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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措施

發布時間:2021-02-27 13:39:12

㈠ 如何保護文化遺產

保護文化遺產的措施:

1、落實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規劃。要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2、加強執法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

3、隊伍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

4、加大宣傳

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1)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措施擴展閱讀:

文化遺產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寶貴資源。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我國是舉世公認的文明古國,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產大國和現任世界遺產委員會委員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取得巨大成就。

在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後,目前已擁有世界遺產53項。新時代我們要深刻認識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形勢,形成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發展戰略,為堅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撐,為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作出更大貢獻。

㈡ 世界文化遺產及保護措施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1972年11月1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第17屆會議在巴黎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公約主要規定了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定義,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國家保護和國際保護措施等條款。公約規定了各締約國可自行確定本國領土內的文化和自然遺產,並向世界遺產委員會遞交其遺產清單,由世界遺產大會審核和批准。凡是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地點,都由其所在國家依法嚴格予以保護。

《公約》的管理機構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委員會,該委員會於1976年成立,同時建立《世界遺產名錄》。被世界遺產委員會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地方,將成為世界的名勝,可受到世界遺產基金提供的援助,還可由有關單位招徠和組織國際遊客進行游覽活動。

公約規定文化遺產為「從歷史、藝術和科學觀點來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碑雕和碑畫,具有考古性質成份或結構、銘文、窟洞以及聯合體」例如中國的故宮;「從歷史、藝術和科學角度看在建築式樣、分布均勻或環境風景結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立或連接的建築群」;「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類工程或自然與人聯合工程及考古地址等」 ,例如中國的長城、秦始皇陵。文化遺產保護區包括:歷史建築、歷史名城、重要考古遺址和有永久紀念價值的巨型雕塑及繪畫作品。

公約規定自然遺產為:「從審美和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由物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面貌」;「從科學或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劃為受威脅的動物和植物生境區」;「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自然景觀或明確劃分的自然區域」,例如中國的三江並流、九寨溝、武陵源。自然遺產保護區包括:國家公園和其他早已指定的物種保護區。

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是指自然和文化價值相結合的遺產,例如中國的泰山、黃山。

關於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國家保護和國際保護,公約規定,締約國均承認,「本國領土內的文化和自然遺產的確定、保護、保存、展出和遺傳後代,主要是有關國家的責任。該國將為此竭盡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國資源,必要時利用所能獲得的國際援助和合作,特別是財政、藝術、科學及技術方面的援助和合作。」公約還明確規定,締約國在充分尊重「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所在國的主權,並不使國家立法規定的財產權受到損害的同時,承認這類遺產是世界遺產的一部分,因此,整個國際社會有責任合作予以保護」。

關於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所有權等,公約明確規定,締約國在充分尊重「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所在國的主權,並不使國家立法規定的財產權受到損害的同時,承認這類遺產是世界遺產的一部分,因此,整個國際社會有責任合作予以保護」。各締約國不得故意採取任何可能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約領土內的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措施。

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條件有四個:一、具有突出普遍價值,二、有充足的法律依據,三、歷史比較久遠,四、現狀保護較好。

瀕危世界遺產名錄: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規定,世界遺產委員會設立瀕危世界遺產名錄。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首先要具備世界遺產的資格,同時面臨被毀壞的危險。這些危險包括:蛻變加劇、大規模公共或私人工程的威脅、城市或旅遊業迅速發展帶來的破壞、未知原因造成的重大變化、隨意擯棄、武裝沖突的爆發或威脅、火災、地震、山崩、火山爆發、水位變動、洪水、海嘯等。在緊急情況下,世界遺產委員會可以在任何時候把面臨上述危險的遺產列入瀕危遺產名錄。有瀕危遺產的國家、世界遺產委員會成員或世界遺產委員會世界遺產中心可以提出對瀕危遺產的援助申請。截至2008年7月,世界有30處「瀕危」世界遺產。

2004年7月7日,第28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通過「蘇州決定」,將《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締約國原先每年只能申報一項世界遺產的「凱恩斯決定」修改為:從2006年起,一個締約國每年可至多申報兩項世界遺產,其中至少有一項是自然遺產。自2006年起,世界遺產委員會每年受理的世界遺產申報數將增加到45個,包括往屆會議推遲審議的項目、擴展項目、跨國聯合申報項目和緊急申報項目。決定指出,這一修訂仍然是一個「試驗性和過渡性」的措施。>>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是目前加入締約國最多的國際公約之一。自1975年公約正式生效後,在全球范圍內,迄今共有180個國家和地區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成為締約成員。中國於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截至2008年7月,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世界遺產地已達878處。其中,中國已有37處文化遺址和自然景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我國提出保護工業遺產《無錫建議》 中國當選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政府間委員會成員

