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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

發布時間:2021-03-09 12:56:37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簡介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是從保護城市地區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其環境為重點的專項規劃,是文物管理和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產物,是標志人類所處時代和所處地域的社會縮影,它反映了某個時代和地域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最高成就,是一批長期積累起來的歷史文化遺產。
為保護這些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世界上許多國家採取了保護政策,加強保護規劃,並專門為之立法。義大利的威尼斯基本保持了原來的風貌。法國巴黎舊城區基本保存了原有的布局。美國恢復和保護了威廉斯堡18世紀殖民地時期的古鎮。蘇聯在1949年公布了歷史名城名單,把這些城市置於建築紀念物管理總局的特殊監督之下。日本於1971年發布了《關於古都歷史風土保存的特別措施法》,對歷史文化名城加強了保護。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許多歷史文化名城是中國古代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或是近、現代革命運動和發生重大歷史事件的地方。
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於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82年 2月公布了第一批24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它們是:北京、承德、大同、南京、蘇州、揚州、杭州、紹興、泉州、景德鎮、曲阜、洛陽、開封、江陵、長沙、廣州、桂林、成都、遵義、昆明、大理、拉薩、西安和延安。
1986年12月又公布了第二批38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它們是:上海、天津、沈陽、武漢、南昌、重慶、保定、平遙、呼和浩特、鎮江、常熟、徐州、淮安、寧波、歙縣、壽縣、亳州、福州、漳州、濟南、安陽、南陽、商丘(縣)、襄樊、潮州、閬中、宜賓、自貢、鎮遠、麗江、日喀則、韓城、榆林、武威、張掖、敦煌、銀川和喀什。
兩批共計62個。 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豐富多彩,各具特色。
按照歷史和自然文化特徵,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可分為 7類:①歷史上以政治中心為主的都城、省城、州城或府城、縣城;②風景如畫、依託山水名勝和重點文物古跡為主的名城;③以傳統手工業、商業特別著稱的名城;④少數民族地區傳統文化特色突出的名城;⑤邊境、口岸及長城沿線以軍事防禦為主的歷史城鎮;⑥以海外交通為主的港口名城;⑦重點革命紀念地名城。其中有不少名城可以兼有幾個特徵。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分為2級:①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由國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建設部門報國務院核定公布;②省(自治區、直轄市)歷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定公布。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等為法律依據,在城市總體規劃基礎上,根據城市的歷史價值、地理條件、民族特徵、布局現狀、建設需要和發展限度而作出的帶有綜合性的專題規劃。
劃分整個城市為不同的環境風貌分區並確定分區的基調,這是保護歷史老區和建設新區、有機結合、協調發展、對比統一、在規劃上「分而治之」的首要准則和手法。環境風貌和基調是社會生活的集中反映。歷史文化名城的這種反映,主要包括在兩類風貌分區和相應的兩大基調之中。一是來自城市歷史舞台的遺存和記憶,即反映歷史文化基調的歷史保護區,如歷史分區或歷史風貌分區;二是來自城市現代生活,以反映當代建設和發展為基調的新建區,或新建分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韓城、平遙、潮州是體現風貌分區規劃,「分而治之」經驗突出的佳例。其中,歷史分區的歷史文化傳統特色濃厚,個性突出,在老城保護與建設中,失控甚少。同時,新建分區則表現為一片新的環境風貌。二者有明確的風貌分區界限,有完全不同的風貌基調。但是在城市整體生活方面,在市政建設的道路交通、水、電設施等方面,二者卻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
歷史分區擁有較多有價值的文物古跡、風景名勝。這類風貌分區應當最富有歷史文化特色,最能顯示有保護價值的老城傳統格局、建築、街衢、群體環境、民族特色和地方風格。另外,這類分區有的僅僅是一片地下埋藏的古城或宮殿建築、墓葬等的重要遺址,如河南省安陽定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就是因為它有舉世著名的3000多年前的殷墟文化遺址。
新建分區泛指老城、老鎮等歷史分區以外,新建、擴建、改建地區和衛星城鎮的一種風貌區。這類風貌分區,有的等於白紙畫畫、平地起家;有的屬於老區擴建或改建,但是這些老區基本上不存在什麼必須保留的歷史價值,同時也不須承受歷史風貌分區基調的遙控。但其間如分布有文物保護單位,就要依法把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范圍納入規劃,予以個別保護。對於極少數有特殊「窗口」性質的小環境,比如城市的主要出入口大門──國際機場、鐵路客站、公路客站、港口碼頭客站的小環境風貌,不論它們位於新建分區和歷史分區,都應強調突出中國特色,體現時代感和民族風格與地方個性的有機融合,給人以到了中國某地某歷史文化名城的大門,而不是別處。
有的歷史文化名城,可以在歷史分區與新建分區之間留有風貌分隔空地或綠地。這種屬於分隔、過渡性質的空間,最宜結合利用自然地形。如韓城的新建分區,就位於老城歷史分區之北的60米高的台地上;美國威廉斯堡,在歷史分區與新建分區之間留有 1.6公里寬的平面分隔空地、綠地。

