 《现代艺术观念》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 拉塞尔 《现代艺术的意义》 江苏美术出版社1996 / 布雷德伯里等编 《现代主义》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1992 / 弗兰契娜等编 《现代艺术与现代主义》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8 / 弗莱明 《艺术与观念》 山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 三、 美术教育学: 1、(美)阿瑟*艾夫兰《西方艺术教育史》 ★ 2、尹少淳 《美术教育学》 刑莉 《自觉与规范:16世纪至19世纪欧洲美术学院》 / (美) 艾迪斯*埃里克森《艺术史与艺术教育》 / (美) 布朗科赞尼克 《艺术创造与艺术教育》 / (美) 沃尔夫古伊根 《艺术批评与艺术教育》 四、 艺术哲学与文艺理论: 1、宗白华 《意境》 或 《美学散步》 2、朱光潜 《文艺心理学》 3、(美) H·G·布洛克《现代艺术哲学》(一译《美学新解》) 4、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 附: (法) 丹纳 《艺术哲学》 /(德)康德《判断力批判》 /(德) 黑格尔《美学》 / 豪塞尔《艺术史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叶朗《中国美术史大纲》 /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术史》 // 《中国美术史资料编选》 / 莱德尔《现代美学文选》,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 / 伍蠡甫《西方艺术理论名著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987 《20世纪西方文艺理论选》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 //朱良志《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 曲院风荷——中国艺术论十讲》 五、艺术批评文献: 1. 丁宁《绵延之维——走向艺术史哲学》 2. (美)H*G*布洛克《现代艺术哲学》(旧译《美学新解》) 3. (意)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 4. (美)温*米奈《艺术史的历史》 5. 朱狄《当代西方艺术哲学》 6. 于安澜《画品丛书》 7. 迟柯《西方美术理论文选》 8. 郭小川《中西美术史方法论比较》 9. (法)丹纳《艺术哲学》 10. (德)沃尔夫林《艺术风格学》 11. (德)怕诺夫斯基《视觉艺术的含义》 12. (美)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 13. (英)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范景中等译) 14. 宗白华《艺境》(或《美学散步》) 15. 周忠厚《文艺批评学教程》

Ⅵ 请问要了解艺术史的话是《剑桥艺术史》好些还是《艺术通史》好些

1、[英] 伍德福特等 《剑桥艺术史》 ★
2、[美] 休·昂纳等 《世界美术史》 ★
3、[英] 贡布里希 《艺术发展史》 范景中译 ☆
附:
加德纳(Gardner)《艺术史》(Art through the Ages)(2001) / 詹森(Janson)艺术史(History of art)(2001) / (美)阿纳森《西方现代艺术史》 / (英)里德《现代绘画简史》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79年 / (苏)阿尔巴托夫《美术史文选》 / (意)文杜里《欧洲近代绘画大师》(旧译《西欧近代画家美》 / (美)柯耐尔《西方美术风格演变史》 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2年 / 沃尔夫林《古典艺术》 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2年 / 扎内奇《西方中世纪艺术史》浙江美术学院出版社1991年 / 金维诺主编《世界美术全集》(20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西方视觉艺术》(7册)吉林美术出版社
《世界美术全集》 《现代世界美术全集》
(日)集英社或平凡社,讲谈社同名著作
《世界美术馆全集》 台湾光复书局

四、西方美术理论
1、(意) 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 ★
2、(德) 沃尔夫林《艺术风格学》 ★
3、(德) 帊诺夫斯基《视觉艺术的含义》 ★
4、(英) 贡布里希《艺术与错觉》 ★
5、(美) 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
附:
(英) 贡布里希 《理想与偶像》(范景中等译)/ 阿洛瓦*里 《风格问题:装饰艺术的基础》 / 迟柯主编 《西方美术理论文选》 /(德) 汉斯*贝尔廷 《艺术史终结了吗?》 / 斯坦戈斯 《现代艺术观念》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 拉塞尔 《现代艺术的意义》 江苏美术出版社1996 / 布雷德伯里等编 《现代主义》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1992 / 弗兰契娜等编 《现代艺术与现代主义》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8 / 弗莱明 《艺术与观念》 山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