中國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 47處景觀2008年申請加入《世界遺產名錄》歐盟各國將共同打造歐洲遺產品牌

㈢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幾種方法

1、落實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規劃。要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定期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統一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文化遺產保護協調機構。

要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定期通報制度、專家咨詢制度以及公眾和輿論監督機制,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要充分發揮有關學術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2、加強執法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抓緊制定和起草與文物保護法相配套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抓緊研究制定保護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要嚴格依照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辦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作出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等行政執法機關有權依法抵制和制止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決定和行為。

嚴厲打擊破壞文化遺產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重點追究因決策失誤、玩忽職守,造成文化遺產破壞、被盜或流失的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充實文化遺產保護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因執法不力造成文化遺產受到破壞的,要追究有關執法機關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隊伍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大力培養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的各類專門人才。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科技的研究、運用和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水平。

4、加大宣傳

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各級各類文化遺產保護機構要經常舉辦展示、論壇、講座等活動,使公眾更多地了解文化遺產的豐富內涵。教育部門要將優秀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教學計劃,編入教材,組織參觀學習活動,激發青少年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情。

各類新聞媒體要通過開設專題、專欄等方式,介紹文化遺產和保護知識,大力宣傳保護文化遺產的先進典型,及時曝光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及事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國務院有關部門也要切實研究解決自然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自然遺產保護工作。

(3)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措施擴展閱讀

基本方針

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

堅持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堅持依法和科學保護,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總體目標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到201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㈣ 文化遺產學的保護措施

不可忽視文化遺產的科技內涵,而這是科技史學的任務.另一方面,保護文化遺專產的主要手段之屬一是科技,是科技考古和博物館學業務的拓展.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以科技史與科技考古系聞名國內外,在未來的建設中一定要注意發揮這一優勢,不要落後.
公眾需要歷史知識之一例:大人帶小孩參觀故宮,孩子可能會問故宮怎麼像廟 但實際是廟像故宮.因為皇宮是古代最高級的宮室建築,王法規定其他人家造房子不可僭越制限,只有寺廟可以.所以寺廟建築是古代高級建築的物質文化遺存,數量很多,質量很高,既有藝術和民俗信仰的內涵,也含有科技因素.例如,斗拱,礎石的力學原理及防震功能,採光和通風的性能等.
再如具有古老傳統的民間服飾,食品,傢具,玩具等事物,雖然有的已經失傳,但經過科學的考據處理仍可能恢復原貌,形成很有特色和價值的文化遺產.