⑵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包括哪些內容

1、歷史文來化名城的格局和風貌;與源歷史文化密切相i關的自然地貌、水系、風景名勝、古樹名木;反映歷史風貌的建築群、街區、村鎮;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民俗精華、傳統工藝、傳統文化等。

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必須分析城市的歷史、社會、經濟背景和現狀,體現名城的歷史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和文化涵。

3、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建立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與文物保護單位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



(2)長沙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擴展閱讀: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特點

歷史分區擁有較多有價值的文物古跡、風景名勝。這類風貌分區應當最富有歷史文化特色,最能顯示有保護價值的老城傳統格局、建築、街衢、群體環境、民族特色和地方風格。

另外,這類分區有的僅僅是一片地下埋藏的古城或宮殿建築、墓葬等的重要遺址,如河南省安陽定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就是因為它有舉世著名的3000多年前的殷墟文化遺址。

新建分區泛指老城、老鎮等歷史分區以外,新建、擴建、改建地區和衛星城鎮的一種風貌區。這類風貌分區,有的等於白紙畫畫、平地起家;有的屬於老區擴建或改建,但是這些老區基本上不存在什麼必須保留的歷史價值,同時也不須承受歷史風貌分區基調的遙控。



⑶ 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看法,並舉例說明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復護規劃應涉及這兩制方面 首先物質遺產如 歷史文化遺址 或古跡 其次非物質文化遺產 如歷史文化 特色
對歷史文化名城物質遺產保護規劃應採取 梁思成的理念 「依舊護舊」。以河北省正定縣為例 正定縣有著2000多年的歷史底蘊 以「九樓 八塔 四大寺」著稱。對舊址的保護應遵循最大限度還原歷史原貌 並建立相關保護區 使之成區域化鏈條化集中保護;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如 中山文化 和常山文化 以及文化名片 「趙雲故里」等 保護規劃應採取開放 發展的態度 打上正定特色 提高競爭力 建立相關保護制度 進行宣傳 推廣 帶動相關物質性文化遺產 的發展 如旅遊等
總之歷史文化名城應採取二者相互影響 相互促進的大方針 對重點區域如 隆興寺 趙雲等文化名片進行開放式推廣 相互帶動 共同進步。

