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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确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09 13:15:30

1. 办理项目核准时,发改委要求报送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具体指什么

指规划条件不同。对于项目的具体表现形式也不同,新址项目参考的是《选址意见》,项目自有土地参考的是《自有土地规划条件》,各个城市的名称可能略有不同,这是北京。

请规划局出具规划意见,需要到规划局窗口或网站下载报关单,填写相关内容,这会告诉需要哪些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应向项目审批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五份。项目申请报告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由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1)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确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项目审批机关进行审批时,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招标函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审批机关提交书面审查意见;逾期未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

对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审批机关在进行审批审查时,应当适当征求社会意见。对特别重大项目可实行专家评价制度。

2.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哪些

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是城市、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资料拓展: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3. 城乡规划

基本概念编辑
《在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制定好城市规划,要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进行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一系列关系。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分类编辑
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所覆盖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3法律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4工作原则编辑
城乡规划编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一般工作原则包括:
1、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城市化的时期,即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各种社会、经济矛盾凸显,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城乡规划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2、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就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城市的市情出发。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断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包括规划中指标选用、建设标准的确定、分期建设目标的拟定,都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符合国情是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众多,各地自然、区域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别很大,城乡规划不能简单地采用统一的模式,必须针对市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从根本上讲,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规划建设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情况屡屡出现,《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中对这些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把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和美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3、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的长远利益所在。城乡规划必须树立贯彻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认真核算,在服从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设运行上的经济性前提下,各项发展用地的选定,要尽量使用荒地、劣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要从水资源供给能力为基本出发点,考虑产业发展和建设规模,落实各项节水措施。要大力促进城市综合节能,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热体制,重点推进节能降耗。
4、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现代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城市的人居环境的建设水平。在特定意义上讲,城乡规划是城市的环境规划,城市建设是为市民的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环境的建设。城市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项目,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有一定的影响。但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建设的关系,决不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基础,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划方法和环境门槛的提高,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5、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关键要坚持“五个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地持续发展。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和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乡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深人研究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各种层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要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处理好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在编制城乡规划中,必须注意保护当地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科学艺术价值的文化古迹,把开发和保护、继承和发扬结合起来。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规划应当适应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需要,并努力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

5阶段划分编辑
概述
城乡规划是城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目标的决策,因此尽管各国由于社会经济体制、城市发展水平、城市规划的实践和经验的不同,城市规划的工作步骤、阶段划分与编制方法也就不尽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体,从战略到战术的层次决策原则进行。一般都将城乡规划工作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总体规划阶段主要是研究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原则、战略部署等重大问题,是制定后一阶段详细规划的依据。后一阶段的规划对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制定方案,也可以反馈到对前一阶段工作的调整及补充。
我国 《城乡规划法》也规定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在正式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纲要,对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原则性的意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进一步控制和确定不同地段的土地的用途、范围和容量,协调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
我国《城乡规划法》还规定了城市规划的审批办法。现将城市规划工作中各个阶段的内容简介如下:
规划纲要
城市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根据当地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定城市地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城市规划纲要经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后,作为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论证城市发展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发展条件;
(2)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3)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
(4)论证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城市规划纲要的成果以文字为主,辅以必要的城市发展示意性图纸,其比例为1/25000-1/100000。
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容量和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并保证城市每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发展程序的优化和布局结构的科学性,引导城市合理发展。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但应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进程及方向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对某些必须考虑的更长远的工程项目应有更长远的规划安排。近期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对城市近期内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对市和县辖行政区范围内的城镇体系、交通系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风景旅游资源开发进行合理布置和综合安排;
(2)确定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3)确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确定市、区中心区的位置;
(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编制城市交通运输和道路系统规划,确定城市道路等级和干道系统、主要广场、停车场及主要交叉路口形式;
(5)确定城市供水、排水、排洪、供电、通信、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并进行综合协调;
(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和绿化系统的治理、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7)根据城市防灾要求,作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
(8)确定需要保护的自然保护地带、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
(9)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10)确定旧城改造、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控制旧城人口密度的要求和措施;
(11)对规划区内农村居民点、乡镇企业等建设用地和蔬菜、牧场、林木花果、副食品基地作出统筹安排,划定保留的绿化地带和隔离地带;
(12)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与方法的建议;
(13)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总体规划的文件和主要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图纸主要包括:城市现状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3)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1/5000~1/10000,其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为1/50000一1/1000000
城镇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城乡规划法》规定,要制定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提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城镇体系规划也是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部分,这是从以下三方面考虑的:一是完善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客观要求;二是完善市带县、镇管村行政体制的要求;三是切实保证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促使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要提高科学性,重要途径之一是从区域人手,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相应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在此基础上对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发展进行综合部署,避免城市规划工作孤立地就城市论城市。我国不少大、中城市实行市带县体制,县以下建制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市带县、镇管村,其目的都是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通过制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城镇体系规划,对区域内城镇布局、交通运输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进行综合安排,使之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和内容主要是:
(1)摸清区域的基本情况;分析市、县发展条件、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发展目标;
(2)区域城镇化水平和途径的预测;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区域内重点城镇或中心城镇的发展条件分析及与周围城镇的关联,提出近期发展的重点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等;
(3)确定区域基础设施,如交通、水资源、能源及社会服务设施等的发展目标与布局;
(4)提出实施规划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措施。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是在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组织下进行的。开展这项工作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搞好各方面的协调,搞好综合平衡,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促使区域整体功能的优化。
近期建设
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 5 年。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强制性内容:
( 1 )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2)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 3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指导性内容:
(1)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2)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3)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4)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在城市规划区内,应根据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
主要内容如下:
(1 )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线和适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定交通出人方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
(2)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3)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4)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与图纸:
(1)规划文件包括土地使用与建设管理细则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归入附件。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控制性规划图。
(3)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在当前开发建设地区,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1)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2)主要图纸包括:规划范围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有关建制镇
建制镇一般需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实行镇管村体制的建制镇,其总体规划应包括镇辖区范围内的村镇布局。
建制镇总体规划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设市城市的要求执行。图纸一般应包括: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其中县域城镇布局图和城镇村镇布局图图纸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规划
乡规划的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图纸一般应包括: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
村庄规划
编制村庄规划,首先要依据镇总体规划或乡总体规划,同时也要考虑村庄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村庄的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农业生产用地布局及为其配套服务的各项设施;
(2)村庄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布局;
(3)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4)环境卫生设施的分布、规模;
(5)防灾减灾、防疫设施规划;
(6)分期建设安排及近期建设规划。
村域范围的用地规划图纸比例应为1/10000,村庄范围的用地规划和近期建设项目规划的图纸比例应为1/2000或1/1000。

