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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

发布时间:2021-03-13 03:05:55

Ⅰ 中国特殊教育事业现应朝什么方向发展,存在哪些不足

长期以来.特殊教育学校在促进特殊教育规模发展和质量提高方面始终起着重要作用。在国际社会大力提倡融合教育的今天,特殊教育学校更不仅仅是一所对校内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教育的教学实体.而是一个担负着推进区域特殊教育发展使命的教育机构。在许多地方,—所好的特殊教育学校就是一部强大的特殊教育发动机或推进器。特教学校为随班就读起着中心辐射作用、为社区残疾人教育提供咨询、培训、指导。而且,特教学校集中了特殊教育的教师、书籍、教学仪器设备,包括现代化的、各种专用的教具学具等特殊教育的丰富资源,有利地推动着特殊教育各领域深层次的创新、探索与研究。
当然.我们强调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自学校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并不是要否定以普通学校辅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基本格局,而是要进一步把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发挥好,持续推进特殊教育的稳定协调发展。从这一点上讲,建好特殊教育学校也是要坚定不移地把各地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好,进一步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深入开展

Ⅱ 我国特殊教育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投入力度的加大和社会各届的普遍重视,中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大大提速。中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提高了文化科学素质,增强了生活生产能力,增加了就业机会,提升了就业层次,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各个领域做出了可贵的贡献。
近年来,国家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不仅有了较大幅度增加,还设立了专项补助费,近10年来专项补助费就达2亿多元。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建设力度也不断增强,国家相继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都对特殊教育业作出了专门规定,许多地方还专门制订了地方性法规、政策和条例,特殊教育业开始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目前以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残疾人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的特殊教育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各地在办好专门特殊教育学校的同时,积极推行在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和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现了残疾人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在广大农村,尤其是山区和边远贫困地区,设立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极大地方便了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随班就读已经成为在残疾儿童少年中普及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
由于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努力,盲、聋学校的课程教材体系现在已基本建立。各地在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普遍开展了分类教学实验、个别化教学的实验。特别是增加了当地劳动力市场需要的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内容,提高了他们生活、生产和就业的能力,为学员今后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
我国特殊教育培训业处于发展期,且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未来的发展趋势将逐渐展现出特殊教育师资规模化、与世界特殊教育同轨化、就业环境逐步改善化及特殊教育职业化、规范化发展等特点。
1、培养更多的特殊教育师资。主要培养中等特殊师范学校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特殊教育专业老师,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师资,特殊教育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实际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要求毕业生能运用医学、心理学、教育学和现代化技术手段研究各类身心障碍儿童,及超常儿童的鉴定、教育训练问题。
2、逐步与世界发达国家同轨发展。当前世界上对特殊教育的定义是对在学习上有“特殊需要的人群”施行教育(包括阅读障碍、书写障碍、写作障碍、计算障碍等在内的学习障碍、情绪情感障碍、言语障碍、行为困扰、品行问题、交往障碍、心理健康问题、身体病弱等)。世界发达国家对残疾人口的教育都比较重视,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力度都比较大,而且社会各界人士对残疾人受教育也十分关注,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尊重,残疾人受到与普通人同样的学习待遇。
3、加强特殊教育学员的就业环境。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是很少的,而且大多集中在中等城市以上的地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招生范围和学员选择的余地不大,同时由于中国开设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数量不多,加上接受特殊教育的学员特殊性,没有良好的毕业输出渠道一般很难自行解决就业问题,总体上来看,接受特殊教育的毕业生由于在学校期间受到了较为系统的专业技能训练及知识教育,能很好地从事实践工作,所以国家及地方政府、企业团体对于特殊人群,不仅要有耐心、有爱心,更重要的是接受特殊人员的专业能力,接受他们的就业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接受比捐赠更为重要。
4、特殊教育朝职业化、规范化发展。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聋哑、盲童、智障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将会象对“天才开发”一样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这就预示着特殊教育专业人员将会面临越来越多的社会需求。他们可以特殊教育的中心、学校为特殊人群服务,也可以直接深入到每一个特殊人群的家庭,进行直接有效的干预和指导,还可以开发和建立特殊儿童、特殊人群的教育和发展用品的市场,使得特殊教育的服务形式更加规模化、规范化,这里,将成为一片非常有潜力的教育培训新兴市场。