望採納

⑷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什麼時候制定的

1994年9月5日,建設部、國家文物局發布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

(1)基本要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當納人城市總體規劃,對重點保護的地區應 深化。
在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時應收集的資料包括:城市歷史演變、建制沿革、城址興廢變遷;城市現存地上地下文物、歷史街區、風景名勝、古樹名木、革命紀念地、近代代表性建築、有歷史價值的水系、地貌遺跡;城市特有的傳統文化、手工藝、傳統產業和民俗精華;現存歷史文化遺產及其環境遭受破壞威脅的狀況。
(2)編制原則。編制保護規劃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 歷史文化名城應保護城市的文物古跡和歷史地段,保護和延續古城的風貌特點,繼承和發揚城市的傳統文化,保護規劃要根據城市的具體情況編制和落實。
② 編制保護規劃應當分析城市歷史演變及性質、規模、現狀特點,並根據歷史文化遺存的性質、形態分布等特點,因地制宜地確定保護原則和工作重點。
③ 保護規劃要從城市總體上採取規劃措施,為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存創造有利條件,同時又要注意滿足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環境的需要,使保護與建設協調發展。
④ 保護規劃應當注意對城市傳統文化內涵的發掘與繼承,促進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
⑤ 保護規劃應當突出保護重點:保護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其環境;對於具有傳統風貌的商業、手工業、居住以及其他性質的街區,需要保護整體環境的文物古跡、革命紀念建築集中連片的地區,或在城市發展史上有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近代建築群等,要劃定為「歷史文化保護區」予以重點保護;特別要注意對瀕臨破壞的歷史實物遺存的搶救和保護,不使繼續破壞;對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跡」一般不提倡重建。
(3)規劃成果。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成果一般由規劃文本、規劃圖紙和附件三部分組成。
(一)保護規劃文本的內容為:城市歷史文化價值概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原則和保護工作重點;城市整體層次上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的措施,包括古城功能的改善、用地布局的選擇或調整、古城空間形態或視廊的保護等;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以及各類歷史文化保護區的范圍界線,保護和整治的措施要求;對重要歷史文化遺存修整、利用和展示的規劃意見;重點保護、整治地區的詳細規劃意向方案;規劃實施管理措施。
(二)規劃圖紙是用圖像表達現狀和規劃內容的,一般應有:文物古跡、傳統街區、風景名勝分布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總圖,重點保護區域界線圖,重點保護、整治地區的詳細規劃意向方案圖。
(三)附件應包括規劃說明書和基礎資料匯編,規劃說明書的內容是分析現狀、論證規劃意圖、解釋規劃文本等。

⑸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與管理,繼承中華民族優秀歷史文化遺內產,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申報、批准、規劃、保護,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的原則,保持和延續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
第四條國家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保護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⑹ 求關於長沙歷史文化街區的調查報告

第一章:總 則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與整治規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為指導,通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文物古跡及傳統民居的實地調查,在詳細考察街區的歷史變遷,綜合分析街區區個性特徵,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礎上,按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頒布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制定。
保護與整治規劃的目的在於指導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整治工作全面展開,統籌安排歷史街區內的各項建設工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保持歷史街區的社會經濟活力,在整體保護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特色文化旅遊的開發和經營。
本規劃受長沙市人民政府委託,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心和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承擔編制任務。

1.規劃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2年)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年)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
1.4 《湖南省文物保護條例》
1.5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1994)14號令
1.6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建設部、國家文物局(1994)533號文
1.7 《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9號)
1.8 《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
1.9 《長沙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送審稿)(2004年)
1.10《長沙市中心區E片控制性詳細規劃》
1.11長沙市規劃管理局《長沙市太平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設計要點》(長規函〔2004〕65號)
1.12長沙市文化局《太平街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要點》

2.規劃范圍
2.1 本次規劃的范圍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至衛國街,東到三泰街、三興街,規劃總用地面積為12.57公頃。
2.2 其中重點規劃地段為沿太平街、西牌樓、馬家巷、孚家巷、金線街、太傅里兩側的歷史街區核心保護區,用地面積為5.07公頃。

3.規劃原則
在全面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風貌的前提下,發揮歷史街區的潛在優勢,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現存的歷史遺產、人文資源,綜合發展旅遊事業,發展城市經濟,徹底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水準。
通過本次規劃,促進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更新和協調發展,統籌安排各項開發建設項目,為改造更新提供技術指導。
3.1 文化內涵導向原則
充分挖掘太平街歷史街區和長沙的傳統民俗文化,建立民間文化保護機構,全面提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文化吸引力。
3.2 地域特色原真性保護
對傳統建築的修復以及新建建築的設計,應建立在對本地建築文化嚴謹調查的基礎上,充分體現地域文化真實而的獨特魅力。
3.3 保護與發展互動原則
在對歷史街區的物質性遺產保護的同時,應充分利用對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並積極進行文化產業的挖掘,對傳統建築進行積極有效的保護性利用,在一定程度發掘歷史遺產的社會經濟價值。
4.規劃目標
4.1 規劃確定太平街歷史街區是以生活居住、旅遊觀光、商業服務、文化經營為主要職能,集中體現長沙民國傳統人文風貌的歷史文化街區。
4.2 本次規劃主要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清代街巷格局,民國的民居風貌,長沙市街的生活氣息,充分體現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三大文化特徵:
屈賈文化紀念地:主要通過對賈誼故宅保護與賈誼祠園林的恢復建設,以及相關文化設施如太傅書院等的建設,展現楚辭漢賦博大精深及屈原、賈誼、陶侃三人事跡中的人文魅力。
商業民俗傳承地:通過保護太平街、西牌樓的傳統商業建築,恢復若干老字型大小,以及對金線街兩邊長沙民俗作坊的開發展示來體現太平街歷史街區商業民俗的文化內涵。
辛亥革命策源地: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中與辛亥革命有關的文物古跡,挖掘其在長沙近代史上的重要意義,建立建設小型的博物館。
5.規劃內容
5.1 本次規劃的內容包括保護與整治兩大部分。
5.2 保護規劃主要包括:分級保護的范圍劃定與保護要求,歷史街區的風貌景觀保護,歷史街區建築高度控制、各級文物古跡及傳統民居宅院的保護、土地利用與道路交通調整規劃等。
5.3 整治規劃主要包括:保護與更新模式、沿街重要界面立面整治、重點地段詳細設計等。
6.保護框架的構成要素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框架的構成要素由人工環境和人文環境兩部分組成。歸納如下表,需要針對各自的特點進行相應的保護。