6专业编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城市规划专业在学科调整中提升为一级学科,并更名为“城乡规划学”,隶属于工学,学科编号0833。

4. 广州市历史城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可以超过30米吗

一、区别:
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4 当建筑处在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5.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受限制的因素与西方城市相比,其存在的缺陷因素有

中国城市规划

从一开始,中国的城市就存在着人为的规划。中国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主要可以分成两个大的方向:以《周礼考工记》为代表的,伦理的、社会学的规划思想,以及以《管子》和后期的风水理论为代表的自然观的、功能性的规划理论。

《周礼考工记》作为我国古代城市规划理论中最具影响一部著作,很早就提出了我国城市,特别是都城的基本规划思想和城市格局。它提出:“方九里,旁三门。”;“经涂九轨,九经九纬。”,“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等一系列理论。这些理论一直影响着中国古代城市的建设,很多大城市,特别是政治性城市都是按照这种理论修建的。其中最典型的案例是唐朝的长安和北京城(元代和明清时期),清晰的街坊结构和笔直的街道,以及城墙和城门无不反映了《周礼考工记》中“礼”的思想。在这些城市中,城市本身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工人居住、生活的场所,城市已成为一种“符号”,它代表着一种社会关系和秩序。人们生活其中,日复一日的受到空间秩序的影响,不觉中明确了自己的社会定位,而想超越自己原有的定位,是非常不容易的。这正好符合了统治的需要,所以我们不难发现《周礼考工记》的影响是如此的深渊,甚至当代的很多城市规划中仍可见到它的影子。

相比《周礼考工记》的“符号”性,中国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中也有很理性、功能主义的一面,这集中反映在《管子》一书和后世的一些有关风水的理论中。《管子》成书于战国时期,是后人假托管仲所作的政治名著。《管子》一书在很多方面对《周礼》进行了否定,在城市规划领域,《管子》主张从实际出发,不重形式,不拘一格。要“因天才,就地利”,不为宗法封建与礼制制度所约束。所以,“城廓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同时,在城市与山川环境因素的关系上,《管子》也提出“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立政篇》)。这些理论对后世风水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风水理论对于中国城市规划的影响无疑是重要的。抛开它迷信的部分不谈,风水理论反映了中国城市规划理论中“自然观”的一面。无论是“天人合一”还是“藏风得水”都说明了中国城市在选址和建设过程中对所在环境的尊重,这种尊重是基于一种科学的态度,而不是出于“礼”的考虑。历史上“风水”曾经的名字如“勘舆”和“地理”也都从侧面证明了这一点。虽然风水理论中也常出现一些象征主义的符号,但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就可以发现这往往是一种朴实自然观的神圣化。

如果说《周礼考工记》对中国政治性大城市的规划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的话,那么《管子》和“风水”理论在中小型城市的规划中发挥着更明显的影响力。当然,这两种规划思想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中国历史上,很多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同时反映了这两种思想,其中典型的例子如南京(1949年以前)。可以说,在西方的规划思想传入或者闯入中国之前,这两种思想一直统治着中国的城市规划,他们共同作用造就了一个又一个富于个性的、人造之城。

西方城市规划

和中国传统城市规划明确的指导思想相比,西方城市规划体现出了一种多元性和历史性。我们可以把西方城市的发展大致分成几个重要的阶段(工业革命前):古典时期、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和巴洛克时期。每个阶段,西方城市都呈现出不同的形态特征,这不仅反映了规划思想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一种社会结构的改变。因为,城市是人类社会的外在缩影。

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古典时期),城市的中心是神庙、剧场、竞技场等一系列大型公共建筑,他们占据着城市的核心位置,而普通的民居簇拥着他们,如同大哥手下的小弟。如雅典和罗马都清晰地展现了这种城市结构。它反映了当时神、统治者和普通百姓之间的一种关系,不难看出这一时期“人神合一”的思想,以及公共性对当时社会的重要性。

