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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專利法對葯物的保護歷史

發布時間:2021-03-04 13:10:49

⑴ 專利法的大事記

國外專利法已有300年歷史,我國專利法為30年
1984年3月12日,經過5年多的孕育,《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頒布,並於1985年4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專利法實施,從法律上承認了發明創造可以作為一種無形財產受到保護,推進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向前邁進,顯示了我國改革開放、走向世界的決心和信心。
1992年,我國對專利法進行了第一次修改,擴大了專利保護的范圍,延長了專利權的期限,增加了專利產品進口的保護,規定了對方法專利保護延及依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重新規定了實施專利強制許可的條件等,這些都標志著我國專利保護水平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與國際發展趨勢日趨協調。1993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修改後的專利法。
2000年8月25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這是繼1992年9月專利法第一次修改之後的第二次修改。這是我國專利事業發展史上的又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是我國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專利工作的高度重視,也為進一步做好專利工作,提高我國專利保護的能力和水平,創造了一個非常有利的條件。2001年7月1日,第二次修改後的專利法開始實施。
2003年10月1日,專利申請號由8位數升至12位數。自1985年4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已經使用了18年的8位數專利申請號成為歷史。專利申請號的升位,預示著我國發明創造、技術創新的產出將達到新的規模,中國市場的開放和國際化程度將進入新的水平,一個繼往開來、快速發展的專利事業的新時期已經到來。
2004年3月12日,在我國專利法頒布20周年紀念日里,中國「電子專利申請系統」正式開通,首件中國電子專利申請誕生,在中國專利史上書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中國實現了專利申請電子化,標志著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應用現代技術手段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方面又上了一個新台階,同時也為我國參與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交流和國際競爭提供了堅實的技術支撐。
2004年3月17日,在中國專利法頒布20周年紀念日後的第5天,我國專利申請總量突破200萬件大關,真正實現了專利申請的跨越式發展。從中國專利法實施到2000年年初,我們用了15年的時間使我國的專利申請總量達到第一個100萬件。此後,僅僅過了4年多的時間,中國專利申請總量突破了第二個100萬件。
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申辦對象資格
1、受理申請人(專利權人)或代理機構代理的涉內案專利費。
2、不受理涉外專利或涉及PCT專利的專利費(涉外專利的專利費是指非中國籍的專利申請及港、澳、台的法人專利申請的有關費用)。
3、受理專利費用的種類:
(1)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發明專利 申請含文印費)。
(2)專利申請附加費(說明書附加費,權利要求附加費)。
(3)發明專利請求實質審查費。
(4)專利登記費(含印花稅)。
(5)專利年費。
(6)專利年費的滯納金。
(7)專利恢復權利請求費。
申辦手續
受理申請人面交、或者銀行、郵局匯寄的專利費用。專利費用繳款日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確定。
1、面交專利費用的,面交當日作為繳費日,繳費人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繳費清單為記帳憑證。
2、通過銀行匯款的,以匯出日作為繳費日,以銀行匯款單及匯款清單為記帳憑證。銀行匯款單中缺少必要繳費信息(專利申請號及費用種類),以收到正確繳費信息日為繳費日。
3、通過郵局匯款的,以匯出日作為繳費日,以郵局匯款單復印件為記帳憑證。郵局匯款單中缺少必要繳費信息(專利申請號及費用種類),直接辦理退款,退款後不再保留原匯款日。
4、收到當事人繳款後,使用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供的計算機收費系統記帳,並列印收據一式四聯,第一聯和第三聯寄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第二聯面交或寄交繳費人,第四聯與記帳憑證合訂一處。
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按繳費清單內容填寫繳費信息。
2、代辦處按繳款人提供繳費信息,收取費用列印收據。
3、由繳款人核對列印出的繳費收據及款項。
4、代辦處於次日將繳費收據的第一聯和第三聯寄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同時將繳費信息電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