太平街歷史街區保護要素構成表

人工環境 街巷格局 主要街道成魚骨狀,街巷普遍較窄,保持民國初年格局。
文保單位 賈誼故居、「四正社」舊址、魯班廟舊址、辛亥革命「共進會」舊址、孚嘉巷42號、乾益升糧棧
歷史建築 老通義油漆號、楊福和豆豉鞭炮庄、利生鹽號、楊隆泰釘子鋪、洞庭春茶館等
特色構築 金線街麻石路面、常懷井
景觀大樹 散布在各條街巷上的胸徑超過20厘米的大樹

人文環境 節慶習俗 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過小年、除夕、春龍節、花朝節、觀音菩薩誕辰、上巳節、龍王節、天貺節、乞巧節、中元節、灶王節、老郎神壽誕
革命事跡 兩湖暴動、長沙起義
地方特產 湘綉、湘菜、湘蓮、湘粉、菊花石雕、瀏陽豆豉、菌油、棕編、白沙液酒、銅官陶瓷、瀏陽夏布、瀏陽紙傘、瀏陽花炮、紅繼木
歷史人物 屈原、賈誼、陶侃、焦達峰
奇聞掌故 呂洞賓與金線街、陶侃射蟒
7.保護框架的空間構成
根據太平街歷史街區的價值及其環境要素構成,可以將太平街的空間框架劃分為「五街三片一點」,即以五條特色街道串起來的三片傳統居住街坊(見保護框架規劃圖)。
「五街」是指:
太平街傳統商業街、金線街傳統風貌街、西牌樓傳統餐飲街、馬家巷和孚嘉巷傳統居住巷。
「三片」是指:
馬家巷孚嘉巷傳統居住街坊:以馬家巷、孚嘉巷為中心,東面到太平街,西面到衛國街,南到金線街的以傳統居住風貌為主要特色的地塊。
三泰街傳統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位於太平街以東,西牌樓以北,三泰街以西。
太傅里傳統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以太傅里位於太平街以東,西牌樓以南,西興街以西。
「一點」是指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賈誼故居。
第三章:保護等級與范圍
8.歷史街區分級保護
根據現狀特徵以及國家對歷史街區保護的相關規定,在本次規劃中,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保護范圍劃分為二個層次:歷史文化風貌區(包括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環境協調區。