中世纪的欧洲是“黑暗的欧洲”。这一时期,天主教教会的势力居于压倒性的优势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它是凌驾于一切世俗权利(包括王权)之上;人们处于一种极度的愚昧状态,知识的拥有权掌握在少数神职人员手中。这反映在城市规划上,我们会发现,这一时期的城市几乎没有经过规划,大部分城市处于自发形成的状态;城市缺少普通居民公共活动空间;同时,教堂处于绝对统治性的位置,它往往处于城市的高地上,而且其本身的高度也是其成为所在城市或地区的统治点。

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同样反映了那个时期社会思想的变化。随着“人本主义”的回归,人们开始重新定位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随着神的仆人光环的暗淡,教堂在城市中的核心地位也逐渐地被淡化。城市变得更加宜人:公共活动场地的出现,市政厅地位的提高,以及著名的,文艺复兴式的大拱廊都成为了这一时期欧洲城市的标志。其中著名的城市包括:佛罗伦萨和西耶纳。

西方城市发展的下一个时期是:巴洛克时期。在这个时期,欧洲很多国家,如法国正处于国力最昌盛的阶段,正如我国的唐朝一样,统治者开始希望炫耀王权的伟大和国家的富足。于是在城市建设上开始出现“大广场”,“大宫殿”等现象,这种“大尺度”在城市中往往扮演着一个“破坏者”的角色,一方面为了建造他们必然要拆除掉很多原有的建筑,另一方面他们的宏伟尺度也会使原有的周边建筑显得“娇小”。这些大家伙不是为普通生活准备的,他们存在的意义在于“自我表现”。

结语

正如开头所言,这是一篇随感而书的“杂”文。中西方城市规划比较实在是一个太大的命题,但当我们横纵的比较他们时,我们又似乎能嗅到一些这个命题的味道。也许是因为地理条件和政治状况的不同,中西方城市规划的发展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中国,城市规划的思想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基本形成,而后的演变只能说是其的补充和改良,这好像和中国的哲学发展史是一致的。而在西方,规划思想随着时空的不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在不断的自我否定和更新。这种现象在工业革命后越发的明显,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宗教思想对中西方古代城市规划的影响

前言

一个民族在创造自己的神话与宗教时,常把与自身的生存发展关系最密切的自然力——环境,当作首要征服与支配的对象。原始人类通过辨析、利用环境,最终形成满意的栖息地模式,即理想景观的原型。正是在环境适应过程所形成的各民族文化深处的理想景观模式,引发了神话与宗教中关于“神境”“仙域”“乐园”之类的直观思辨,进而附会了一整套基于各民族文化心理的解释体系。

中国古代城市与神话传说模式的关系

中国神话两大源头昆仑神话和蓬莱神话中的仙山是人们想象中的理想境域,以昆仑山、蓬莱三山为代表。传说中的悬圃、姑射山、花果山,以及佛教中的须弥山等都属这种模式。据《山海经》记载:“昆仑之虚,方八百里,高万仞……非仁羿莫能上岗之岩”,《淮南子·地形训》记载:“掘昆仑虚以下地,中有增城九重,其高万一千里百一十四步三尺六寸。上有木禾,其修五寻:珠树、玉树、璇树、不死树,在其西……丹水,饮之不死。《列子·汤问》对于三山(五山)的记载:“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其山高下周旋三万里……山之间相去七万里。”由此可知,无论是传说中的昆仑山还是三山(五山),都以强调空间隔离为主要特征,侧重于体现山体的高峻与隔绝。

中国神话中的这种神山和大海结合的景观模式,呈现出水围山绕样式,山上植物和建筑俱全,是个安全性强、生态环境特别优越的生存空间。这种模式也奠定了后世中国园林建筑中“一池三山”的景观格局。由于具体的地理环境以及文化积淀,不同文化理想景观模式的特点各有不同,中国的理想景观模式偏重于“围合”、“隐匿”,是一种依恋于自然的模式

中华文明起源于黄河流域,周代是它的文化发展的一个定型时期。周部族在文化定型时期主要在以岐山——长安以西为中心的关中平原为活动地域。这一地域,南有秦岭山脉,西北是黄土高原,是一个庇护性和可捍性很强的空间,具有良好的小气候,夏季雨量充沛,日照强,热辐射多,利于农作物生长。由这一时期的生态经验和文化积淀来看,围合的、资源丰富的自然景观是值得依恋和信赖的,是一种可供藏匿和依恃的天然庇护所,因而中国先民的理想景观是一种依恋于自然的、藏匿的、注重防守和偏于“内向性格”的景观模式。

西方古代城市与神话传说模式的关系

古希腊神话传说中的理想景观模式,以诸神聚居的奥林匹斯山为代表。奥林匹斯山“位于希腊群山中,是凡人无法攀登的峻峭之山”,气候适宜,长满奇花异草,诸神在那里享受着幸福。主神宙斯居住在陡峭的峰顶,其余诸神居住在各峰之巅,都居于空间重要位置,强调对制高点的占有和视控点的控制。

欧洲文化发源于爱琴海区域,在以爱琴海为中心的希腊半岛和爱琴海诸岛及沿岸地区度过其定型时期,随后扩散到地中海沿岸广大地区。欧洲先民的生活场所土地贫瘠,受地中海式气候影响,缺乏适宜农耕的土地和气候,没有一个自给自足的天然庇护所,使栖息地的捍卫行为失去实际意义。因而欧洲先民没有支持一个集权社会的土壤和空间,稀缺的资源只能维持分散的小型城邦。这些城邦以占据制高点的城堡为中心,城堡是财富的集聚地。因而,欧洲人信赖的是以人工构筑的城堡,是对自身力量的信赖,在没有天然庇护所可以依恃的情况下,炫耀自身的强悍和对他人的震慑。因而,欧洲人更强调对制高点的控制,与之相匹配的是一种外向型的炫耀式的建筑景观。