⑵ 專利問題

什麼是專利
專利主要是指專利權。專利權是一種獨占權,指國家專利審批機關對提出專利申請的發明創造,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利權。
為什麼要取得專利
專利可以保護技術創新和革新。任何人發明創造了具有創新性及實用性的工藝方法、機器、產品或物料成分,或者對它們的改進,都可以申請專利。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均擁有自己的專利制度。在一個國家獲得了專利,專利擁有人在這個國家就擁有了阻止別人實施其發明的權利。在大多數國家,最長的專利保護期限是二十年。為了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必需繳納年費,通常是每年一次。美國之外的許多國家拒絕為那些在申請專利前就公開其發明的發明人提供專利保護,因此發明人應該避免在申請專利之前公布或銷售其發明。
專利的種類、保護期限及審查方式
我國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有三種: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申請實行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二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實行初步審查制度,保護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算。
申請人應結合發明創造的技術水平、商業價值、市場壽命、費用等情況考慮申請何種專利更為適宜。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1.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不妨礙公共利益2.專利法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內容和技術領域:1〕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動物和植物品種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對以上第4)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授予專利權。
3.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它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4.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申請專利前的准備
1〕注意保密2〕進行可行性分析:檢索國內外專利,查閱相關專業刊物,了解掌握同類技術或產品的現狀,進行能否獲得專利的可行性分析,避免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
申請專利的兩種途徑
1.自行申請
專利申請人自己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郵寄申請,或到其代辦處辦理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的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郵編是:100088.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廣州設有專利代辦處,地址是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大院省知識產權局內。
2.委託代理申請
專利申請人委託國家審批成立的合法代理機構以委託人的名義按照專利法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其代辦處辦理專利申請。
委託代理申請專利的手續是:
1)與專利事務所簽訂專利代理委託合同
2)提供申請專利所需技術材料(法律規定:專利代理人負有保密責任)
3)交納代理費和申請費
申請專利需提交哪些文件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
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專利必須有附圖)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
2、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
3、注意事項
請求書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網站(<A href="http://www.sipo.gov.cn">www.sipo.gov.cn</A>)下載
所有申請文件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格式撰寫或准備
申請日的確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或其專利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專利申請受理機關對符合條件的申請給出申請號、確定申請日、發受理通知書。
授權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即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並予以登記和公告。
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一般程序
1.必須先申請中國專利
2.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辦理優先權證明和手續
3.委託涉外專利代理機構代理
4.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發明創造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⑶ 高中歷史:1624年,英國出台專利法,保護發明創造,說明當時有新發明,是什麼發明,什麼專利

1624年的英國頒布了《壟斷法案》,被譽為具有現代意義的第一部專利內法,該專利法規定了發明專容利權的主體、客體,可以取得專利得發明創造,以及取得專利權的條件,專利權的有效期及專利權被視為無效的情形等。
該法案頒布的正值工業革命時期,之前英國的專利授權是通過欽賜形式,該法案頒布後採取法律的手段授權,不能不說是一巨大的進步。
但《壟斷法案》不是最早的專利法,該法案頒布前就有很多專利的產生。如1594年威尼斯曾經授予伽利略的發明「揚水灌溉機」20年的專利權。
至於當時有什麼新發明,結合當事的背景,可以參考第一次工業革命中的一系列技術,比如蒸汽機等,可以聯想出來。
題外話:這不會是高考題目吧。

⑷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專利制度沿革歷史是什麼

1978年7月,中央作出了「我國應建立專利制度」的決策。根據這一決策,原國家科委開始籌建我國專利制度,從1979年3月開始制定專利法。1984年3月12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1985年4月1日,即我國專利法實施的第一天,原中國專利局就收到來自國內外的專利申請3455件,被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譽為創造了世界專利歷史的新紀錄。中國專利法保護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創新成果。在大多數國家,專利法僅保護發明,而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單獨立法。我國將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保護規定在一部法律中,都稱為專利,是我國專利法立法體制特色之一。 專利法制定後經歷了兩次修改。1992年9月,為更好履行我國政府在中美兩國達成的知識產權諒解備忘錄中的承諾,我國對專利法進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為了順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對專利法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2005年4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啟動了專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的准備工作。2008年1月,專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國務院2008年立法工作計劃。2008 年12 月27 日,我國《專利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下稱2008 年《專利法》)。修訂後的《專利法》將於2009 年10 月1 日起施行。與前面兩次修訂相比,這次專利法修訂,主要是國家自身發展需要的體現,而這突出地表現為提升專利法在促進我國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國家方面的重要作用。 《專利法》第三次修訂涉及的內容相當多,但其總體風格是基於總結我國專利法制工作經驗, 出於中國自身發展需要, 更加充分地保護國內外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並兼顧社會利益的平衡, 促進專利制度功能和作用在中國更好地發揮。從具體的修訂內容看,此次修訂特別重視提升專利法對我國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的作用, 以及在維護公眾利益的基礎之上加強對專利權的保護。《專利法》修正案通過後,輿論普遍認為,鼓勵創新能力提高和加強對專利權保護,是這次《專利法》修改的主旋律,貫穿於專利法的始終。因此,這也可以視為《專利法》第三次修訂的主要特點。