8.1歷史文化風貌區
歷史文化風貌區根據保護對象性質和措施的不同分為兩部分: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
8.1.1 保護范圍
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是指從沿太平街(北起長沙食品城,南至金線街口)、馬家巷(東起太平街,西至衛國街)、孚嘉巷(東起太平街,西至長沙港務招待所)、西牌樓(西起太平街,東至三泰街)、太傅里兩側傳統民居集中的區域。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面積為5.07公頃。
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包括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起衛國街,東達三泰街、三興街的整個太平街歷史街區,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建設控制地帶面積為12.57公頃。
8.1.2 保護要求
對於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區,要求確保此范圍以內的建築物、街巷及環境不受破壞,如需改動必須嚴格按照保護規劃執行並經過上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各種修建需在城鎮建設部門及文管會等有關部門嚴格監督下進行,其建設活動應以維修、整理、修復及內部更新為主。其建設內容應服從對文物古跡的保護要求,其外觀造型、體量、色彩、高度都應與保護對象相適應,較大的建築活動和環境變化應由上級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會通過方可執行。
1) 古街市應保持原有的空間尺度,地面鋪裝應逐漸恢復傳統特色,採用麻石條鋪砌;原有電線桿、有線電視天線等有礙觀瞻之物應逐步轉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廁、標牌、廣告、招牌、路燈等)應有地方傳統特色,不宜採用現代城市做法。
2) 街巷兩側建築功能應以傳統民居和傳統商業建築為主,鼓勵發展傳統商鋪茶肆和產商結合的手工作坊,建築的門、窗、牆體、屋頂等形式應符合風貌要求,色彩控制為黑、白、灰及黃褐色、原木色。
3) 傳統民居選擇相對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維修恢復,保持原有空間形式及建築格局,古井、古樹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應予以保留並清理恢復,不符合風貌要求的建築應予以改造或拆除。
4) 對本區內保留的傳統民居建築應加強維修,建築色彩應取黑、白、灰、黃褐色等其他長沙傳統民居的色彩加以統一控制,建築裝飾、建築形式應採用民居形式的坡頂青瓦白脊房,建築門、窗、牆體、屋頂及其它細部必須嚴格按規劃管理確定的長沙傳統民居特色細部做法執行。建築功能主要為居住建築或民居旅館。
5) 建築物一層檐口高度控制為2.8~3.5M,二層檐口高度控制為6.5 M。
對於建設控制地帶,此范圍內的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管理等有關部門指導並同意下才能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以取得與保護對象之間合理的空間景觀過渡。在此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文物管理部門等批准,審核後才能進行。
1) 建築形式以坡屋頂為主,體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為主色調,最大建築高度為四層;對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舊建築必須搬遷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難的都應改造其外觀和色彩,以達到環境的統一,遠期應搬遷和拆除。
2) 該范圍內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文物管理部門指導並同意下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建築功能應以居住與公共建築為主。

8.2環境協調區
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證太平街歷史街區歷史風貌地完整性,根據歷史街區四個方向的不同情況,劃分出環境協調區。
8.2.1 保護范圍
環境協調區的范圍規劃為:西起湘江之濱,東到三泰街、三興街道路紅線外50米,北起五一路南側紅線,南至解放路紅線外50米。具體保護范圍以「保護范圍規劃圖」上的環境協調區范圍劃定為准。本次規劃環境協調區面積為23.98公頃。
8.2.2 保護要求
在此范圍內的新建建築或更新改造建築,必須服從「體量小、色調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綠化帶」的原則。其建築形式要求不破壞古鎮風貌的前提下,可適當放寬,該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批准、審核後方能進行。
對整個區域協調區,新建築應鼓勵低層,原則上不超過6層,街坊內部建築高度應嚴格按照「高度控制規劃圖」執行,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設行為,對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築,應停止其建設活動,並在適當的條件下予以改造。

9.建築及院落分級保護
經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現存建築的詳細調查和評估後,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優秀建築及宅院分為三級進行保護:一級——文物保護單位、二級——不可移動文物、三級——優秀歷史建築。

9.1文物保護單位(一級)
9.1.1 保護范圍
保護等級為一級保護的范圍:劃定已經公布批準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本身和其組成部分的四至界線以內為絕對保護區。太平街歷史街區內目前共有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賈誼故居。
9.1.2 保護要求
所有的建築本身與環境均要按文物保護法的要求進行保護,不允許隨意改變原有狀況、面貌及環境。如需進行必要的修繕,應在專家指導下按原樣修復,做到「修舊如故」,並嚴格按審核手續進行。絕對保護區內現有影響文物原有風貌的建築物、構築物必須堅決拆除,且保證滿足消防要求。
建築形式:不能隨意改變現狀,不得施行日常維護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損環境、觀瞻的項目。在必須的情況下,對其外貌、內部結構體系、功能布局、內部裝修、損壞部分的整修應嚴格依據原址原樣修復,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其它有關法令、法規所要求的程序進行,並保證滿足消防要求。
高度控制:保持現狀或根據原狀恢復。
9.1.3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
不容許在建設控制地帶內有超過文物保護建築的一般建、構築物,現狀存在的應堅決拆除。該范圍內各種修建性活動應在規劃、管理等有關部門指導並同意下才能進行,其建築內容應根據文物保護要求進行,以取與保護對象之間合理的空間景觀過渡。在此保護范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均應經規劃部門、文物管理部門等批准,審核後才能進行。