神话传说模式对城市选址和布局结构上的影响

中国的理想景观模式追求与自然的和谐,更偏好隐藏于屏蔽式结构,选址多在远离尘世的幽静之所。所谓“深山藏古寺”,将人文隐迹于自然,风格相对平和、含蓄。一般会刻意对周围自然环境有所维护,中国古典园林建造中的山围水绕、“一池三山”的布局结构,表现就最为突出。最集中地表现在皇家宫苑的建造上:秦始皇建造规模空前的“阿房宫”,在中国历史上首次确立了“神仙意境”的园林。汉武帝时,“上林苑”建筑出现“一地三山”为主体的神仙意境。北京的“中、南、北海”,南京的“玄武湖”等也是“一池三山”思想指导下的产物。

欧洲城市的选址多是在聚落的中心位置,建筑上表现其宏大,注重装饰,体现出对自然的征服和对自身的炫耀。古希腊的雅典卫城就是建于城内一个陡峭的山顶台地上,山势险要,从卫城内可看到周围山峦的秀丽景色,既考虑了置身其中之美,又考虑了从卫城四周仰望它时的景观效果,表现出了对于制高点和视控点的强烈偏好。

总结

作为一种对于居住环境的最高期望和美好理想,每种文化都对理想景观有独特的理解和想象,神话与宗教是原始的哲学和宇宙观,是人类早期的一种文化思想,它们同所在地理环境中人类对生活实践的认识和经验紧密联系。神话传说中的理想生活模式是人类早期生存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在现实中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6. 一道历史题

黄土高原气温转寒,暴雨集中。加上黄土本身结构松散,很容易受侵蚀和崩塌,助长了水土流失,使大量泥沙进入黄河。二是人口迅速增长,无限制地开垦放牧,使森林毁灭,草原破坏,绿色的植被遭到严重破坏,黄土高原失去天然的保护层,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每年,黄河流域每平方公里就有四千吨宝贵的土壤被侵蚀掉,相当于一年破坏耕地五百五十万亩!更严重的是,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显著下降,造成农作物大量减产。越是减产,人们就越要多开垦荒地:越多垦荒,水土流失就更严重。这样越垦越穷,越穷越垦,黄河中的泥沙也就更多,因而黄河决口、改道的次数也就越来越频繁。把黄河治理好,关键是要把泥沙管住,不能让它随心所欲地流入黄河...... 黄河是西北、华北地区的生命之泉。前不久,记者从青海省出发,途经甘肃、宁夏,到达内蒙古,行程3000多公里,亲眼目睹了黄河中上游水污染的现状和日益加剧的危害。调查中记者发现,尽管黄河流域各地都采取了一些治污措施,但目前黄河仍面临着工业污染治理举步艰难,生活污水和农业退水污染加重的状况,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苦水”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基本丧失水体功能120多万市民只能饮用苦水

今年年初,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专家组,对黄河水污染的状况及危害进行了量化分析,发现黄河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为劣五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随着经济发展,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多了一倍,达44亿立方米,污染事件不断发生。黄河上游的绝大部分支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中下游几乎所有支流水质长年处于劣五类状态,支流变成了“排污河”。

乌梁素海总排干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境内通向黄河的一条主要排污渠道。记者看到在这条总排干的沿线分布着许多造纸、焦化等企业,这些高污染企业规模大小不一,一旦环保设施停运或本身就无处理设施,大量污染物就会直排入黄河,影响下游供水安全。

今年年初,黄河包头段遭遇空前严重的以挥发酚为代表的污染,挥发酚、氨氮等超标几倍到几十倍,由于包头市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来自黄河,120多万市民只能硬着头皮饮“苦水”。记者在包头市环保局上报国家局的信息中看到,造成这次黄河挥发酚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乌梁素海总排干的排放,而氨氮的污染主要来自宁夏和包头。

“祸首”沿黄:重点污染源偷排现象仍比较严重“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点多面广,很难根除

工业污染一直是黄河水污染的“祸首”。从青海,经甘肃、宁夏,至内蒙古,黄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林立,产生出了包括COD(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高锰酸盐指数以及挥发酚等在内的大量污染物。由于环保设施投入大,运转成本高,沿黄重点污染源偷排现象仍比较严重,而一些“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点多面广,很难根除。

在甘肃白银市采访时,当地环保部门的干部引导记者查看了横穿城区直入黄河的东大沟,这条天然排洪沟现在成了排污沟。人还未下车,沟里的污水散发出的恶臭扑面刺鼻,河道里的红色酸性废水缓缓流淌着,旁边的支岔小沟还不时注入小股绿色的水流,河沟滩上的土壤被污水侵蚀,呈现出了金属铜色。白银市环保局的干部介绍说,东大沟的沿线有八九家污染企业,包括生活污水在内,每天有近5万立方米废水排入黄河,其中最大的污染源来自于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这家运转了40多年的铜冶炼老企业,设备严重老化,虽经国家、甘肃省有关部门多次限期治理,至今没有效果,现在每天还有8000多立方米的酸性废水直排黄河,废水中铜、铅、锌、砷等重金属含量超出国家标准几十倍到上千倍。“白银区原来最主要的居民饮用水水源地位于东大沟下游,距离入黄口仅有200多米,现在这里的水因为净化后水质难以达标,已经停止向城市供水。”环保干部忧郁地说。