Ⅲ 论证中国特殊教育发展体系不断完善的论点有哪些

把特殊教育作为八大教育发展任务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提供了良好发展的机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质量是《纲要》的创新和亮点之处。近年来,国家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残疾人受教育状况越来越成为衡量教育公平实现程度的重要方面和内容,不仅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数量显着增加,残疾学生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也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对处境不利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的教育日益关注和重视,如下理念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权;让所有的人包括残疾儿童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独特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隔离就是不平等(全纳教育)残疾儿童教育“零拒绝”即“不能拒绝”(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宜的义务教育)[1。以上理念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尽管中国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无论是与国外特殊教育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相比,特殊教育的发展都还明显滞后。当前,我国特殊教育面临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尤为薄弱;投入不足,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理念、内容和方法不适应时代要求等问题和挑战。面对日益发展的中国经济、日益提升的中国国际地位、国际特殊教育新理念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和国内残疾儿童日益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中国特殊教育要想真正的得到健康发展必须完成六大变革或转变。

1.由特殊教育政策、条例向特殊教育法规、法律方面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特殊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迅速发展,与特殊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等相继颁布。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和政府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确立了国家和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政府责任。为保障宪法规定的实施,国家又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制订,2008年4月修订)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再次宣布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毫无疑问,我国现行的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在推动特殊教育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国经济发展和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相比,与特殊教育的发展要求相比,与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巨大改善与提高的空间。表现在:

(1)现有法律条款缺乏强制性的条款。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对违法主体的制裁缺乏法律依据,对被侵权者缺乏相关的救济措施和手段[3]。由于法律条文规定不具体,造成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执法部门难以操作。

(2)特殊教育立法尚不完善。现有的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的《特殊教育法》。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都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特殊教育法。如比利时的《特殊教育法》,美国的《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案》、韩国的《特殊教育促进法》,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于1984年颁布了《特殊教育法》。

(3)现有法律条款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条款原则性表述多,宣誓性的语言过多,部分条款用词空泛,可操作性不强[2]。如2008年4月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24条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这样的条款很难起到大的作用。

如果不解决上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中国特殊教育很难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首先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宜的条款,去掉空泛的宣誓性的用词,增加强迫性条款,制订《残疾人保障法》的司法解释细则,以便减少相关部门互相推倭责任,增强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其次,逐步完成我国《特殊教育法》的立法工作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国家与地区《特殊教育法》的经验,以便解决现有的专项特殊教育法规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强,缺乏核心大法的困境。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特殊教育真正走到依法治教的轨道上。

2.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向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转变

我国特殊教育主要包括两种教育形式,一种是特殊学校教育,另一种是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就特殊学校类别而言,目前主要有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招收盲、聋、弱智儿童中那些生活能够自理、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就普通学校而言,目前也仅能招收部分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入学,其中以轻度为主。换句话说,尽管所有残疾儿童都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但并不一定都有机会。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国家目前仅能为一部分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过去的特殊教育主要是针对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我们国家也仅为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设立了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去特殊学校上学,一些轻度的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校去学习,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像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怎么办?该去什么样的学校儿童不是普通儿童没有能力接受普通学校的教育学校没有额外的经费和师资力量教育他们;即使校长禁不住家长的哀求,出于同情和怜悯接收了这样的孩子入学,由于得不到特殊教育资源的支持,也只能是把所有责任和负担转给班主任教师,可想而知,班主任教师和残疾孩子会面临怎样的困境,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尽管近几年有关特殊教育政策法规也指出,要为这些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但责任不明确,大多停留在文件上。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国际组织和特殊教育先进的国家,都早已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成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为所有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特殊需要儿童不仅包括视觉、听觉、智力、肢体等类别的缺陷儿童,也包括超常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美国法定的特殊需要儿童有14种残疾类别,邻国日本法定的残疾类别有9种,韩国也有8类,我国台湾地区也规定12种法定的身心障碍类别JLM。因此,我国的特殊教育需要将残疾儿童的概念扩展,制订政策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其他类别的残疾儿童,包括多重残疾儿童,解决一些特殊需要儿童(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困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如果在教育部建立特殊教育司,各省能设立专门特殊教育管理机构,则会更加有利于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3.由特殊学校教育形式逐渐向融合教育形式的转变