Ⅶ 从西方几种艺术史研究方法看中国绘画史研究

中西绘画不同的哲学基础,使得对于它们的观照也有不同的视角。然而从研究方法方面看,还是有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对而言,20世纪前期,以新的学术方法来研究中国艺术史,还未真正开始,以传记形式为主的撰述方法仍是主流。从现代学术更侧重严格的学术要求的角度来看,这种传统的撰述方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们对历史真相的了解。因为在今天,我们对之前艺术史的了解只是流于前辈的知识讲述,缺乏在更大的天地中对时代风格精神内蕴的心灵体悟。 相对于还处在起步探索阶段的中国艺术史,西方艺术史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学科体系。中国绘画史研究也成为一个专门的领域,有了一个海外中国绘画的研究系统,几十年来其方法的演变发展,对我们的中国绘画史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西方形式美学理论支持下发展出的风格分析、图像学等研究方法,为中国艺术史研究提供了一些科学化的理论支持。特别是,波普尔和贡布里希提出的情境逻辑提供给我们的,与其说是一套研究方法,倒不如说是一种更广阔的观照视野和思维路径。这对中国艺术史研究在今天向真正专业学科的发展,有很好的启示。 本文试通过对上世纪初期到中叶,并影响至今的几种西方艺术史研究方法的阐述,分析个别方法试图解决的问题以及最后未能解决的问题。通过这种梳理,期待从新的意义层面来考察一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谈谈对中国传统绘画研究的独特性的一点理解。 一、几种主要的西方艺术史研究方法 (一)风格分析 当我们试着用语言去描述风格特征时会发现,风格无处不在却难以言说,签名、腔调、服装都有特有的风格,文章有文风,绘画有画风,一支乐曲也有它的曲风。而且,风格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我们会用熟悉惯用的东西去调整适应那些不熟悉的东西。对于画家而言,他只看到他要画的,而不是画他所看到的,即贡布里希所概括的制作和匹配的过程。 根据西方学者夏皮罗的定义,风格的表述和艺术的三个方面有关:形式要素或主题,形式关系以及特质(包括一种我们不妨称作表现的总体质量)。[1]5他还指出,形式要素或主题尽管对于表现是至关重要的,但并不足以赋予风格以特征。凸起的拱门同样见诸于哥特式的伊斯兰建筑;圆形拱门见诸于罗马,拜占庭罗马风式以及文艺复兴建筑,为区分这些风格,人们必须寻找另一种柱式的特征,首先是联结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的不同的方式。[1]6 方闻先生认为,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说中国论画,每论及风格,大多只强调形式因素和特性,但忽视了联系两者的形式关系。加上传统论画语言精简扼要,对于作品风格的描述,只是点到为止,而没有具体的分析。[2]93-105 除夏皮罗以外,我们还需要提到的是沃尔夫林和李格尔形式风格理论及其方法。 沃尔夫林不作系统的方法论陈述,而是通过方法论的实际应用来理解美术史,用形式分析的方法对风格问题做了宏观比较和微观分析。