“消亡”现状: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染”呈现加重趋势乌梁素海湖已经濒临消亡

在沿途调查中记者发现,除工业污染外,生活污水和过量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的“农业污染”目前也呈现加重趋势,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同时,沿黄一些城市沿河乱堆、乱倒生活垃圾,加剧了黄河河段的污染。

日趋严重的黄河水污染,严重破坏了黄河生态系统,导致河道中的水生物濒临灭绝。上世纪五十年代兰州市雁滩滩边遍布红柳、芦苇,栖息斑头雁、高原山鹑等十几种水鸟,如今这些鸟种已没有了踪迹。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黄河甘肃段生长的鱼类大大减少,有些已经绝迹。就连兰州人引以为自豪的兰州特产青白石白兰瓜,近年来也因浇了受污染的黄河水而品质下降。

据甘肃省环保局统计,黄河甘肃段年排放废水2.37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达到了1.41亿吨,占到废水排放总量的59.5%。黄河流经甘肃四座城市,目前仅有兰州市有4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有15.8万吨。而且兰州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只有每立方米0.2元,全市所收的污水处理费也只能维持一座日处理10万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甘肃省环保局局长赵伟民介绍说,作为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目前兰州市的污水管网普及率只有12.2%。较小的污水处理和收集能力远不足以处理日益增加的城市污水排放量,致使黄河沿岸排污管、排污沟密布,大量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黄河。记者发现,这一问题许多沿黄城市都普遍存在。

污染加重的黄河,不仅影响了沿河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更为严峻的是直接危及了生态环境和沿黄百姓的饮水安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境内的乌梁素海是黄河流域最大的淡水湖,现在每年有5亿立方米的废水注入湖区,其中排入黄河有0.5亿立方米。记者在乌梁素海看到,水体已呈现酱黑色。由于工业废水,特别是农药、化肥含量很高的农业退水注入湖区,使水域的富营养化加剧,水草、芦苇疯长,湖区明水面萎缩,湖底抬升加快。

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局长杨介中介绍说:“乌梁素海水质目前基本处于劣五类,昔日的渔场现在已有19种鱼类灭绝。2002年,找到的一条最大的鱼还不足3两重。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治理,不仅危及黄河,而且这块重要的湿地也会在20到40年间消亡。”

“毒水”水质:近百亩小麦引溉了污水后被烧死村民饮水后常拉肚子

湟水河是黄河上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在青海省境内流长约300公里,流域集中了青海省60%以上的人口和大部分的工农业生产。然而,由于近年来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废水的排放量逐年加大,年排放量已达到近2亿立方米,湟水河的水质污染急剧恶化。特别是进入西宁市后的各河段,枯水期水质基本在五类或劣五类。2002年,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东庄村的近百亩小麦,引溉了污染的湟水后被活活烧死。正在田头浇地的东庄村村民王成发告诉记者:“现在引湟水浇地,先要看河道里的水,水多了才敢浇,水少了灌进地里,苗子准烧死。”

在甘肃省靖远县靡滩乡,村民们长期饮用的是经过简单沉淀的黄河水。村民们说,锅里经常有白色的沉淀物,饮过水后常拉肚子,洗过脸后皮肤龟裂起皮。“这个水咸得人吃不成,沏出来的茶咸得喝不成。河流里漂着黑乎乎的东西,看着像有油。”村民陶国才说。

记者在宁夏石嘴山市黄河水厂采访时了解到,从2001年开始由于黄河水质急剧下降,水厂的处理难度不断加大。水里的氨氮、挥发酚等含量过高,消耗了大量用于杀菌的氯,水厂不得不将加氯量由原来的处理每升水使用0.15毫克增加到4毫克左右,而用于澄清、处理有机物的药料也在成倍增加。去年和今年春天这家水厂还曾两次被迫停止处理。水厂副厂长张玉和说:“枯水期最严重的时候,感觉就是在处理污水,即使目前处理过的水,口感还是比较差,有时还有些怪味。现在大约有7万多人在饮用这样的水,今后水厂的供水范围还将不断扩大。”

黄委会宁蒙水文水资源管理局局长钞增平说,黄河污染问题也到了应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的地步了。
煤炭的深度开采、采石过程中的碎石及粉尘、城市废水污水、水土流失严重……所有这些都威胁着我们的母亲河,如不及时进行综合治理,势必会影响沿黄河地区乃至全国的工业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中国工程院院士、太原理工大学校长谢克昌委员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一脸的忧虑。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华夏文明的摇篮。“近20多年来,受工业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影响,黄河正饱受前所未有的侵害。”谢克昌委员告诉记者,通过对黄河沿山西段四市十几个县700多公里的实地考察,发现黄河水资源保护目前正面临几大挑战:

煤炭的深度开采对黄河水资源污染严重。据测算,开采1吨煤要损失地下水2至4立方米。黄河山西流域年产煤炭1.4亿吨,每年至少向黄河排入矿坑水2.8亿立方米,而这些矿坑水中含有许多复杂的物质成分,其中包括重金属和放射性离子等,严重地污染了黄河的水源。