(1)我国传统的特殊教育形式是将被鉴定为盲、聋、弱智的三类残疾学生安置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特殊学校内。为了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的问题,我国开始尝试在普通学校安置残疾儿童接受教育,也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近十几年来,我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人数不断增加,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在校生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的比例一直都稳定在60%以上,2001年还达到了?.86%[4]。可以说,从“九五”以来,残疾儿童在校学生中,近六成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是在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我们国家并未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放在与特殊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予关注,表现在:随班就读的政策法规不完善。在我国已有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或政策中都只强调了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都强调了要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工作,但对于接受残疾儿童入学的普通学校经费如何拨付、残疾儿童如何管理、随班就读教师如何培训等却少有涉及。即便是1994年教育部颁布有关随班就读的专项行政法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提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逐步增加对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经费投入”,但仅凭教育部颁布的一纸规定能对各级人民政府有多大约束力是可想而知的。

(2)随班就读的管理不到位。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与特殊学校的管理完全不一样,特殊学校一个省也就十几所,多的近百所,残疾儿童相对集中,比较容易管理,而随班就读的学校比较多,但每所学校也就几个或十几个残疾儿童,比较分散,管理起来会比较困难。目前在国家教育部的层面上仅在基础教育司设立了特殊教育处负责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管理职能,上下对应,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中也只是在基础教育处(科)中有一人兼管特殊教育,县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基本就很少有专职特教干部了,在这种特殊教育管理体制下,根本就没有能力和精力管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尽管有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设有1名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员,但也杯水车薪,因此,很多地方的随班就读工作平时几乎很少有人问津。况且,按行政管理的范畴,特殊教育处只负责三类特殊学校(盲、聋、弱智)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教司的义务教育处则负责普通学校义务教育的行政管理。如果普通学校拒绝接受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学习障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等残疾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处也难以管理。

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六大转变

(4)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从对随班就读现状的研究和调查结果来看,随班就读师资质量令人忧虑。教育部特教处2007年组织专家组对随班就读师资状况的调研结果表明,只有37.80%的随班就读的师资经过特殊教育培训,而有62.20%随班就读教师没有经过培训[7。即使经过培训,能够由特殊教育机构集中培训、或学校送出接受培训占的比例也很小,大多是学校自己组织座谈、研讨等,培训质量可想而知。如此现状说明,随班就读教师职前和职后培训培养滞后已严重影响了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仍然是国家特殊教育发展的主体,是我国解决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必然之路,但如何真正做到占在校残疾学生总数比例60%以上的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迫切需要国家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法规。因此,建议:借鉴我国某些地区随班就读的经验,根据残疾类别,分别制订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国家标准;实施在普通师范院校加开一年特殊教育课程以弥补和改善随班就读教师不懂特殊教育的困境;政府从财政上给予经费:国外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残疾学生教育5随班就读学校最基本的发展需要。

4.由过份重视特殊教育硬件投入向满足残疾儿童需求的转变

我国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即方投入总和)从1998年的8.52亿元增〕30.14亿元,净增近24亿元;预算内特殊总量也由1998年的5.96亿元增加到:亿元,净增19多亿元[8]。不能说我们国不重视特殊教育的投入,问题是投入的^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士都在加紧翻新扩建、征地新建,大兴土7区的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校舍、硬件设^至是全世界第一,似乎只需要把特殊学世界一流,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也就变J至于校舍建设是否适合盲生或其他残S学校是否有足够的残疾儿童在校学习(愿意招生,居然每两年就招一届六、七个买的现代设备是否能够有效使用(有些少使用或从来不用,作为窗口设备供来1都被放置在次要的地位了。一方面,特现代奢华,并配备有特殊教育领域一流的设备,但另一方面似乎学校的办公经费非常短缺,甚至购买一些为残疾儿童课堂教学的简单教具都没有经费支持,更不用说派遣特教教师外出参加培训了。

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建立特殊学校学校对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没有一定数量和条件良好的特殊教育学校,高质量的残疾儿童教育根本就无从说起,但问题是是否城市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都需要扩建或新建,需要建成什么规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我们特殊学校的盲生,仍然使用着早被发达国家盲生淘汰的盲板、盲笔,扎写着每天的作业,为什么不能从建豪华大楼的经费中节省一部分,为盲生提供又省力、速度更快的盲文打字机或盲人计算机等学习用具,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呢?