9.2 不可移動文物
根據長沙市不可移動文物和長沙近現代歷史建築保護單位的劃定,及現場對歷史建築的調查審定,本次規劃共劃定不可移動文物6處。分別為馬家巷17號(共進會舊址)、孚嘉巷12號(四正社舊址)、太平街67號(乾益升糧棧舊址)、孚嘉巷14號(魯班廟舊址)、孚嘉巷42號、金線街麻石路面。
9.2.1 保護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對於不可移動文物建築的立面、結構體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築高度和有特色的內部裝飾不得改變,其他部分允許改變。建築維護修繕應優先採用舊料來更換損毀構建,修繕的原則是「只修不建,修舊如舊」。
附表:太平街歷史街區不可移動文物匯總表編號 名稱 地址 建築面積 建築年代 房屋性質 進數 備注
13 共進會舊址 馬家巷17號 450 公私合用 二
18 四正社舊址 孚嘉巷12號 260 公房 二
09 乾益升糧棧舊址 太平街67號 500 公房 四
16 魯班廟舊址 孚嘉巷14號 270 清末民初 公房 一
14 孚嘉巷42號 孚嘉巷42號 480 民國 公房
37 金線街麻石路面。 金線街
9.3 優秀歷史建築
經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的歷史遺存詳細踏勘和審核後,本次規劃共劃定優秀歷史建築25處。
9.3.1 保護要求
對於優秀歷史建築建築的立面、結構體系和建築高度不得改變,建築內部允許改變;建築修繕的重點是恢復其傳統建築與院落的布局,在細部做法上採用長沙地區的典型做法、樣式材質等,可以在對當地建築的特色提煉下,對無法恢復原樣的部分做一定的創意性設計。
第四章:高度控制規劃
10. 高度控制
為維護街區的歷史文化風貌,需要對街區的建設進行高度控制。具體如下:
文物保護單位:維持原有建築高度,不容許在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內有超過文物保護建築的一般建、構築物,現狀存在的應堅決拆除。
重點保護建築和優秀歷史建築:維持原有建築高度。周邊20米范圍內有高度超過重點保護建築和優秀歷史建築的建、構築物,應降低層高或拆除。
控高二層區域:建築高度控制為二層坡屋頂傳統建築。建築二層檐口高度不超過6.5m,屋脊總高不超過8m;結合現狀特點,允許建國以前傳統風貌建築維持原高。
控高四層區域:位於本次歷史街區規劃范圍內,建築高度控制在四層及四層以下,四層檐口高度在12.5米以下,總高度不超過14米。
控高六層區域:規劃范圍西向外至湘江岸邊,北至五一路南側紅線,東、南道路紅線外50米范圍內,建築高度控制在六層及六層以下,總高度不超過20米。
各控高區域的具體范圍詳見高度控制規劃圖。
附表:高度控制區域匯總表