各类责权不明的尾矿对黄河水资源造成威胁。“谁污染谁治理”是企业对其污染应承担的责任,然而这些企业一旦破产或关闭,其后续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由谁承担就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

黄河干流沿岸采石点密布,采石过程中的碎石及粉尘直接污染黄河水资源。黄河沿岸及支流的城市废水、污水直接污染黄河水资源。

水土流失造成黄河水资源物理性的污染,同时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肥和农药残留物随水而流,导致黄河水资源污染进一步加剧。

针对上述情况,通过对黄河沿线煤炭资源的合理规划、整合,提高回采率,控制开采总量,并对矿坑水实现治理达标排放;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治理措施;尽快划定合理的采石和烧灰区域,改变采石与烧灰散乱管理的现状;尽快分期分批对黄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进行统一安排;加大对水土流失治理的力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以坝系建设为主的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建设“数字黄河”,为黄河水资源污染检测、防治提供一个信息共享平台。

回答者: 风的使者2000 - 一级 2007-5-13 22:44

一、黄河水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

文摘:随着流域内工农业的发展,黄河两岸年用水量由50年代的122亿m3猛增到90年代的300亿m3左右。从1972年起到1999年的28年间,黄河下游有22年断流,根据预测:正常来水年份情况下,2010年黄河流域缺水40亿m3,2030年缺水110亿m3,2050年缺水160亿m3左右,由此可见,用水需求已超出了黄河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黄河流域水危机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为此建议:在法律上确认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权限,理顺黄河水资源管理体制;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建立和完善黄河水资源管理法规,为管理黄河水资源提供法律依据。

1、黄河水资源现状

据统计,黄河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580亿m3,仅相当于全国河川径流量的2%,却承担着向全国15%的耕地、12%的人口、50多座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务,同时还担负着向流域外远距离调水。随着流域内工农业的发展,两岸年用水量由50年代的122亿m3猛增到90年代的300亿m3左右。其中农业用水是大头,约占92%,工业生活用水约占8%。从1972年起到1999年的28年间,黄河下游有22年断流,而1996、1997、1998年连续三年的断流时间均超过100天,1998年则长达144天。根据预测:正常来水年份情况下,2010年黄河流域缺水40亿m3,2030年缺水110亿m3,2050年缺水160亿m3左右,枯水年份还要增多。由此可见,用水需求已超出了黄河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黄河流域水危机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

为了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和黄河下游断流形势,国家计委、水利部颁布实施了《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和《黄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并于1999年初,黄河水利委员会成立了水调局,从1999年3月17日开始,对黄河供水实行统一管理和有计划的调配,自此以后,黄河下游未出现断流现象。

2、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表现

2.1、在管理体制上,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尚未明确,缺乏广泛的水行政管理权

2.2、在用水机制上,不鼓励节水的机制,使得黄河水资源浪费严重

我国现有的用水机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节水无奖、浪费不罚、用多用少一个样。这样的用水机制让人感觉到用水多少与自己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大,同时黄河水资源费尚未征收、水价又偏低,加上节水“投入成本较大”,使用水单位感觉到节水收益甚少,甚至不但不收益还要“赔本”,在现实中,搞节水与多用水的费用比起来,在很多情况下,多用水比搞节水措施费用要低很多,在市场经济下,谁愿意去多化那份钱。所以,人们都明白黄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已严重影响了沿黄两岸人民群众的生活、工农业的生产及发展,可是在节水上,谁也不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于是,农业灌溉中仍是大水漫灌;各类引黄灌区工程不配套,渠道及建筑物老化、失修,渠道衬砌状况差,也任由它跑、冒、滴、漏;工业用水中单位耗水量偏高,也不去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可以说黄河水资源的大量浪费与我国现行的用水机制有很大关系。

2.3、在水资源管理方式上,仍是简单粗放、低水平的管理。

其主要表现有三:第一,黄河部门对黄河水资源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和管理手段,难以控制和协调用水户的取水,以至在取水过程中存在着用水户的计量设施施测误差很大,有些用水户在取用黄河水时甚至根本没有安装计量设施,用水户们瞒报、虚报或不报实际取水量的现象时常发生;第二,基层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引水过程中不去实测引水流量,有的只是目测或者干脆坐在办公室里“估计”,另外还有一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对计量设施的计量方法、技术原理和操作规程等知识掌握的很少;第三、黄河部门只管放水,而很少真正掌握引水的用途、水的利用效率、水量的超指标引水以及用水户的节水措施等。这样的管理方式难以对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实施有效的科学管理,也难以使用水户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真正信任和服从黄河水资源管理部门,从而使黄河部门的职责和权威无法真正到位。

2.4、在黄河水资源管理体系上,黄河系统内仍存在着“多龙管水”,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专家们早就呼吁,应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的权属管理。这一理论当然是针对水资源的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而言的,但是,我认为它也应该包括水资源的“归口”管理,而在我们黄河系统内,“管”水的口还真不少,比如黄河取水许可、水量调度、水质管理权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就拿山东局各局属单位来说吧,水政(水资源)科、防办(有的局是工管科、有的局是涵闸科)都从不同角度对黄河水资源进行管理,水政(水资源)科一般负责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情况统计、水费征收,每月要填报逐日取水量用报表,年终对全年取水进行汇总、总结;防办(有的局是工管科、有的局是涵闸科)一般负责水量调度、水量分配、涵闸维修管理等,每月有涵闸(虹吸)逐日放水量月报表,年底还有涵闸资料整编。虽然各口管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归根到底都是对水资源的管理,各口在管理中工作中难免有所重复,不但增加了工作量,不利于减员增效,也容易在实际工作中造成推诿,甚至扯皮,更主要的是多部门管理,影响了水资源管理效能的发挥。