如果不改变一谈到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就是要投入多少多少钱用于建大楼或购买设备,似乎特殊教育只有大楼和设备这些硬件,那么特殊教育的质量就永远不可能得到提高,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不可能得到满足。对于城市和发达地区,特殊学校建设已基本完成,应该逐渐完成向教育质量和效益的转变。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儿童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让每个残疾儿童都学有所得。

5.由城市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转变

中国的特殊教育是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的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格局,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尽管特殊教育学校从1988年446所[9]增加到2008年的1640所[10],但他们殊教育学校分布来看,以2007年为例,各地分布非常不均,东、中、西部地区差异非常大。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四省都各有上百所特殊教育学校,而西部地区省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偏少,尤其是青海、新疆、宁夏和西藏各省(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都不及10所。一方面是,发达城市的特殊学校的校舍越来越豪华,设备越来越先进,另一方面是,有些几十万人口的地区,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都没有。即使残疾儿童可以去普通学大多集中在城繊达地区(见一。从目前中国特校随班就读'但整个地区都没有几个懂特殊教育的特殊教师存在,很难想像,该地区的残疾儿童教育还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国家制订的《“^^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008年一2010年)指出[11],2006年除北京、上海、天津3个直辖市和西藏外,全国现有326个地级市(州、盟),尚有74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65个,占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地级市总数的88%。全国现有县(市、旗)934个(不含市辖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1246个,尚有493个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中西部405个,占30万人口以上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县总数的82%。由此看出,中西部地区特殊学校建设仍然是未来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变,可以极大的促进中西部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规模和教育质量。

6.由专门的特殊高校师资培养向普通大学开设特教专业培养方式的转变

据教育部2007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培训的统计数据显示112,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只有18976位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培训,仅占54%,换句话说,目前在特殊学校工作的教师中的人有46%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能够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学院数量太少。我国有为数不多的师范大学设立了特殊教育学院系/部,能够为盲、聋、弱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培养教师,但很难满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需求。解决的出路如果只停留在国家多建几所特殊教育高等学院的基础上,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将要扶持中西部在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或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独立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将需要更多的特教教师。

按照国家“十一五”期间要在中西部重点建设190所左右独立设置的综合性或单一性特殊教育学校来算,即且不考虑现有特教学校与现有特教教师退休等情况,中西部未来要建设特教学校至少需要上万名特教教师,仅建几所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难以解决。因此,可以借鉴美国解决特殊教育师资的思路,扶持普通学院或大学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必修课程,并鼓励普通大学毕业后加修一定的学分后就可以获得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认证,以便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建议结合我国国情,有计划地在东、中、西部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必修课程,使更多的师范院校在校生了解特殊教育理念,掌握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部分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可以试点加开特殊教育专业选修课程。除次之外,可以研究论证我国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专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资格制度,以便鼓励有意愿从事残疾儿童教育事业的教师能够成为特殊教育教师。

