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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的历史小故事

发布时间:2021-03-14 04:13:51

『壹』 法律常识,案例分析,法规条文,与法律有关的历史小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贰』 写出十个关于法律的小故事 最好简短点的 谢谢啦

1.张三偷了李四的母鸡被抓---盗窃
2.张三偷了李四的母鸡,未被抓,但终自首---盗窃即遂,但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
3.张三打算偷李四的母鸡,但由于害怕李四家的狗,最终绕道---盗窃未遂
4.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打开鸡笼以后,发现鸡窝里有蛇,最终放弃----盗窃未遂
5.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逃跑-----盗窃即遂
6.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扔下母鸡逃跑----盗窃即遂
7.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害怕其告发,遂将其致死---盗窃即遂并故意杀人即遂
8.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害怕其告发,想将其致死,但过程中,看李四过于痛苦,遂逃跑-----盗窃即遂,并故意杀人未遂
9.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害怕其告发,想将其致死,但李四身强力壮,并拼命反抗,将张三打伤,张三放弃所有念头,逃跑----张三盗窃即遂,故意杀人未遂。李四正当防卫
10.张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鸡,拿到母鸡想溜的时候,被李四发现,害怕其告发,想将其致死,但李四身强力壮,并拼命反抗,将张三打死,李四自首----张三盗窃即遂,故意杀人未遂。李四正当防卫。

故事够短了吧
都是自己写的,希望采纳

『叁』 法制的历史小故事,不限字数

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专。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属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肆』 跟法的起源有关的故事有哪些

[提要]:罚弗及嗣,赏延于世。肴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皋陶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它是在原始社会逐渐解体的基础上,取代氏族社会世代相传的习惯而产生的。

在中国,最早研究法起源问题的是郭沫若。他在对殷代甲骨、金石器和古籍佚书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第一次把中国古代史放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进行研究。但法诞生于何年何月何日,郭老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至今有关中国法的起源仍限于一些传说和故事。皋陶的故事就是关于中国法起源的最早的故事。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早在上古时代中国就有法了。

尧禅让给舜,舜任命皋陶为士官,此职位相当于后来的大理寺卿和现代的最高法院院长或司法部长。后来舜禅让给禹,但禹认为皋陶贤明、正直,想把部落联盟领袖的位子禅让给皋陶。可惜禹还没来得及禅位,皋陶就死了。皋陶凭何德何能可做禹的继承人呢?从以下皋陶与舜帝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窥见皋陶为部落人民生活的安定所作出的贡献。

皋陶主要生活在舜、禹时期。舜帝时期,华夏族与苗蛮族的战争接连不断,族内犯罪也频频发生,真可说是一个内忧外患的时代。舜对皋陶说:“皋陶啊,现在少数民族不断侵犯中原,抢劫的寇和杀人的贼内外并起,我任命你为士官,领导部落同苗蛮族作战和处理族内犯罪问题,你觉得如何?”

皋陶说:“我愿意为部族效劳,但鄙人才疏学浅,难以担当如此重任。”

舜说:“没有关系。只要你记住以下施法的原则和要求,就一定能把法官做好。对于应当处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的犯人,要各服其罪,但在执行刑罚的时候,要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犯轻罪的要在原野中处罚,犯较重罪的要在市朝处罚,而官吏犯罪要在部落大堂处罚,有知识的人犯罪要在闹市处罚。对判处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以下的人,应当宽大处理;而对不忍用刑,改为流放的犯人,根据远近,也要有所区别。严重犯罪的要流放到遥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犯较严重罪的要流放到九州之外,一般犯罪的要流放到千里之外。只要你能明察秋毫,正确定罪量刑,就能使罪犯信服。你现在明白了吧?”