⑸ 最早有專利法的是

專利萌芽於英國。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曾頒發給波爾多的一市民製作各種色布15年的特權;1331年,英王愛德華三世授予佛來明人約翰·肯普的織布及染布的獨占權利;1367年,特許兩名鍾表工匠營業。世界上最早建立專利制度的是威尼斯共和國。1474年,威尼斯共和國制訂了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依法頒發了世界上的第一號專利。科學家伽俐略在威尼斯共和國獲得了揚水灌溉機的20年專利權。1642年英國頒布了《壟斷法》,繼英國之後,其他資本主義國家陸續頒布了專利法。如美國是1790年,法國是1791年,德國是1877年,日本是1885年。二次大戰後,亞非拉的許多發展中國家也紛紛制定了自己的專利法。同時,為便於國際合作與交流,產生了不少的國際條約與國際組織,如《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專利合作條約》、《歐洲專利條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歐洲專利局等。有必要談談中國專利制度的由來與發展。在清朝光緒年間(1882年),上海機器織布局獲得光緒皇帝親筆批準的「十年以內,只准華商附股搭辦,不準別行設局」的壟斷權;1895年,資本家張謇取得了在通州、祟明、海門免稅經營的特權;1889年,光緒皇帝頒布了《振興工藝給獎章程》。真正的專利制度建立是辛亥革命後的1912年,工商部頒布了《獎勵工藝品暫行章程》。1944年,國民黨政府頒布了《專利法》。新中國誕生後,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保障發明權與專利權暫行條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我國專利事業得到了蓬勃發展,1984年3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專利法》,於1985年4月1日正式實施。我國專利申請量逐年增長,1998年超過了12萬件,成為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專利大國之一。1984年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一個有關發明創造歷史的展覽會上,曾把我國頒布的《專利法》與1474年世界上最早制定的威尼斯專利法放在一起展出,表明了我國的專利事業受到了世界輿論的一致好評。

⑹ 民國時期專利保護制度的演變和趨勢

轉知匯搜集總結:我國專利保護落實於專利法規之涵義卻僅是百年左右的歷史而已,加上民國以來國間動盪分裂,使兩岸中國人的專利制度相較於美、法、西班牙先後頒布專利法等,起跑較晚且實施中斷,這或許就是「四大發明」起源於中國但卻未在中國繼續發展的主因。
1932年頒布的《獎勵工業技術暫行條例》以及其實施細則、《獎勵工業技術審查委員會規則》等構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也為現行國民黨政府專利法框架的基礎。1944年5月4日國民黨政府經「立法院」第四屆第206次會議通過了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稱為「專利法」的法律。以後雖經多次修改,但都改動不大,唯台灣當局於1994年為配合其產業發展及重返世界貿易組織作了大幅度的修改。
1928年國民政府頒布的《著作權法》及其以後的幾次對該法的修改。1964年台灣當局對著作權法作了較大的修改,修正公布9個條文、增訂5個條文。進入90年代以來,我國台灣為應對數字信息化的挑戰,集中人才進行研究,先後對著作權法進行多次修改,從1990年至1993年就修訂4次之多。
1923年北京政府頒布了44條的商標法,同年又頒布37條的實施細則,這是我國第一部付諸實施的商標法。1925年國民政府成立後對商標法幾經修改,除1930年重新頒布商標法外,並無大的改進,直至蔣介石集團遷往台灣。以後為因應台灣島內工商業的發展,近年來又為「入世」,在有關商標專用權、注冊、爭議、侵權刑事責任與罰則等方面多有改動。