Ⅳ 肖非的学术成果

著作:
1.张念宏主编,《智育网络辞典》,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年,撰写其中智育心理学部分
2.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词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年,主要撰稿人之一
3.国家教委基教司编,《国外特殊教育资料选编》,华夏出版社,1992年,论文
4.肖非、刘全礼著,《智力落后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华夏出版社,1992年
5.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概论》,华夏出版社,1992年,撰写其中两章
6.张健主编,《小学教育网络全书》,河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撰写其中特殊教育部分
7.卢乐山主编,《中国女性网络全书》(文化教育卷)编委,副主编,东北大学出版社
8.刘全礼等编,《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心理学》,青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撰写其中一章
9.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学》,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撰写其中三章
10.朴永馨主编,《特殊教育辞典》,华夏出版社,1996年,“学习障碍儿童教育”部分分主编
11.李慧聆、周耿主编,《孤独症儿童教育与训练文集》,北京出版社,1997年,论文
12.全国特殊教育研究会编,《培智学校教学文萃》,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论文
13.肖非、王雁著,《智力落后教育通论》,华夏出版社,2000年8月
14.肖非 主编,《智力落后儿童心理与教育》,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
15.肖非等译,《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导论》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年
16.肖非 王秀琴 李晓娟 编著《共享阳光—共和国特殊教育报告》,湖南教育出版社,2009年9月
部分论文:
1.关于个别化教育计划几个问题的思考 中国特殊教育 2005、 2
2.美国特殊教育立法的发展――历史的视角 中国特殊教育 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 中国特殊教育 2005、3
3.国外学校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启示中国特殊教育 2005、11
4.从知觉生态理论看自闭症的发生与发展中国特殊教育 2005、11
5.试论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几个争议问题 教师教育研究2005、4
6.培智教育课程改革需要课程观念的优化——北京市培智学校课程现状调查报告中国特殊教育 2004、5
7.丹东地区特殊学校教师职业倦怠分析报告,基础教育,2009.7
8.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重视特教师资建设(笔谈),中国特殊教育2009/05
9.特殊教育学科体系探析中国特殊教育2009/06
10. 北京市聋校毕业班聋生职业期望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中国特殊教育 2008、1
11. 《北京市肢体残疾人职业适应性量表》的编制中国特殊教育 2008、5
12.全纳教育的哲学基础:批判与反思教育研究与实验2008、5
13. 本土化的特殊教育研究——朴永馨教授学术思想探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7、5
14.《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性能分析中国特殊教育2006.9
15.Attitudes toward People with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in Chinese and American Students: The Role of Cultural Values, Contact, and Knowledges, Journal of Rehabilitation, Oct-Dec 2007. Vol. 73, Iss. 4; p. 23
16.Traditional Chinese Values and Attitudes of Chinese University Students toward People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isability, Development and Ecation,Vol.56,No.3,September 2009