影响最大的是他通过视觉观察,对艺术中风格发展的解释,提出了经典的五对风格语汇,即 线性与图绘性,平面与后退,闭锁形式与开放形式,多样性与统合性,相对清晰与绝对清晰。[3]沃尔夫林提出了时代风格这样科学化的现代概念,然而画的结构,并不是对一件艺术作品的母题及其整体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给予鉴定,而更侧重作为一些抽象的观念存在着。 李格尔不仅放弃了黑格尔思想体系中关于艺术衰退的标准观点,而且也摒弃了封闭的周期概念,他尝试将整个艺术史作为一个连续贯穿的过程包揽起来。他将这个漫长的演进的两极规定为两种风格类型:触觉的以及视觉的,十分巧合于沃尔夫林的短周期的两极的观点。他们就风格的内部结构、构图原理、人物和背景的关系的论述,相当敏锐。但是有关风格的各形成因素在社会历史时空中变化的解释,显得有些模糊不清,常常具有幻想色彩。风格变化的每一个大的阶段的特征,都会和一个种族的性情、宗教等因素相一致,它相应的是哲学立场的转变,从一个占优势的客观态度到一个主观态度的变化,主观立场中的一些基本的固有的因素的变化,主宰了整个历史。这种立场上由客观到主观的转变,实际上是由突出物的主宰转变到突出人的主宰,也可以说,主宰性是西方传统哲学思想的根本特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风格分析方法先天不足。 对于风格分析学派自身存在的问题,夏皮罗提出了风格的几个方面,并从观念史和社会生活史的角度,阐释存在的问题,也深化了他的新的风格学说。结合绘画史研究,我们不妨再具体化一下风格分析所主要关注的几个层次:手法或技法、母题零件、母题、结构、整体特征。其中,技法、母体零件和母题都是形式因素的范畴,个别和整体的形式特征都是艺术史一直所关注的,而涉及个别和整体相互关系的作品构图和整体特征,却是传记式的传统艺术史学所无法解释的。我们可以感到,夏皮罗希望建立的是一种新的风格分析的方法,在大的文化背景下理解艺术品多样的敏感特性。 但是,风格分析缺乏对作品进行排序,这是它自身无法解决的逻辑上的难题。在艺术作品中,母体零件的组合成为母题,零件本身可以表达一些象征意义,相较于技法,它更具有分期断代的意义。对于人类的知觉系统而言,母题分析类似于直觉辨识,是各层次中最易辨别的。但是,风格分析假设的前提,以及伴随而来的自身的困难和矛盾,是它无法回避的问题。 它限定的前提往往只对同一时期的作品具有特别的意义,但是缺乏对不同时期的作品进行逻辑上排序。而且,能推导出这些风格标准的作品,其个别特性能完全构成整体意义上的文化和社会的典型特性吗?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看,风格分析的优越之处也同样暗含着它相应的缺陷。也就是说,风格分析的理论前提的先在性,使得我们对于一致性的假定常常是没有普遍根据的。结果它所营造的是一个观念上的空间,对许多人来说,它只是一种现成的技巧,带着一个限定好的标准去找寻相匹配的个体。这样,对于观者个人,最重要的不是观赏这种方式本身,而是你选取什么样的点以及在这些点中所看到的东西。风格标准更像是对一套观念的系统表述,一整套阶级的或是宗教的观念、兴趣和信仰等内容,形成了风格中对形式的概括,而大大减少了艺术的丰富性和可能性。然而,当两种风格融会在一起而没有明显的差异或偏向时,这种区分就会变得很模糊,这套技巧也会不太奏效,常常变成有些僵化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我们的思维,失去了艺术中更自由自在的心灵体悟。