㈤ 列舉出可行的保護文化遺產的措施

1舉世聞名的中國古建築萬里長城,東起渤海灣山海關,西至甘肅省的嘉峪關。穿過崇山峻嶺、山澗峽谷,綿延起伏1.2萬余華里,橫跨中國北方七個省、市、自治區。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為了御敵,便據險修築長城。秦統一中國後,把分段的防衛牆連接起來,建成規模宏偉的萬里長城,以後各朝又陸續加固增修。到了明代(1368年至1644年),在舊有的基礎上逐漸改建成如今的面貌。萬里長城氣魄雄偉,是世界歷史上偉大的工程之一。198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2位於北京市區中心。舊稱紫禁城,是明清兩代的皇宮。我國現存規模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築群。始建於明永樂四年至十八年(1406-1420年),後經多次重修與改建,仍保持原有布局。佔地72萬多平方米,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米,屋宇9000餘間,周圍宮牆高10餘米,長約3公里,四腳矗立風格綺麗的角樓,牆外有寬52米的護城河環繞。整個建築群氣勢宏偉豪華,布局開闊對稱,內外裝飾壯麗輝煌,是我國古代建築藝術的精華。198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2004年7月1日,沈陽故宮 作為明清皇宮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位於甘肅省敦煌市鳴沙山東麓斷崖上。俗稱千佛洞,是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的佛教藝術寶庫。始鑿於前秦建元二年(366年),以後歷代相繼鑿建。洞窟分上下五層,高低錯落,依次排列,南北長1600多米。其形制主要有禪窟、中心柱窟和覆斗頂窟。現存已編號洞窟492個,壁畫4.5萬多平方米,彩塑3000餘尊,唐、宋木構建築5座。1900年於藏經洞發現西晉至宋代經、史、子、集各類文書繪畫作品5萬余件。莫高窟集建築、繪畫、雕塑於一體,是我國內容最豐富的石窟藝術寶庫。198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3位於陝西省西安市臨潼區驪山北麓。陵墓建於公元前246年至公元前208年,現存墓封土高40米。陵園布局仿秦都咸陽,分內外兩城,內城周長約2.5公里,外城周長約6.3公里。兵馬俑坑位於秦始皇陵東側,是秦陵的大型陪葬坑,1974年被發現。現已挖掘四個坑,面積共2.5萬余平方米。能內叢葬大量與真人真馬等同大小的陶制彩繪兵馬俑和當時實戰使用的各種兵器。出土文物達萬件之多。198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4 位於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龍骨山。是中國舊石器時代的重要遺址。1927年開始發掘,洞內曾發現3個完整的頭蓋骨和一些殘骨,是北京猿人和山頂洞人化石的發現地。山頂洞人代表一萬多年前新人的類型,是研究人類進化的重要實物資料。建國以來,又陸續發現了北京猿人化石,打制石器和用火遺跡等新材料,是研究人類發展史和中國原始社會史極其珍貴的資料。198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5位於山東省曲阜市。曲阜孔廟為我國最早、最大的祭祀孔子的祠廟。佔地約10萬平方米,殿堂466間。主要建築物有金、元兩代的碑亭、明代建造的奎文閣和清代重修的大成殿。孔府與孔廟毗鄰,為孔子後裔直系子孫衍聖公住宅。孔林為孔子及其後裔的墓地,立有歷代頌揚孔子的碑刻。1994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在將工業遺產的保護納入國家各項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同時,應將工業遺產保護納入城市和地區的發展規劃,調整完善工業遺產保護的各種社會關系。而制定工業遺產保護專項規劃,是工業遺產保護的關鍵措施。西澳大利亞遺產委員會的A.麥格斯(AlisonMaggs)先生認為:「為了找尋恰當的用途,人們必須首先通過制訂包括管理政策在內的保護規劃確定場所的重要意義。保護規劃將有助於界定場所的文化意義,並將它與未來的有關問題相聯系。政策也能為某一場所的恰當用途提供建議,這些用途必須考慮諸如法規控制和經濟可行性等其他因素」。編制工業遺產保護規劃應注意與保護年代更為久遠的文化遺產所採用的理論和方法之間的區別。特別是工業遺產在材料和結構方面的特點,為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對經認定具有重要意義的工業遺產應及時明確界定保護范圍和控制地帶,並應針對機械設備、地下設施、地面構築物、綜合性建築群以及整體工業景觀制定相關保護規定,針對其未來適應性改動制定修復與合理利用導則。

㈥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有利於 需採取的保護措施包括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有利於①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歷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標志。不僅對於研究人類文明的演進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於展現世界文化的多樣性具有獨特的作用,是人類共同的文化財富。② 保護文化遺產有利於繼承和發展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培育民族精神和愛國主義品格;有利於建設社會主義先進義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也有利於促進世界文化的繁榮。
需採取的保護措施包括(1)落實責任。要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定期通報制度、專家咨詢制度以及公眾和輿論監督機制,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要充分發揮有關學術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2)加強執法。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3)隊伍建設。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大力培養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的各類專門人才。(4)加大宣傳。各類新聞媒體要通過開設專題、專欄等方式,介紹文化遺產和保護知識,大力宣傳保護文化遺產的先進典型,及時曝光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及事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國務院有關部門也要切實研究解決自然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自然遺產保護工作。

不知道符不符合你的要求。

㈦ 怎麼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長期形成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傑作,毀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讓她們在今天現代化中繼續發光,正是一種現代文明的象徵。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與現代化建設似乎是一對矛盾,但實踐證明兩者完全可以共存共榮,互相促進。-二百年前,歐洲人在產業革命初期也曾大肆破壞古建築古城堡,不過他們很快覺醒,從法律制度和市民意識上著手,嚴加保護。今天,一批批中國人去法國、英國、義大利等國,看到的是古與今、舊與新之間的和諧生輝,古城區的原汁原味,幾乎看不到拆房擴路的"舊城改造",然而那裡照樣遊人如織,環境優美,經濟發達。可是,我們不少人考察回來後只記住高樓大廈,忘記了保護歷史。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這些年文物保護成績是顯著的,同時對文物"建設性破壞"的情況也令人吃驚。中國現有21處世界遺產中,浙江還是空白。其實浙江是文物大省,杭州、紹興、定海、塘棲等地的古城區,原先足以與平遙、麗江媲美,甚至更有優勢。她們躲過了自然災害、政治運動,卻倒在現代化建設的誤區中,真是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子孫後代,實在令人遺憾。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確實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從法律上築起了又一道保護的"屏障"。只要我們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歷史文化遺產就會得到很好的保護。