⑺ 葯品知識產權保護中的特殊問題

中葯知識產權如何保護
專家開出六劑「良方」

日前,在南昌召開的「全國中葯關鍵技術研討會」上,如何保護中葯關鍵技術知識產權成為與會者關注的重點。
專家們認為,中葯關鍵技術知識產權保護有六項基本策略。
——以專利保護為主導,捍衛中醫葯核心技術。單純的處方是不能獲得專利保護的,申請專利保護的應是可進行工業化生產的中成葯產品。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專利制度採用先申請制,即專利權屬於先申請人,因此推遲申請很可能由於已被其他人佔先或發明已被公開等原因而喪失專利權。因此,中醫葯產品在進入國際市場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及時向進入國提出專利保護申請,這樣才能在真正意義上保護中醫葯產品的國際市場利益。
——以商標保護為形象,樹立中醫葯的國際品牌。商標權對於中葯知識產權的保護有著重要意義。中葯作為特殊商品,消費者無法靠自己的能力辨別質量的優劣,同一產品最有效的區別方式就在於使用不同的商標。另外,中葯老字型大小有悠久的歷史,在海內外享有一定的聲譽,也是中葯企業寶貴的無形資產。因此,中醫葯產品應以國際標准為目標,塑造中醫葯馳名品牌,敢於和國際上的名牌較量。在樹立中醫葯國際品牌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方面:一是通用商標(統一商標)與專用商標(個別商標)相結合,以統一商標為基礎,創制個別商標,以達到和諧統一。這樣既維護了企業商標的統一性,又突出了商標的個性化。二是與國際接軌,重點突出商標名,淡化葯品通用名稱;三是加強商標宣傳,提高知名度;四是道地中葯材應使用注冊商標。
——以商業秘密保護為點綴,保護中醫葯的特殊技巧。商業秘密保護是中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方式之一。傳統的保密是以秘方的形式加以保護,保密措施是「家系獨傳」、「傳子不傳女」等。這種方式是非常行之有效的保護措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隨著分析測試技術的發展,嚴密的中葯現代質量體系的建立,天然葯物越來越接近化學葯物的質量可控性。但中葯及天然葯物的易仿製性,使得中葯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難於實施,因此,企業應把工作重點轉移到新葯的臨床療效評價上。
——以行政保護為補充,確保國內品牌在國際競爭中的優勢。目前,我國涉及與中葯行政保護有關的制度有:新葯監測期制度和知識產權邊境保護。新葯監測期制度依據是《葯品注冊管理辦法》,知識產權邊境保護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這些行政保護措施是中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補充。但行政保護只是國內強制性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最終還是要依靠專利這一武器才能保護自己的葯品知識產權。
——以版權保護為根本,保護中醫葯的傳統思想和文化。版權保護的是思想表現形式,要應用版權法保護中醫葯的傳統思想和文化理念,樹立中醫葯文化在世界的地位,為中醫葯文化和產品走向世界奠定思想基礎。
——以復合保護為體系,形成一個中醫葯知識產權保護技術壁壘。知識產權制度是由不同部門制定的法律構成的,每部專門法都有自己的立法宗旨和目標,而知識產權的客體在技術發展的不同階段,又有不同的表現形式。作為中葯,在選題階段其新思想、新方案等可受《技術保密法》的保護;在開發階段其處方、工藝等受到《專利法》的保護;在市場推廣階段則受《商標法》、《葯品注冊管理辦法》對新葯監測期的保護。因此,企業首先應注意知識產權保護的整體性,做好不同法律部門的協調。其次應關注知識產權法與其他法律和政策法規的協調問題,如科技進步法、科技成果轉化法、保密法等。從宏觀的角度看,既有分工又有協調和配合,只有這樣才能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技術壁壘。
《中國醫葯報》2003.11.13

⑻ 我國《專利法》第一次修改對醫葯產業的發展有何影響

專利法修改的主要內容

(一) 擴大專利保護的范圍

現行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我國對「葯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以及「食品、飲料和調味品」不授予專利權,只是對這些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這次修改,擴大了專利的保護范圍,對上述產品也可以授予專利權。

關於對化學物質的保護。目前,我國化學工業整體水平還比較低,在相當程度上還是以仿製為主。為了振興化學工業,推進化工技術進步,在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走創新的發展道路,鼓勵化工科技人員發明創造的積極性,吸引外商投資和轉讓新技術,對化學物質給予專利保護是必要的。當然,對化學物質給予專利保護,當前也有不利的一面。為了盡快提高我國自主研究開發能力,需要有相當數量的投資用於研究開發、技術引進和產品進口。這樣,勢必會增加國家的財力負擔。但是,從長遠和全局看,給化學物質以專利保護,利大於弊,有利於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化學工業的落後局面。