Ⅷ 巴洛克建筑的研究意义

学术研究中,确定巴洛克艺术地位的是德国艺术史家沃尔夫林(H.wofflin),他的著作《文艺复兴与巴洛克》(1888)、《美术史原理》(1915),前者指出巴洛克是继文艺复兴之后的主要流派,并对其形式特点作了分析和历史考察。后者认为巴洛克风格可作为每一文化或文明进入后期阶段的特征,使之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
巴洛克一词的原意是奇异古怪,古典主义者用它来称呼这种被认为是离经叛道的建筑风格。这种风格在反对僵化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格调和表达世俗情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对城市广场、园林艺术以至文学艺术部门都发生影响,一度在欧洲广泛流行。

Ⅸ 辨析:风格是决定一个作家成败的关键。急!!!!学科:文学概论

在中国,历来的理论家都认为风格与作家的个性精神和生命状态有关。《周易·系辞·下》云:“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虽然说的不是文学风格,但却影响了后人从心理—语言—文学风格的思路去探讨风格问题。汉代是中国古代文学风格理论的起始期。司马迁根据“诗言志”的观点评价《离骚》的风格,指出:“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爝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认为《离骚》文约辞微、意旨深远,与作者屈原高洁的志向密切相关。此后,扬雄提出“心画心声”说。他在《法言》“问神”篇中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之所以动情乎。”认为“声画形”是人的情感的表现,从中可以看出人的品位等第。至魏晋南北朝,随着文学的自觉和繁荣,对文学风格的研究也进入了成熟期。当时出现了“体”、“体格”、“风格”等概念。“体”的本义是人的身体,引申到文章学,就指文章的体貌风格,也可以指文体、体裁。曹丕始以“气”论文,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气”在当时也是一个流行的概念,指人的气度、气质、襟怀、才性,总之与人的精神个性有关,起初人们用“气”来品藻人物。曹丕把“气”与“体”相联,以文气论文体和风格,品评当时的作家作品。指出:“王粲长于词赋,徐干时有齐气”,“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气”和“体”在这里均有生命意味。陆机《文赋》云:“体有万殊,物无一量,纷纭挥霍,形难为状”,指的就是文章风格。司马迁所说的“志”,扬雄所说的“情”,曹丕所说的“气”都是作为风格的内在根据提出来的,涉及作家禀赋和创作个性的方方面面。只是他们分别从一个侧面来强调人格志向、审美情趣、个性气质对文学风格的决定作用。而刘勰则把三者整合丰富,以专论的形式充分阐述了作家的创作个性(性)对文学风格(体)的形成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他在《文心雕龙》“体性”篇中明确提出:“气以实志,志以定言,吐纳英华,莫非情性”,“各师成性,其异如面”,“才性异区,文体繁诡”。这就是说,作家的精神气质充实浸透他的思想感情审美情志,思想感情审美情志决定语言格调,文章所流露的风采才华,都是作家创作个性的表现。各个作家按照自己的创作个性进行创作,作品的风貌就各各不同,正如他们的面貌各各不同一样。才性的差异,造成了风格的多姿多彩。对此,他列举众多作家的例子加以说明:贾谊才气英俊,所以文辞洁净而风格清新;司马相如行为狂放,所以文理虚夸而文辞夸饰;扬雄性情沉静,所以辞赋含意隐晦而意味深沉;刘向性情平易,所以文辞的志趣明白而事例广博;班固文雅深细,所以文章的体裁绵密而思想细致;张衡学识广博通达,所以考虑周到而文辞细致;王粲急躁而勇锐,所以锋芒突出而果敢有力;刘桢性情偏急,所以言辞雄壮而情思警人;阮籍行为豁达,所以文辞音节高超而声调卓越;嵇康豪侠,所以兴趣高超而文采壮丽;潘岳轻浮而敏捷,所以锋芒毕露而音韵流动;陆机庄重,所以情事繁富而辞义含蓄。他由此得出结论:外表的文辞和内在的性情气质,必然是相符合的——“因内而符外者也”。“风格”一词起先也是用来品藻人物的,见于葛洪的《抱朴子》和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渐渐由评人转向评文,如北齐颜子推在《颜子家训·文章》篇中说:“古人之文,宏材逸气,体度风格,去今实远。”,这里所说的文章的“体度风格”,同样与作者的生命状态有关。总之,在魏晋南北朝期间,中国的文论家们已经牢固地确立了自己的风格成因说,把文学作品的风格看成是作家内在情志和生命状态的外化和表现,这一点一直深深地影响了后世的风格研究,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在西方,持相似观点的也不乏其人。瑞士著名美学家海因里希·沃尔夫林在《艺术风格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路德维格·利希特(1803-1884年,德国画家、雕刻家、插图画家)曾在其回忆录中提到,他年轻时在蒂沃利,有一次同三个朋友外出画风景,四个画家都决定要画得与自然不失毫厘,然而,虽说他们画的是同一画题,而且各人都成功地再现了自己眼前的风景,但是结果四幅画却截然不同,就如四个画家有截然不同的个性那样。