皋陶回答道:“那好吧,我就遵循这些原则尽职尽责地去做。”

皋陶果然没有辜负舜的期望,他在做大法官期间,用獬豸(一种神兽)帮助自己判案。只要皋陶遇到不能断的案子,他就把獬豸牵来,如果獬豸顶撞犯罪嫌疑人,就说明他有罪;如果獬豸不触碰犯罪嫌疑人,就说明他无罪。依靠这只獬豸,皋陶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严格执行各种法律,做到了罪、责、罚相当。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皋陶还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法规,用以惩治天下罪恶,使违法犯罪之人都被绳之以法,为整个部落的安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法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的后期,主要是因为氏族战争与法的起源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兵刑同一”和“刑始于兵”的说法。所谓兵刑同一,是说在古人看来,战争与刑罚或刑法是一回事,二者在本质上相同。所谓刑始于兵,则是说法律起源于远古的氏族战争。皋陶的故事充分体现了这个理论。

总之,通过皋陶的故事,我们可以相信,中国法起源于上古时代。

『伍』 法制史方面的小故事

这类最好自己上图书馆去查,专业律师没有那么闲心去为你找。

『陆』 遵守法律的名人故事有哪些

1、西汉张释之

其後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上大怒
曰:「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

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

大意是有人在把刘邦庙里的玉环偷走了,汉文帝大怒要治罪,张释之认为论罪当斩.汉文帝很生气说受不了这货太过分了,我让你办案就是要判诛族,结果你按照法典回答我,这搞不成。

张释之说律法的规定就是这样,罪恶本身是一样的,怎能以对陛下您本人的忤逆与否而做出区别判罚?在宗庙里偷个礼器就要族诛,那如有百姓在刘邦坟上取了一捧土走了,该如何判罚?

2、唐周时期狄仁杰

仪凤元年(676年),武卫大将军误砍了唐太宗陵园内的柏树,狄仁杰说他应该被免职.但唐高宗说要杀掉,狄仁杰又说不行,罪不当死.唐高宗用了和汉文帝一样的理由,说砍老爹陵园内的柏树让我不孝,必须死.狄仁杰就用了上面张释之的例子和魏文帝曹丕与辛毗的例子来说明。

总结说,陛下的法典,各种罪名判罚都不同,哪有犯了非死的罪名却一定要死的?法如果变换不定,那么百姓将无所适从.如果陛下一定要改变法典(意味把这事定位死罪),那么从今日开始(你先定了死罪,以后就都是死罪了,但武卫将军不能死,因为此时你还没改法律)。

3、北宋包拯

包公自幼父母双亡,全靠兄嫂抚养成人,供养读书,科举中第,步入仕途。兄嫂惟一的独子包冕作为地方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用来赈灾的粮钱,后被人举报。作为监察官的包拯,亲自审理此案,查明事实真相后,下令处死自己的亲侄子包冕。

临行刑时,面对嫂子的责骂,包拯表明自己不是“忘恩负义”的小人,而是因为职责所在,要严格执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为了解脱自己的道德煎熬,包拯跪地直呼“嫂娘”,愿代替侄子为她“养老送终“。

『柒』 有关法律的古代故事

1、铡美案

陈世美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恩爱和谐,十年苦读的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宋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讯,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琪半夜追杀。韩琪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

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家夫妇,半途上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2、鼠狱

张汤是杜县人。他父亲当长安县丞,有一次出门去,张汤当时是小孩,父亲就让他在家看门。父亲回家后,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对张汤发怒,用鞭子打了他。

张汤掘开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没吃完的肉,就举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审问,记录审问过程,反复审问,把判决的罪状报告上级,并且把老鼠和剩肉取来,当堂最后定案,把老鼠分尸处死。

他父亲看到这情景,又看到那判决辞就象老练的法官所写,特别惊讶,于是就让他学习断案的文书。

(7)有关法律的历史小故事扩展阅读

不少人经过“考证”说陈世美其实是清朝顺治年间的进士陈年谷(号熟美),是被冤枉的,还说陈年谷的两位同学报复诬陷,把陈熟美编成了戏曲中的陈世美。说来也巧,陈熟美和剧中的陈世美都是“均州人氏”。

在清朝之前的明朝,万历年间有一位自称钱塘散人的安遇时,留下了一本书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时的书里第26回《秦氏还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陈世美中状元不认妻子儿女的故事,和豫剧《包青天》剧情的前半截极为相似。

大家只要网络一下《包公案百家公案》,就能看到这本明朝的书。只是这部书里没写铡陈世美,是发配陈世美,包公戏曲受《三侠五义》影响改成铡陈世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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