Ⅳ 影响随班就读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随班就读工作在近三四年,出现了大面积的滑坡现象,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倒退,主要表现为:教育教学质量不高,不少残疾学生在随班就坐和随班就混;入学率和巩固率降低,不少学校拒绝接受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使他们进不来,即使进来了,也不一定留得住,因为教学质量的低下,让学生和家长感到失望。
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的呢?笔者认为,影响随班就读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教育理念的落后
教育上的领导、教师和家长都存在教育观念落后的情况,下面列举几个典型的观念。
——普通 小孩还没教好,教什么残疾小孩。这个观念很普遍,也很有代表性。在他们的意识里,只有等正常儿童少年都教育好了,才会考虑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在他们的心目中,残疾小孩是和正常小孩是不同层次的人,是低人一等的。这多少有点身体歧视的味道,从中也反应了人权意识的淡薄。残疾儿童的需要、受教育的权利、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等等在这种观念里荡然无存。
——残疾小孩是“随”,正常小孩是“被随”。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要处理好“随”与“被随”的关系。这个观念一旦建立,残疾小孩就被打入了另类。比如老师在一节课中,前三十分钟教“被随”的正常学生主体,利用最后几分钟照顾一下个别的“随”生。看起来无可厚非,实际上很反常,教正常小孩尚且用了三十分钟,残疾学生只几分钟就能学会了?
——残疾学生的成绩与教师的业绩、考核脱钩。有的学校考虑残疾学生难教,没有教师愿意教,就采取了这样的措施。这样一来,教师完全可以把小孩完全放弃,因为教得好与坏,一点关系也没有,反正与自己的业绩无关,也不影响自己的考核。
——低期望和低标准。面对残疾学生,许多教师和家长会迁就学生,认为反正是残疾孩子,对他们不抱太大的期望,给他们的标准也就是认识几个字,学会一些简单的计算,能做到不是文盲就行。确实,对一些残疾学生——特别是智力残疾学生,应制订低于正常学生的要求、目标,但这些要求和目标应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得让他们经过努力才能达到。
二、教师特殊教育能力不高
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个班都是随班就读班,因为每个班都有学习困难学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教师都应学习一些特殊教育的方法,具备一些特殊教育的能力,特别是有随班就读学生的班级,授课老师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而我们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联系是脆弱的。普通学校整天忙于教学质量、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忙于各种检查、评比、验收,忙于各种竞赛、考试……特殊教育学校则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独善其身。这导致了信息无法畅通,资源无法共享,随班就读的老师得不到专业的指导而捉襟见肘。
要改变这种现状,途径只有两个:一是完善师范教育,让每一个师范生(不管是普师生还是特师生)在走上教育岗位前,都学习一些特殊教育的知识,掌握一些特殊教育的技能;二是加大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力度,让随班就读的教师到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专业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使他们能得心应手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从而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
三、班级规模太大
这是影响随班就读质量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在美国,一至三年级,班额不超过18人,他们的解释是让每个学生引起教师的关注。上海也开展了小班化教学,每个班级20人左右,随班就读工作也做得非常好。
随班就读工作不排除特殊教育学校,重度残疾的学生是在特校学习。在国际上,随班就读有个这样的规律:班额小的国家,他的特校也小,如丹麦、挪威;班额大的国家,他的特校也大,如德国、荷兰。这是因为班额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残疾学生的吸纳和教育质量的好坏。
确实,教师的精力是有限的。而我们的国情是每个班正常是50个学生左右,有的甚至超过了60人。班额太大,而教师的精力不够,这客观的矛盾使得随班就读教师无暇顾及残疾学生,只好让他们随班就坐或随班就混,从而使得随班就读的质量大打折扣。
四、支持保障体系不完善
目前,随班就读工作的随意性较强。当地领导重视了,这个地区的随班就读工作发展得就快;反之,随班就读工作就会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局面。换言之,随班就读工作在机制上和制度上得不到有效的支持和保障,主要表现在:1、法律意识不够。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家长带残疾小孩去附近学校上学,学校不收,家长只好唉声叹气地带小孩回家。这个家长根本没有想到,我可以告这个学校;同样学校在理直气壮地拒绝这个残疾儿童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是在违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已十多年了,可许多教育工作者和残疾学生的家长还不了解这些法律,更谈不上依法办事和维权了。2、政策倾斜得不够。在美国,普通学校把残疾学生当个“宝”,为什么?就是政策倾斜的结果。美国残疾学生的教育经费是正常学生的多少倍,收一个残疾学生相当于受了几十个正常学生。学校当然抢着要了。有人会说,中国没有美国那么富。是的,我们不是“拿来主义”,但这种政策倾斜的方法还是可以借鉴的。比如,教育经费的倾斜、福利待遇的倾斜、评比晋升的优先权等等,都可以有效地促进随班就读工作的持续快速的发展。3、没有设立资源教室。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可以弥补随班就读课堂教学的不足,满足残疾儿童特殊需要,最大限度地挖掘他们的潜能,促使他们健康发展,正常地参与社会活动,能在普通班级与正常学生一起顺利学习,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可许多地方,至今是个空白。4、重发展,轻管理。有的地方,随班就读工作是有发展,可一调研,什么档案也没有。也就是说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很不到位。
国家教育部经过调研,于去年决定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的研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100个县(区)展开研究,要从组织领导、人员、经费、业务培训、课题研究、特校中心作用的发挥等方面给予随班就读工作以全方位的支持与保障,使随班就读工作摆脱随意性,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良性轨道。我们有理由相信,实验的成功和推广,必将对我国的随班就读工作产生巨大的影响。
鉴于此,要大力发展随班就读工作,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必须做到:一、树立新的教育理念。要新的教育观念很多,这里仅强调三点:1、应当给每个学生均等的教育机会,推进教育的民主进程。2、提倡教学差异化,体现多元文化的价值。不要把残疾学生当作包袱,应当把他们当成教育资源,让学生承认、尊重、理解差异,在差异中沟通、合作,提高自身的素质。3、扬优补缺,开发潜能,培养人才。就是说,要把残疾学生当作人才,要从人才的高度来培养他们。二、缩小班额,开展小班化教学。在这点上,要防止穿新鞋走老路,班额小了,要开展差异教学或分类教学,让残疾学生真正学到知识。三、配备资源教室和巡回辅导教师。资源教室的配备要因地制宜,不要求高求大求全,关键是适应随班就读学生的需要。巡回辅导教师是特殊教育学校发挥其骨干作用的重要形式,对随班就读教师业务的指导、残疾学生的辅导、家长的指导都有积极的作用。四、建立随班就读工作的支持保障体系。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是不同的,要根据各自的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工作的支持保障体系,以确保这项工作在制度化的前提下迅速发展。
随班就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艰巨的、长期的的工作。我们各级政府要积极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使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正常的发展轨道;我们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包括特教和普教的)要在正确的教育理念指导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大力提高随班就读质量,让残疾儿童少年完成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为他们夯实发展的基石,为他们铺垫成功的道路。