述者由此得出结论,根本不存在什么客观的视觉,人们对形和色的领悟总是因气质而异的。”把艺术表达方式的不同也即风格的不同,最终归结为气质、性格等主观条件的不同,这在中西都是一致的。在西方,此种观点同样导源于古希腊,因为那是一个网络全书式的时代,后世的理论大多可从这个时代找到源头,甚至找到同一个鼻祖。如亚理士多德虽然强调从外部形式和修辞学的角度研究风格,但与此同时,他在《修辞学》中也曾指出:“外部的语言符号”“也表现了你个人的性格”。因为“不同阶级的人,不同气质的人,都会有他们自己的不同的表达方式。我所说的‘阶级’,包括年龄的差别,如小孩、成人或老人;包括性别的差别,如男人或女人;包括民族的差别,如斯巴达人或沙利人。我所说的“气质”,则是指那些决定一个人的性格的气质,因为并不是每一种气质都能决定一个人的性格。这样,如果一个演说家使用了和某种特殊气质相适用的语言,他就会再现出这一相应的性格来。”显然,亚氏所说的“气质”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同一“阶级”的人可能具有相似的气质,只有“某种特殊气质”才“决定一个人的性格”;而“外部的语言符号”也只有与之相适应,才能表现个人的性格,从而呈现为风格。在西方,而后在中国,都广为流传过一句名言:“风格即人”,其实与亚氏的观点倒是一脉相承的。这句名言出自18世纪的法国博物学家、文学家布封(Buffon,1707-1788)之口,他在1753年一次论风格的演说中指出:“只有写得好的作品才是能够传世的:作品里面所包含的知识之多,事实之奇,乃至发现之新颖,都不能成为不朽的确实的保证;如果包含这些知识、事实与发现的作品只谈论些琐屑对象,如果他们写的无风致,无天才,毫不高雅,那么,它们就会是湮没无闻的,因为,知识、事实与发现都很容易脱离作品而转入别人手里,它们经更巧妙的手笔一写,甚至于会比原作还要出色些哩。这些东西都是身外物,风格却是人的本身。”换句话说,“风格是当我们从作家身上剥去那些不属于他本人的东西,所有那些为他和别人所共有的东西之后所获得的剩余和内核。”这是对前一段话的最好注解,虽然可以商榷,但其本意却是强调风格的重要性、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这与从伦理学意义上所说的“文品即人品”或“文如其人”则相去甚远。西方人的理解往往更切近原意,如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正确地引用过这句名言。黑格尔说:“法国有一句名言:‘风格就是人本身’。风格在这里一般指的是个别艺术家在表现方式和笔调曲折等方面完全见出他的人格的一些特点。”马克思则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说:“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真理占有我,而不是我占有真理。我只有构成我的精神个体性形式。‘风格就是人本身’。”无论是黑格尔所说的“他的人格”,还是马克思所说的“我的精神个体”,都是就人的独特的精神个性而言的。在他们看来,正是这与众不同的精神个性才是造成风格差异的最后根源。不少作家、评论家也都倾向于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文学风格,至少把这作为风格论的重要内容。歌德认为:“一个作家的风格是他的内心生活的准确的标志。所以一个人如果想写出明白的风格,他首先就要心里明白;如果想写出雄伟的风格,他也首先就要有雄伟的人格。”别林斯基也说过:“风格——这是才能本身,思想本身。风格是思想的浮雕性、可感性;在风格里表现着整个的人;风格和个性、性格一样,永远是独创的。”在理解这一观点时,需要知道对此也有不同的意见。这主要是针对布封而发的。如瑞士理论家沃尔夫冈·凯塞尔(Wolfgang Kayser)指出,“风格就是本人”是一种“天真的信念”。他提出的理由是: “盛行的风格规律、公共的嗜好、代表性的模范、世代、时代等等,它们统统对创造作品的作家发生影响,正如选择的类别本身已经对他们发生影响一样。它们抓住了作家,把他带到这里来,对他施加暴力。”仅这句话就涉及风格形成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公众的趣味、典范的作家作品、时代和传统的影响,以及文学类型的约束等。这些影响使风格不可能是纯粹个人的,如布封所说的剥去一切共有的东西后的“剩余和内核”,而必然兼有个人性和共同性,因而也就有了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流派风格和所谓文体风格。当然,凯塞尔也承认,“就是那些共同支配的超个人的力量到底也永远需要人来阐明。作家生活着和使这些力量发生效果,因此他的人格不仅只隐藏在大量减除之后所剩下来的东西的后边。我们也可以相信,渊博的学识,最小心的考虑和非常细致的感觉也可以把那种由于盛行一时的风格规律、公共的嗜好、束缚的模范等进入他的作品,但是在个人方面却是‘不适合的’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之下重新剔除出来。”①这个说法是实事求是的,即公共的东西和个人的东西需要相互适合,成为统一的东西在作品的风格中得到呈现。