為什麼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屢禁不止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處理好如何看待"政績"的問題。客觀上,"父母官"有壓力,總想在任期內改善群眾生活條件和市容市貌。這當然是好事。我們不但不反對,而且要盡力支持,問題是怎樣正確認識並把握"政績"。我認為,建設新城是政績,保護古城、留住中華民族的優秀遺產也是政績,後者做起來更不容易,更需要有遠見。紐約、香港歷史很短,是在海島、沙灘上建成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倫敦、巴黎、羅馬歷史悠久,精心呵護古城,同樣可以成為著名的國際大都市。周庄、西塘等江南6個古鎮,今天名聲大振,成為旅遊熱點,其實浙江原來條件更好的古鎮有不少,但都被以"破舊"、"落後"等借口一一拆毀掉了。這些古鎮雖然面貌一新,但沒有特色和知名度,也沒有遊人和吸引力。城市化進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堅持特色,而百城一面、千街一面正是現代化的一忌。杭州是有2200多年歷史的古城,有層層疊疊的歷史積淀,不能將精華與糟粕一起扔掉,在古城區內不宜採用深圳、上海浦東等新興城市的辦法。仇保興同志到杭州上任不久,就與其他市領導在記者來信中批示緊急保護河坊街及其附近地區,保古城建新區,進而將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提上議程,邀請國內外專家獻計獻策,這適合時代潮流,符合民心,我看這就是一大政績。

對外開放使我們意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然而,我們不少人在觀念、行為上仍處於一種蒙昧或自然滿足的狀態中。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是杭州在21世紀進一步對外開放,成為國際性的風景旅遊城市的關鍵性步驟。因此,從現在起,有關的各項工作就應當按世界遺產的標准來衡量,與世界接軌。踏踏實實,一步一步努力,再大的困難也會變小,再小的希望也會增大,直至成功。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2352/node2354/node15917/userobject12ai146874.html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TR-c/17392.htm

http://www.xkdesign.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14

㈧ 怎樣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遺產方法
1、延續歷史,傳承文化,切實保護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遺產的意義和價值,主要體現為獨特的創造性和對特定歷史時期文化的典型表現性。因此,保持真實性和整體性是兩個基本要素。應在遺產地風貌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方面注意堅持這兩條原則,防止過度開發、「修舊如新」等傾向。
2、明確管理主體,加快遺產保護立法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法律依據,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好。北京市已公布《長城保護管理辦法》,使長城保護在法制建設上大大前進一步。其他遺產地的專項立法亦應加快步伐,使遺產保護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合理開發,適度利用。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共識
強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性、社會公益性和傳世性,已成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的共識。在這方面,應盡快「與世界接軌」,堅決扭轉將世界遺產的性質界定成「旅遊資源」的錯誤傾向,更不能將遺產保護地變成經濟開發區。應限定每天的參觀人數,更新「單純追求門票收入」等陳舊管理理念。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應在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放寬眼界,大膽決策,逐步通過體制和機制改革,改變公益性管理單位差額補貼的經濟運行方式,保護經費由政府全額撥款,從根本上解決長期保護與眼前利用間的矛盾。
4、保護技術有待提高
目前國家遺產地的高層管理人才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缺乏,保護技術相對落後,亟待提高。應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合作,重視引進先進保護技術和手段,鼓勵遺產地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技創新,探索適應目前實際情況的新技術、新方法。
5、加強研究,擴大宣傳教育,世界遺產保護是群眾性事業,應擴大宣傳,積極發動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參與
世界遺產保護是群眾性事業,應擴大宣傳,積極發動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參與。應重視和發揮志願者及民間社會組織在遺產保護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發揮首都優勢,整合中央和地方科研力量,開展對各遺產地乃至整個世界遺產保護事業的研究,組織編纂出版一批有較高理論價值的專著;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保護、珍愛祖國文化遺產的自覺意識。
6、作好後備項目的申遺准備工作
在防止「重申輕保」偏向的同時,要作好新項目申遺的准備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備申」,使申遺的准備工作做得更加扎實、有序。

㈨ 中國世界文化遺產,採取了什麼保護措施

首先在對「三江並流」區域資源開發時要算大賬,特別要算環境賬,處理好眼前利益專與長遠利益的關系。其次,屬要利用好資源,遵循「保護是前提,發展促保護」的工作思路,處理好資源保護和開發的關系,實現資源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雙贏。第三,要創新管理機制,盡快建立世界遺產資源行政執法管理與技術監督管理有機結合、規劃管理與計劃管理相互銜接的管理工作機制。第四,要加快世界遺產資源保護與開發的立法工作,加快起草《雲南省三江並流世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在今年底前完成「三江並流」自然遺產地片區規劃工作。第五,建立監測信息系統。按照世界遺產的有關要求,編制《三江並流保護管理行動計劃》和《三江並流信息系統監測管理計劃》,逐步建立重點片區規劃實施監管信息系統,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定期的評估監測做准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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