關於對葯品的保護,特別是對西葯的保護,與對化學物質的保護情況大體相似。但是,對中葯的保護,情況有所不同。我國有豐富的中葯資源,有運用中葯防治疾病的悠久歷史,有系統的中葯理論和經驗,對葯品給予專利保護,可以鼓勵從中葯資源開發新葯並取代部分西葯,這對充分發揮我國的傳統優勢,盡快走上自主開發的道路,進一步增強中葯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具有重要意義。此外,中西醫結合是我國醫療保健制度的重要方針,對葯品給予專利保護,有利於中西醫更好地結合,提高我國制葯工業和醫療技術的整體水平。

與對葯品和化學物質的保護相比,對食品、飲料和調味品給予專利保護,問題比較少。一方面,我國有自己獨特的飲食文化,不少中國食品、飲料和調味品在國際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需要專利保護。另一方面,新的食品、飲料和調味品專利產品只佔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很小部分,而且人們可以選擇適合自己需要的非專利食品、飲料和調味品來代替專利產品。再有,在我國受理的專利申請中,與食品有關的申請數量並不多,大約只佔化學方法專利申請總量的十分之一,而且80%是國內申請。這說明外國申請不會對我國構成威脅。相反,在食品技術領域我國的優勢更大一些。此外,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對食品是給予專利保護的,只有十一個發展中國家不給予保護。因此,對食品、飲料和調味品給予專利保護,不僅不會對我國人民生活產生不利影響,而且還會提高我國食品工業的技術水平。

此外,《中美諒解備忘錄》規定,專利應授予所有化學發明,包括葯品和農業化學物質,而不論其是產品還是方法。《關貿知識產權協議》規定,專利應適用於所有技術領域的發明,不論其是產品還是方法。與這些規定相協調,也需要對專利保護的范圍作相應的擴大。

國家知識產權局:http://www.sipo.gov.cn/zxft/zlfdscxg/bjzl/200804/t20080419_383843.html

⑼ 中國專利法是什麼時候制的

1978年7月,中央作出了「我國應建立專利制度」的決策。根據這一決策,原國家科委開始籌建我國專利制度,從1979年3月開始制定專利法。1984年3月12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1985年4月1日,即我國專利法實施的第一天,原中國專利局就收到來自國內外的專利申請3455件,被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譽為創造了世界專利歷史的新紀錄。中國專利法保護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創新成果。在大多數國家,專利法僅保護發明,而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單獨立法。我國將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保護規定在一部法律中,都稱為專利,是我國專利法立法體制特色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八 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08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8年12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⑽ 知識產權保護的歷史

五千年前,中國半坡村陶器就有了世界最美好的尖底瓶和魚尾紋盆,而且有了生產者的名字,旨在保護自己的產品。今天我們知道,保護知識產權的三大支柱就是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
為了保護世界人類社會的共同財產,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共和國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正式名稱是《發明人法規》(Inventor Bylaws),這是世界上最早的專利成文法。該法規定:任何人在本城市製造了以前未曾製造過的、新而精巧的機械裝置者,一俟改進趨於完善以便能夠使用和操作,即應向市政機關登記。本城其它任何人在10年內沒有得到發明人的許可,不得製造與該裝置相同或者相似的產品。
1623年英國的《壟斷法(Statute of Monopolies)》在歐美國家所產生的影響大大超過威尼斯專利法,因此,英國《壟斷法》被認為是資本主義國家專利法的始祖,是世界專利制度發展史上的第二個里程碑。
1710年4月,世界上首部版權法——英國《安娜女王法令》誕生了。 世界第1部關於版權的法令——英國《安娜女王法令》,也是世界上第1部現代意義的版權法,簡稱《安娜法令》。隨著17世紀印刷技術的改進,印刷出版業成為新興行業。為排除擅自翻印者的競爭,為了保護印刷出版商和美術作品、設計師的權利,英國制訂了《安娜女王法令》。1910年,中國第一部著作權法《大清著作權律》頒布。1990年新中國第一部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頒布。
世界第一個版權法令原文第一頁
世界上最早的商標法是法國於1803年制定的《關於工廠、製造場和作坊的法律》。1806年法國頒布了第一個工業品外觀設計法,1968年10月4日簽訂的《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分類的洛迦諾協定》,它們都明文規定,把包裝和容器列入工業品外觀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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