认为风格是作家的创作个性在作品中的自然流露,这是从主体的角度来考察,从风格形成的内在根据来理解,这无疑是必要的。历来的理论家从此出发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见解,并从作家的气质禀赋、人格个性和志趣才情等方面来分析他们的作品,描述其风格特征,对读者的鉴赏和把握也有较大的帮助。事实上,这是一种广义的心理分析,具有前一种本体分析即言语分析所不及的一面。但是,如果只看到内心表现的一面,忽视外在表达的一面,那么还不能完全理解风格。此外,日常个性不等同于创作个性,不能直接转化为文学风格,对此我们稍后再作分析。在此需要对“心画心声”说,或流传更广的“文如其人”、“文品即人品”、“诗品出于人品”、“风格即人格”等说,作具体的分析。这些习惯性用语有较大的模糊性,适用于笼而统之、泛泛而谈的场合。但如果较真起来,却是不甚准确的。如晋代诗人潘岳曾写作《闲居赋》,似有隐逸之志。然而据《晋书》记载,此人“性轻躁,趋世利。与石崇等谄事贾谧,每候其出,与崇辄望尘而拜……。既仕官不达,乃作《闲居赋》。”金代元好问曾以潘岳为例对“心画心声”说提出质疑:“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都穆在《南濠诗话》中同意此质疑,认为“有识者之论固如此”,并进一步指出:“盖言观言与书,可以知人之邪正也。然世之偏人曲士,其言其字,未必皆偏曲,则言与书又不足以观人者。”这就不仅反驳了“心画心声”说,也诘难了“文如其人”、“文品即人品”、“风格即人格”诸说。世人常说“道德文章”,把“道德”与“文章”相联,但两者既可能一致,也可能大相迳庭。所以,如果仅从伦理着眼,就难保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清人叶燮就犯了这个错误。他说:“诗是心声,不可违心而出,亦不能违心而出。功名之士,决不能为泉石淡泊之音;轻浮之子,必不能为敦庞大雅之响。……故每诗以见人,人又以诗见。”纪昀说得更简单化:“人品高则诗格高;心术正则诗体正。”(《诗教堂诗集序》)近人钱钟书对此类说法作了深入的分析和辨正,他列举历代文人言行不一或言言不一、“如出两手”的种种事实,说明“以文观人,自古所难”。同样,“‘心画心声’,本为成事之说,实少先见之明。”他精辟地指出:“所言之物,可以饰伪: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是也。其言之格调,则往往流露本相;狷急人之作风,不能尽变为澄澹,豪迈人之笔性,不能尽变为谨严。文如其人,在此不在彼也。”“阮圆海欲作山水清音,而其诗格矜涩纤仄,望可知为深心密虑,非真闲适人,寄意于诗者。”钱氏的意思很明白,写什么容易作伪,而怎么写却不易作伪,所以“文如其人”主要不在内容而在形式,如言语的“格调”、行文的“笔性”等。故如以此评说作品,当“不据其所言之物,而察其言之之词气”;“莫非以风格词气为断,不究议论之是非也。”此言所论,甚为精当。其实古人也有反对把人品和文品等同起来的,如梁简文帝就指出:“立身之道,与文章异;立身先须谨慎,文章且须放荡。”说明为文不同于为人。宋代吴处厚《青箱杂记》说:“文章纯古,不害其为邪;文章艳丽,亦不害其为正。然世或见文章铺陈仁义道德,便正人君子;及花草月露,便为之邪人,兹不尽然。”明确反对以文断人。叶矫然《龙性堂诗话初集》更直截了当地指出“诗品与人品不同”。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确表现出集团的、群体的倾向性,这是无须讳言的。这里所说的集团、群体,包括了阶级但又不止阶级。例如,工人、农民、商人、官吏、知识分子等,都是社会的不同集团与群体。不同集团、群体的作家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这样他们必然会把他们的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渗透到文学的审美描写中,从而表现出不同集团、群体的意识和思想感情的倾向性。如一个商业社会,老板与雇工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也各有自己的利益,作家若是描写他们的生活和关系,那么作家的意识自然也会有一个倾向于谁的问题,如果在文学描写中表现出来,自然也就会有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