2.5、在黄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保障上,立法滞后,配套法规不健全

由于黄河实行流域管理,黄河水利委员会只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在制订有关法规、政策时,既无政府可靠,又无人大可依,所以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订和出台上往往要相对滞后并且难度很大,使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征收黄河水资源费的法律依据问题,新水法规定:“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新水法已颁布实施近二年了,也未见关于黄河水资源费征收的有关规定。

3、几点建议或意见

3.1、在法律上确认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权限,理顺黄河水资源管理体制

由于流域机构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权限,缺乏完全意义上的水行政管理权,因而十分不利于黄河水资源的管理,给黄河水量调配、水质保护以及开发利用工作造成很大的被动。当初国家设立流域机构,本意是想更好地管理流域水资源,现在因为流域机构缺乏法律上的“名份”而影响和束缚了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因而应该通过法律程序给流域机构一个“名份”。

专家们针对黄河断流、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早就呼吁: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统一管理体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的权属管理,以实现防洪、供水、用水、储水、节水、排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与回用、地下水回灌一体化管理。在建立这种管理体制的同时,应加强管理力度,完善制约机制,对内要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人员素质,对外要加强用水监督和检查,建立一套需水—供水—取水—用水调查(报告)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有限的水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缓解水危机的矛盾。



3.2、坚持开源节流和保护并重,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

黄河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已确定,黄河水资源矛盾也越来越突出,要想增加黄河水资源的可供利用量,利用多种水源,建设南水北调工程等措施未尝不可,但俗话说“远水解不了近渴”,那毕竟是权宜之计、无奈之举,作为中国第二大河的黄河,其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从长远计,从长久计。前面已经提到,黄河水资源浪费严重,农业用水占全部用水量的92%,节水潜力比较大。因而应该把节水放在首位,完善用水机制,对各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对浪费水资源行为实行惩罚性水价,同时对节水突出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尤其是农业用水的使用率,积极兴建喷灌、微灌、滴灌设施,积极推行节水设施及技术,同时对新建、改建项目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其使用国家定点节水产品,使节水行动进入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使黄河水质不受污染,从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角度去管理水资源。

3.3、建立和完善黄河水资源管理法规,为管理黄河水资源提供法律依据

目前有关黄河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很少,也很不配套,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河”、“依法管水”,另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存在,也使一些有关黄河水资源管理的法规、规定很难出台。黄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黄河,我们在依靠行政、经济手段对其实施管理的同时更应该依靠法律来对其进行管理。因此应该尽快出台《流域法》、《黄河法》、《水资源管理条例》、《黄河水资源费征收办法》、《黄河下地水资源管理办法》、《黄河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黄河水量统一调度办法》等,为黄河的水资源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使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

作者单位:滨城区黄河河务局

二、黄河断流及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黄河断流始于1972年,90年代趋于频繁,断流时间与距离不断延长,黄河下游有变成间歇性河流的危险。

黄河断流的现状与态势

黄河断流始自1972年山东省利津,后来日趋严重。1972~1998年的27年间,下游有21次断流,特别是90年代,年年断流,且首次断流的时间提前、断流时间和距离不断延长。断流严重的1997年,山东利津站全年断流13次、累计226天,330天无黄河水入海,断流起点已上延到开封柳园口附近,全长704公里,占黄河下游河道长度的90%。不仅如此,黄河中游各主要支流也相继出现断流。黄河源头1997年开始出现断流,扎陵湖至鄂陵湖河段1999年春也出现了首次断流,完全暴露的河段达8公里。

黄河断流的影响

黄河断流使沿黄地区水资源出现供需失衡,工农业生产、城市生活、生态环境用水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对沿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并增加了下游防洪的隐患。

给工农业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危害黄河下游1972~1996年因断流和供水不足造成工农业经济损失累计约268亿元,年均损失逾11亿元。90年代,由于断流日趋严重,年均损失已达36亿元。农田受旱面积累计470万公顷,减产粮食98.6亿公斤。胜利油田因减少注水,减产原油数十万吨。黄河水每年给山东带来的经济效益达100亿元,由于断流而影响了山东经济发展,1997年那次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断流,给山东省造成上百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滨州地区,仅1992~1998年的7年间,由断流和污染造成工农业损失15.8亿元,其中农业损失4亿元,全区还投入抗旱资金3.5亿元。黄河断流使三角洲面临严重水资源危机,将直接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黄河断流,也打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山东东营、滨州、德州等城市经常由于供水不足,采取限时限量供水。