Ⅵ 我国随班就读师资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看法

我国目前大多是大班教学,班级人数多,教学任务重,教师很少有精力去个性化地指导随班生。所以随班就读问题很大,有的甚至处于放羊状态。至于看法,现在还很难改变这一现状。

Ⅶ 普通学校好对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支持的案例研究的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共找到 1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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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德林,王耀,苏俊山. 运用合作学习策略 全面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J]. 教育科学研究, 2001,(06) .
[3]刘慧,程辰,王和平,杜晓新. 全纳教育推动下的RRP实施的几个问题[J]. 外国中小学教育, 20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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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美贞,杨希洁. 资源教室在随班就读中的作用[J]. 中国特殊教育, 2003,(04) .
[6]肖非. 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J]. 中国特殊教育, 2005,(03) .
[7]王慧. 同伴指导在轻度智力落后儿童自我概念发展中的意义初探[J]. 中国特殊教育, 2005,(06) .
[8]卿素兰,刘在花,杨希洁,赫尔实. 农村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支持系统与评价探析(I)[J]. 中国特殊教育, 2005,(10) .
[9]王洙,杨希洁,张冲.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质量影响因素的调查[J]. 中国特殊教育, 2006,(05) .
[10]卿素兰,刘在花. 农村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支持系统的调查研究[J]. 中国特殊教育, 2007,(11) .
[11]谢敬仁,须功,张咏梅. 随班就读行政推动机制研究[J]. 现代特殊教育, 2006,(11) .

Ⅷ 随班就读是什么意思

随班就读是指特殊儿童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和普通儿童一起接受能满足他们特殊需要的教育形式,是中国大陆吸纳现代“融合教育”理念而开展的一种特殊教育办学形式,可以说是中国大陆特殊教育界特有的一个术语。

随班就读是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对特殊学生实施教育的一种形式。教师们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给予特别的教学和辅导,使他们学有所得,与大多数同龄同学一起成长。随班就读是我国特殊教育的重要办学形式。


(8)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扩展阅读:

“跟班就读”概念的提出: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低龄化侵财性、暴力性犯罪呈现多发性趋势。如何做好这一群体的矫治工作,使其尽快回归健康的成长道路,这是当前需要我们加以积极探索和认真思考的问题。

但是,仅仅依靠司法机关,仅仅依靠公安部门,难以实现对未成年违法犯罪学生的有效监管和错失矫正,而工读学校数量少,况且大量学生进入专为青少年罪错行为矫治设立的专门学校,也会给这些学生回归社会、重塑人生带来困难。

对于这些达不到刑处程度,无需判刑收监的未成年违法犯罪学生来说,最好的办法,当然是能够让他们回到原来的学习生活环境,跟班就读,就地矫正。

Ⅸ 中国教育蓝皮书的正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中的“随班就读”方式

《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09)》表示,我国正在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中的“随班就读”方式,期望这些措施对“随班就读”的质量提高会有所帮助。
蓝皮书介绍,随着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出台,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普及了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残疾儿童有学上以后,自然要解决“上好学”的问题。
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政府就制定政策,在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进行“随班就读”。但要保障残疾儿童在学校接受合适的教育,需要满足很多条件:良好的师资,小规模的班级,程序合法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专业人员的多方面协助等。
蓝皮书认为,我国目前“随班就读”的对象只涉及盲、聋和智力障碍儿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越来越多、不同情况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都将被纳入“随班就读”行列,如脑瘫儿童、重度肢残儿童、自闭症儿童、多重残疾儿童,这些儿童的入学和教育质量都有待提高。
蓝皮书说,目前,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已经认识到了“随班就读”存在的问题,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加强师资培训、建立和完善资源教室、增加资金投入、建立法制保障等,期望对“随班就读”的质量提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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