但是,无论属于哪个集团和群体的作家,其思想感情也不会总是被束缚在集团或群体的倾向上面。作家也是人,必然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相通的人性,必然会有人人都有的生命意识,必然会关注人类共同的生存问题。如果体现在文学的审美描写中,那就必然会表现出人类普遍的共通的情感和愿望,从而超越一定的集团或群体的倾向性。例如描写男女之情、父子之情、母子之情、兄弟姐妹之情、朋友之情的作品,往往表现出人类普遍的感情。大量的描写山水花鸟的作品也往往表现出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的普遍之情。这些道理是明显的,无须多讲。

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一部作品的审美描写中,往往既含有某个集团和群体的意识,同时又渗透了人类共通的意识。就是说,某个集团或群体的意识与人类的共通的意识并不总是不相容的。特别是下层人民的意识,常常是与人类的普遍的意识相通的。下层人民的善良、美好的情感常常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的表现。例如下面这首《菩萨蛮》:

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这是下层人民的歌谣,但那种表达恋人对爱情的忠贞这种感情,则不但属于下层的百姓,而且也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的美好感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集团倾向性和人类共通性的统一,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功能上看,它既是认识又是情感。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无疑包含了对社会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文学有认识的因素。即使是那些自称是“反理性”的作品,也包含了对现实的认识,只是其认识可能是虚幻的、谬误的而已。当然有的作品,其认识表现为对现实的批判解析,如西方批判现实主义作品,就表现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种种不合道义的弊端的评价与认识;有的作品则表现为对现实发展的预测和期待的认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都是如此。有的作品看似十分客观、冷静、精确,似乎作者完全不表达对现实的看法,其实不然。这些作品不过是“冷眼深情”,或者用鲁迅的话说“热到发冷的热情”,不包含对现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说文学的反映包含了认识,却又不能等同于哲学认识论上或科学上的认识。文学的认识总是以情感评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学的认识与作家情感态度完全交融在一起。例如,我们说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它深刻揭示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法国社会发展的规律,但我们必须注意到,他的这种规律性的揭示,不是在发议论,不是在写论文,他是通过对法国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及其命运的描写,通过各种社会场景和生活细节的描写,通过环境氛围的烘托,暗中透露出来的。或者说,作者把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情感评价渗透在具体的艺术描写中,从而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和理解。在这里,认识与情感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那么,这样的认识与情感结合的形态,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把它称为Pathos,朱光潜先生译为“情致”。黑格尔说:

情致是艺术的真正中心和适当领域,对于作品和对于观众来说,情致的表现都是效果的主要来源。情致所打动的是在每个人心里都回响着的弦子,每一个人都知道一种真正的情致所含蕴的价值和理性,而且容易把它认识出来。情致能感动人,因为它自在自为地是人类生存中的强大的力量。[2]

黑格尔的意思是,情致是两个方面的互相渗透,一方面是个体的心情,是具体感性的,是会感动人的,可另一方面是价值和理性,可以视为认识。但这两个方面完全结合在一起,不可分离。因此,对那些情致特别微妙深邃的作品,它的情致往往是无法简单地用语言传达出来的。俄国的批评家别林斯基在发挥黑格尔的“情致”说时也说:

艺术不容纳抽象的哲学思想,更不容纳理性的思想,它只容纳诗的思想,而这诗的思想—不是三段论法,不是教条,不是格言,而是活的激情,是热情……,因此,在抽象思想和诗的思想之间,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理性的果实,后者是作为热情的爱情的果实。[3]

这应该是别林斯基在他的文学批评活动中把握到的真理性的东西。事实的确如此,文学的审美意识作为认识与情感的结合,它的形态是“诗的思想”。因此文学史上一些优秀作品的审美意识,就往往是难于说明的。例如《红楼梦》的意识是什么,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至今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仍没有满意的“解味人”(曹雪芹:“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因为《红楼梦》的审美意识形态是十分丰富的,人们可以逐渐领会它,但无法用抽象的言辞来限定它。有人问歌德,他的《浮士德》的主题思想是什么,歌德不予回答,他认为人们不能将《浮士德》所写的复杂、丰富、灿烂的生活缩小起来,用一根细小的思想导线来加以说明。这些都说明文学作品的审美意识由于是情致,是认识与情感的交融,认识就像盐那样溶解于情感之水,无痕有味,所以是很难用抽象的词语来说明的。

第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从目的功能上看,是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文学是审美的,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游戏,就是娱乐,就是消闲,似乎没有什么实用目的,仔细一想,它似乎又有功利性,而且有深刻的社会功利性。就是说它是无功利的(Disinterested),但又是有功利的(Interested),是这两者的交织。