对沿河特别是河口三角洲地区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海岸侵蚀后退。由于入海泥沙减少,使黄河三角洲海岸线变为以净蚀退为主,造成海岸后退。二是地下水环境恶化。由于地表淡水补给减少和地下淡水用水量增加,地下水位下降,海水倒灌,咸水入侵,水质恶化。三是地表水环境容量减少,污染加重。由于污水排放量与日俱增,地表水减少,使主要河流的污染物浓度不但超过了渔业用水水质标准,而且在一些支流的中下游河段已达到或超过鱼类致死浓度,许多河段鱼类基本绝迹。四是河口地区土地盐碱化、沙化,使湿地生态系统退化。黄河三角洲地表植被十分脆弱、极易演替。植被以草地为主,现有各类草地21.8万平方公里,其中天然草场18.5万平方公里,由于断流,不仅土壤盐碱化,使草地向盐生植被退化,而且还影响人工草地生长。五是河口地区及近海生物多样性减少,生物种群和遗传多样性丧失。断流使三角洲湿地水环境失衡,严重威胁湿地保护区数千种水生生物、上百种野生植物、180多种鸟类的生存和繁衍,造成生物种群数量减少,结构趋向简单。断流使渤海水域失去重要的饵料来源,影响海洋生物繁衍,十多种鱼类不能洄游等。

河道萎缩,改变了河道冲刷模式泥沙淤积使河道萎缩,河床抬高,黄河下游成为地上悬河,降低了行洪能力,增加了决口和改道的风险,威胁着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黄河断流的主要原因

从水文上看,黄河断流属于水量季节性变化。但实质上,断流是人类对水资源用量超过其自然限度,是人类需求与脆弱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反映。

用水量剧增是黄河断流的根本原因黄河流域的大部分属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特别是90年代以来,降雨、径流偏少,人均和亩均水量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干旱是黄河断流的自然原因。

黄河流域的工农业生产快速发展,用水量剧增。黄河水有90%用于农业灌溉,引黄灌溉面积由建国初期的80万公顷增加到1994年的731万公顷。全流域用于农业、工业和生活的用水量逐年增加:1949年为74亿立方米,50年代为124亿立方米,90年代增加到296亿立方米。现在黄河流域实际用水量已超过370亿立方米,所以冲刷河道的生态用水(210亿立方米)根本没有保证。目前黄河径流的开发利用率已超出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的50%,超过国内其他江河和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利用水平。可见,用水量剧增是黄河断流的根本原因。

源头和上中游地区生态环境恶化青海是黄河流域最大的产流区和水源涵养区,境内流域面积占全流域面积的19.6%,径流量却占黄河总径流量的近1/2。植被破坏导致草地沙化和水源涵养功能下降。80年代中期以来,黄河上游径流开始出现逐年减少的趋势,进入90年代后,减少更为明显。1997年1~3月的径流量减少23%,降到历史最低点,源头首次出现断流,下游出现历史上最严重的断流。黄河上中游的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泥沙俱下,每年输入黄河的泥沙量16亿吨,淤积在下游河床的泥沙年均达4亿吨,河床每年抬高10厘米,已高出两岸土地3~10米,形成近千里的地上“悬河”,下游河堤形成“越加越险、越险越加”的态势。

缺乏统一管理,水利用率低黄河干流骨干工程和大型灌区分别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和地区,尚未健全黄河水资源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很难做到全河统筹,上、中、下游兼顾。上游灌区面积占全流域的27%,但耗水却占全流域灌溉用水的44%。农业灌溉水利用率仅为30%,工业用水重复率仅20%~30%,万元产值的平均用水量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倍多,高出用水先进国家6倍以上。经营管理粗放,水资源浪费严重,是黄河断流的主要原因。另外,全流域工业废水处理率不到21%,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程度。

缓解黄河断流的基本对策

黄河下游日益严重的断流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对断流原因、影响和对策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研讨,并提出许多观点与建议。

缓解黄河断流的基本对策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实行全河道水量统一调度;

2.坚持节水方针,发展节水型农业,建立节水型产业;

3.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4.加快南水北调进程。

7. 为了使雅典卫城始终是城市的中心位置,希腊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中如何s控制建筑的高度

古代希腊是欧洲文化的发源地,古希腊建筑是欧洲建筑的先河。古希腊的发展时期大致为公元前8~前1世纪,即到希腊被罗马兼并为止。古希腊建筑的结构属梁柱体系,早期主要建筑都用石料。限于材料性能,石梁跨度一般是4~5米,最大不过7~8米。石柱以鼓状砌块垒叠而成,砌块之间有榫卯或金属销子连接。墙体也用石砌块垒成,砌块平整精细,砌缝严密,不用胶结材料。虽然古希腊建筑形式变化较少,内部空间封闭简单,但后世许多流派的建筑师,都从古希腊建筑中得到借鉴。
中文名
古希腊建筑
外文名
Greek architecture
性质
建筑
风格
古希腊
特点
欧洲文化的发源等
快速
导航
历史特点建筑的结构大跨度建筑时期分类影响术语年表
建筑介绍
从迈锡尼时期(约在西元前1200年)到西元前7世纪间的希腊建筑已不复存在,而当时的城市的生活和繁荣刚好足够承担公共建筑。但是许多在殖民时期(西元前8-6世纪)的古希腊建筑物都是用木材或泥砖或者黏土造的,除了少数的地基几乎没有任何建筑被留到现在,对于这些刚萌芽的建筑也几乎没有文献记载和描述。
一些常见的古希腊建筑材料像是木材,用来支撑和当作屋梁;特别是许多民宅,将未烧结的砖用来筑墙;而石灰岩和大理石被用来做寺庙和公共建筑的柱子,墙壁和上半部份的建筑;陶瓦(terracotta)用做屋瓦和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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