區域名稱 面積(hm2) 比 例
維持原高 1.04 4.04%
控高二層 8.43 32.73%
控高四層 8.19 31.79%
控高六層 8.10 31.44%
11. 景觀視廊控制
為了保證湘江風光帶與太平街歷史街區的交融,新開辟的通向湘江的回龍街兩側應控制高度為二層。
為了保證金線街傳統風貌的完整性,金線街南側的新建建築須有一定的高度控制,即沿街道紅線南側15米的范圍內控制高度亦為兩層。
第五章:土地利用規劃
12.用地調整目標
根據保護與發展歷史文化風貌區的原則,通過對現狀土地使用的合理調整,以達到科學合理地使用土地,從而更好地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風貌,同時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發展文化及旅遊事業,為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與發展注入新的生機。
從用地功能結構上將整個規劃區劃分二個節點、三條軸線、五個區域。
節點:規劃有兩處,分別位於太平街的南北兩頭入口處。北節點規劃為公共服務中心節點,結合救火會舊址,設立一處「文夕」大火紀念廣場;南節點規劃為文化休閑廣場,主題為長沙市井萬象。
軸線:一條是太平街特色商業軸,以經營長沙傳統特產和展示太平街傳統特色經營為主;一條是金線街地方文化軸,以經營長沙傳統文化產品和手工作坊參與展示為主;一條是西牌樓休閑餐飲軸。
區域:分為三片傳統居住街坊,一片傳統園林區,一片文化創意區。傳統居住街坊有馬家巷傳統居住街坊、三泰街傳統居住街坊、太傅里傳統居住街坊。傳統園林區為結合賈誼故居進行更新復原的旅遊區。文化創意區為結合孚嘉巷西口的整治而新建的以文化創意產業為主的商業區位。
詳見功能結構規劃圖。
13.用地調整措施
太平街歷史街區仍以居住用地為主,恢復傳統民居街坊,商業用地主要沿太平街、西牌樓兩側布置。文化娛樂用地主要沿金線街兩側、孚嘉巷西側布置。廣場空間主要設置在太平街北頭、南頭。公共綠地均布於各居住街坊內部,調整設立一處新的幼兒園,各居住街坊內部設置托兒所和老年人活動中心,在太平街北部東側設小區級的老年人活動中心和診所一處。

附表:規劃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質 面積(m2) 比例
居住用地 38864 30.91%
商住用地 8088 6.43%
餐飲服務業用地 3659 2.91%
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1437 1.14%
公園 2019 1.61%
醫療衛生用地 450 0.36%
商業用地 17853 14.20%
金融保險業用地 7320 5.83%
旅館用地 3146 2.50%
文化娛樂用地 6663 5.30%
影劇院用地 656 0.52%
圖書展覽用地 3166 2.52%
科研設計用地 913 0.73%
文化創意產業用地 3534 2.81%
文物古跡用地 9058 7.21%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431 0.34%
綠化用地 2833 2.25%
廣場用地 2128 1.69%
道路用地 11429 9.09%
社會停車場庫用地 2072 1.65%
合計 125719 100.00%

第六章:社會生活規劃
14.人口規劃
太平街歷史街區現有常住人口7359人,暫住人口1569人,共2953戶,居住用地面積約5.7公頃,人均居住用地面積只有約14.1平方米,居住密度偏大。住宅建築面積約142000平方米,居住人口密度為6.3人/100平方米,達到了居住舒適標准中的經濟型標准:4-7人/100平方米,但偏擁擠。
用地規劃中約五分之二的街區作為市級公共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和綠地,保留其它部分歷史街區作為居住用地,仍以居住為主,考慮到街區居住建築保留現狀多為二層,另有較多居住用地控高為四層,按容積率為1.5,人均居住建築面積25平方米(處於經濟型與舒適型標准之間,為4人/100平方米)的標准進行規劃,則街區人口規劃為約4500人,1500戶,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約為16.8平方米。
根據規劃需遷出居民約4400人,1450戶。

15.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規劃對原來建築外部空間功能進行梳理打通,構成多級網狀的外部交往空間,形成主要道路 巷道 內部小廣場 私人院落的公共空間結構。
規劃安排一處新的幼兒園、一處新診所、一個老年人活動中心、一處小型影劇院。同時加強垃圾箱、公共廁所等公共設施的統一管理和標准化設置。
太平街和西牌樓街作為主要旅遊服務性質的商業街道,同時要保持一定的為居民日常生活服務的商業設施。

風貌的要求。
本著「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遊發展、提高環境質量、促進持續發展」的規劃思路考慮技術要求。結合長沙的歷史街區特點,因地制宜,尋找最佳的技術途徑,節省用地和投資及運行費用。技術上安全可行,維護管理方便,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便於專業部門實施。。


況統零售商業風貌軸、西牌樓為傳統餐飲服務風貌軸、金線街為傳統商業居住風貌軸。
強化歷史街區的入口標志空間,保護街區內部的標志性景觀。在西牌樓東口與三泰街交接處恢復原有的明藩王府西牌樓,孚嘉巷西巷口復原太平門,馬家巷和金線街的街巷口建坊門,太平街南、北入口建設廣場空間,作為歷史街區標志性入口。街區內部利用救火會舊址建設「文夕」大火紀念廣場,突出朱昌琳故居和賈誼故宅作為街區內部的標志性游覽景觀特徵。