在文学活动中,无论创作还是欣赏,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在创作和欣赏的瞬间一般都没有直接的功利目的性。如果一个作家正在描写一处美景,却在想入非非地动心思要“占有”这处美景,那么他的创作就会因这种“走神”而不能艺术地描写,使创作归于失败。一个正在剧场欣赏《奥赛罗》的男子,若因剧情的刺激而想起自己的妻子有外遇的苦恼,那么他就会因这一考虑而愤然离开剧场。在创作和欣赏的时刻,必须排除功利得失的考虑,才能进入文学的世界。法国启蒙时代的思想家狄德罗(Diderur 1713-1784)说:

你是否在你的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就作哀悼诗呢?不会的。谁在这个当儿去发挥诗才,谁就会倒霉!只有当剧烈的痛苦已经过去,感受的极端灵敏程度有所下降,灾祸已经远离,只有到这个时候当事人才能够回想起他失去的幸福,才能够估量他蒙受的损失,记忆才和想象结合起来,去回味和放大过去的甜蜜的时光。也只有到这个时候才能控制自己,才能作出好文章。他说他伤心痛哭,其实当他用心安排他的诗句的声韵的时候,他顾不上流泪。如果眼睛还在流泪,笔就会从手里落下,当事人就会受感情的驱谴,写不下去。[4]

狄德罗的意思是,当朋友或情人刚死的时候,满心是得失利害的考虑,同时还要处理实际的丧事等,这个时候功利性最强,是不可能进行写作的。只有在与朋友或情人的死拉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功利得失的考虑大大减弱,这时候才能唤起记忆,才能发挥想象力,创作才有可能。这个说法是完全符合创作实际的。的确,只有在无功利的审美活动中,才会发现事物的美,才会发现诗情画意,从而进入文学的世界。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G.Brandes,1842-1927)举过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

我们观察一切事物,有三种方式—实际的、理论的和审美的。一个人若从实际的观点来看一座森林,他就问这森林是否有益于这地区的健康,或是森林主人怎样计算薪材的价值;一个植物学者从理论的观点来看,便要进行有关植物生命的科学研究;一个人若是除了森林的外观没有别的思想,从审美的或艺术的观点来看,就要问它作为风景的一部分其效果如何。[5]

商人关心的是金钱,所以他要算木材的价值;植物学家关心的是科学,所以他关心植物的生命;惟有艺术家是无功利的,这样他关心的是风景的美。正如康德所说那样:“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6]康德的理论可能有片面性,但是就审美意识形态在直接性上是无功利的角度而言,他是对的。其实中国古代文论讲究文学创作和欣赏时的“虚静”说,也是审美无功利的理论。 因此风格不构成作家成败的读者关键 风格只是一个作家在个人个性的表达,而这个风格是否被读者认同 才是作家成败的关键。 有问题请加374979564 惯性自恋为好友 或者是 luckly20110310

Ⅹ 风格主义的来历

矫饰主义。一词源于意大利文Maniera,也被译为曼那主义,样式主义和矫饰主义,—意即“风格”。它反对理性对绘画的指导作用,强调艺术家内心体验与个人表现,注重艺术创作的形式感,倾斜线条和曲线的运用比较明显。
“风格主义”一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浮上台面,最初开始于艺术历史学家们在艺术称呼上的争论。德国艺术历史学家海因里希·沃尔夫林(Heinrich Wölfflin)首先使用这一词以形容意大利16世纪时那些无法被分类的艺术作品、那种在后来将另一种“风格”的文艺复兴引进了法国的风格,既不是文艺复兴也不是巴洛克的风格。在英国的艺术历史学家看来,风格主义相当难以分类;也几乎没有影响到主流的艺术,它的定义也相当模糊。
但是在历史角度上,风格主义一词很常被用以形容在文艺复兴晚期(1550-1580)出现的一种潮流,这个潮流在当时藉由瘦长的形式、夸大的风格、不平衡的姿势来描绘人类和动物,以此产生戏剧化和强而有力的影像。甚至连米开朗基罗也曾被称为风格主义者—他晚期的作品中马匹和人类的外形的确近乎于失去平衡的样子。在当时意大利混乱的局势下,风格主义成为一种以鼓舞人心和虔诚为目标的艺术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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