第十章:建築保護與更新模式
30. 保護更新模式
建築的保護與更新模式規劃是本著保護太平街歷史街區風貌和傳統空間格局的要求,充分考慮現狀和可操作性的原則,按建築的等級分類及其質量、風貌等的綜合調查評估,對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構)築物提出分級保護和整治的方式措施:
修繕:針對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對其殘缺損壞的部分進行修補,對文物整體進行日常的維護保養。原則是修舊如故、只修不建。具體辦法參照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辦法。
修護:針對優秀歷史建築,對其進行不改變外觀特徵和內部結構格局的修理維護,其使用性質的改變需報上級政府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通過方能進行。
改善:對一般歷史建築和歷史環境要素進行不改變其外觀特徵的維護、改建活動。
整修:針對一般建築中與歷史風貌有沖突的建構築物和環境要素進行的改建活動。
暫留:針對質量較好,但與古鎮風貌沖突很大且不處於核心風貌保護區的紫線范圍內的一般建築,由於經濟社會原因而暫時無法更新拆除的,暫時保留,建議遠期更新拆除。
拆除:針對風貌極差、質量極差的一般建築,或該建築原址曾經有重要的古跡遺址,則根據規劃需要將其拆除,進行新的建設活動或對古遺跡進行復建,或開辟為綠化及開敞空間。
對文物建築(包括文物保護單位和不可移動文物)、優秀歷史建築、一般歷史建築、一般建築、障礙建築等相對應的保護和整治措施列表如下:
附表:保護與整治策略表

類型 文物建築 優秀歷史建築 一般歷史建築 一般建築 障礙建築
保護與整治
方式 修繕 修護 改善 整修 暫留、拆除

附表:核心保護區范圍內的保護與整治模式

31. 規劃原則與目標
本著在社會中確認、尊重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則,對享用這些遺產的特殊習俗做法予以尊重,努力確保和支持創造、保養和承傳這些遺產的社會群體以及物質性的承載環境,保證這些遺產不僅作為歷史資料得到靜態的保存,還要使其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得到應用與發展。

31.1 規劃原則
作為人類特殊的文化遺產,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目標,其保護應遵從以下原則:
1) 原真性原則,作為盛行於特殊歷史時期被特殊群體所珍視的文化遺產,因其獨特的內涵而受到人們的關注和保護,只有保證其內涵包括與內涵統一的形式的歷史真實性即原真性,才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存在的依據。
2) 發展性原則,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殊社會性,在其保護過程中必須注重遺產隨社會環境條件的變遷而進一步得到發展,從而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
3) 尊重性原則,需要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由於所依託群體的特殊性,在進行保護時,必須尊重享用這種遺產所必須遵從的習俗和儀式。
4) 共享性原則,保護是為了促進人們之間的交流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必須加強遺產在社會中的宣傳、教育和弘揚。

31.2 規劃目標
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而不斷得到創新、發展,從而保持人類的文化多樣性和促進人類的創造力。
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社會中得到確認、尊重和弘揚,確保全社會對非物質遺產的享用,同時對享用這種遺產的特殊方面的習俗予以尊重。
作為人類的共同遺產,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密切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以及促進他們之間進行交流和了解,促進各國人民和各社會集團更加接近以及確認其文化特性。

32.重要無形文化保護項目規劃
通過對太平街歷史街區及長沙城的無形文化的傳承現狀及載體環境的調查、分析、以及特色性與可發展性評價,確定了以下的重要無形文化保護規劃項目:

32.1太平街非物質文化規劃恢復內容


規劃恢復項目 無形文化內容 地 點
恢復老景點 西牌樓 西牌樓街東口
太平門 孚嘉巷西口
恢復老字型大小 利生鹽號 太平街
乾升益糧棧 太平街
楊福和豆豉鞭炮庄 太平街
洞庭春 西牌樓
漢新和紙號 金線街
和記多綢布莊 太平街
晉康紙行 金線街
福裕祥南貨店 太平街
德昌醬園 太平街
永茂和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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